Section § 3157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萨克拉门托地区污水处理区被允许接管萨克拉门托县之前为其雇员处理的所有与养老金相关的财务责任,例如收入、债务和负债。这涵盖了目前正在工作的养老金计划参与者、那些已延期领取福利的人以及那些已退休的人,作为该区与该县之间协议的一部分。

Section § 315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本法案的正式名称是“2024年萨克拉门托地区污水处理区养老金保护法案”。它还说明了以后在提到或引用这项法律时,应该使用这个名称。

本条应被称为,并可被引用为2024年萨克拉门托地区污水处理区养老金保护法案。

Section § 3157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在关于萨克拉门托县特定退休和环卫计划的更广泛条款中使用的具体术语。它解释说,“县”指萨克拉门托,而“县级环卫计划”指萨克拉门托退休计划中与污水处理区工人相关的部分。它还将“遗留福利计算公式”定义为2013年之前雇员的退休计算公式。最后,“继承实体”是萨克拉门托地区污水处理区,该区遵循《县级环卫区法案》。

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政府 Code § 31576(a) “县”指萨克拉门托县。
(b)CA 政府 Code § 31576(b) “县级环卫计划”指萨克拉门托县界定给付计划中,由萨克拉门托县雇员退休系统管理,并归属于萨克拉门托地区污水处理区退休系统成员和受益人(无论该成员是现职雇员、延期退休者还是已退休者,由退休系统确定)的部分,截至县和继承实体商定之日。
(c)CA 政府 Code § 31576(c) “遗留福利计算公式”指2013年1月1日之前县雇员可享有的计算公式。
(d)CA 政府 Code § 31576(d) “继承实体”指萨克拉门托地区污水处理区,一个根据《县级环卫区法案》(《健康与安全法典》第5编第3部分(第4700条起)第3章)组织和设立并在此授权下运作的实体。

Section § 31577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将所有雇佣和退休系统义务从县转移给一个新实体(称为承继实体)的规定,涉及专门为萨克拉门托地区污水处理区工作的雇员。当这一变更发生时,雇员将被视为承继实体的一部分,其退休系统会员资格不会中断。

承继实体将承担与县卫生计划相关的所有权利和责任,包括向退休系统缴费、管理未拨款负债以及维护雇员记录。雇员福利和会员资格条件将不间断地继续,并且必须遵守福利计划,包括与《国内税收法典》相关的任何规定。

此外,承继实体将继承与现有养老金安排(例如养老金义务债券)相关的义务和福利,确保与退休缴费和债务相关的财务责任从县转移到承继实体。

(a)Copy CA 政府 Code § 31577(a)
(1)Copy CA 政府 Code § 31577(a)(1) 尽管有第31557条 (b) 款的规定,自县和萨克拉门托地区污水处理区商定之日起(该日期不早于萨克拉门托县雇员退休系统退休委员会通过决议同意承继实体雇员加入会员的生效日期),所有专门分配给承继实体的县雇员应被视为承继实体的雇员,且雇佣关系的所有职责和义务应由承继实体承担。根据本条被视为已成为承继实体雇员的每位雇员,其在退休系统中的会员资格,在所有方面,应如同该雇员在服务期间未中断或雇主未变更的情况下仍是退休系统会员一样。
(2)CA 政府 Code § 31577(a)(2) 承继实体应被视为本章所定义的“区”,且在所有方面,应承担县在县卫生计划中作为退休系统参与区先前享有的所有权利、义务和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政府 Code § 31577(a)(2)(A) 雇主缴费的支付。
(B)CA 政府 Code § 31577(a)(2)(B) 未拨款精算负债的支付,包括因在脱离县雇佣关系之前提供的所有服务而产生的、由萨克拉门托县雇员退休系统确定的未拨款精算负债。
(C)CA 政府 Code § 31577(a)(2)(C) 雇员缴费的代扣。
(D)CA 政府 Code § 31577(a)(2)(D) 可赚取薪酬和可计入养老金薪酬的报告。
(E)CA 政府 Code § 31577(a)(2)(E) 记录保存和审计合规。
(F)CA 政府 Code § 31577(a)(2)(F) 符合条件的雇员加入会员。
(G)CA 政府 Code § 31577(a)(2)(G) 遵守对退休人员雇佣的限制。
(H)CA 政府 Code § 31577(a)(2)(H) 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414(h)(2)条以及任何实施该条的协议或决议代缴雇员缴费。
(3)CA 政府 Code § 31577(a)(3) 承继实体应承担与县卫生计划相关的所有权利、职责、义务和责任,涉及向县雇员提供的所有原有福利计算公式,且应有资格不间断地继续所有现有福利,包括在权利、职责和义务转移给承继实体时已生效并提供给县雇员的所有默认和可选福利条款,自县和承继实体商定之日起生效。
(b)CA 政府 Code § 31577(b) 承继实体应承担县卫生计划先前支付未拨款精算负债的义务,该负债应继续包含在本章规定计算和批准的缴费率中,包括但不限于第31453、31453.5、31454、31454.7、31581、31585和31586条,如同参与雇主未发生任何变更一样。
(c)CA 政府 Code § 31577(c) 承继实体应继承县卫生计划在以下方面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1)CA 政府 Code § 31577(c)(1) 根据第3.9章(自第31899条起)的替代福利计划。每位退休系统会员参与替代福利计划的权利,在权利、职责和义务转移给承继实体时存在的这些权利,无论会员是正在受雇、延期退休还是已退休,都应继续有效,如同雇主身份未发生任何变更一样。权利、职责和责任的转移,以及《国内税收法典》可能要求的相关文件,不应被视为创建新的替代福利计划,且根据本条规定雇员权利的延续不应被视为向任何雇员提供新计划,就第7522.43条和第31899条 (c) 款而言。
(2)CA 政府 Code § 31577(c)(2) 1937年《县雇员退休法》或2013年《公共雇员养老金改革法》中的所有福利条款,包括可选福利,在权利、职责和义务转移给承继实体时存在的这些权利,无论会员是正在受雇、延期退休、已提取并重新存入还是已退休,都应继续有效,如同雇主身份未发生任何变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