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49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退休计划3号”,作为加州某些县(特别是第10类县)普通成员的一项可选退休计划。要实施这项计划,县监事会必须与雇员代表达成一致,并以多数票通过一项决议。

该计划是非缴费型的,意味着成员无需缴纳费用,它为现有退休福利提供了一个替代方案。该计划适用于计划生效后的新雇员,以及选择转入该计划的现有成员。

本计划将优先于退休章节中与之冲突的部分,并且该章节中的许多特定条款不适用于本计划。然而,第15条的部分内容确实适用,特别是关于服务退休的部分,但不包括伤残或死亡福利。

对本退休章节的任何修改都不会影响“退休计划3号”,除非雇主和雇员双方共同同意这些修改,并经监事会批准。

(a)CA 政府 Code § 31496(a) 本条所设立的退休计划应称为退休计划3号。
(b)CA 政府 Code § 31496(b) 本条应适用于任何第10类县的退休系统,如果监事会与雇员代表签署谅解备忘录,并以多数票通过一项决议,规定本条应适用。
(c)CA 政府 Code § 31496(c) 本条的目的是为普通成员提供一项可选的、非缴费型退休计划,作为本章中其他规定和福利的替代方案。
(d)Copy CA 政府 Code § 31496(d)
(1)Copy CA 政府 Code § 31496(d)(1) 本条生效之日后受雇并选择本条所设立计划的所有普通成员,以及 (2) 转入本条所设立计划的现有普通成员的退休福利,应受本条管辖。
(e)CA 政府 Code § 31496(e) 如有冲突,本条应取代并优于本章中其他规定或规定的适用。
(f)CA 政府 Code § 31496(f) 除下文另有规定外,本章所载规定应适用:
(1)CA 政府 Code § 31496(f)(1) 本章第9条(自第31700节起)不适用。
(2)CA 政府 Code § 31496(f)(2) 本章第10条(自第31720节起)不适用。
(3)CA 政府 Code § 31496(f)(3) 本章第11条(自第31760节起)不适用。
(4)CA 政府 Code § 31496(f)(4) 本章第12条(自第31780节起)不适用。
(5)CA 政府 Code § 31496(f)(5) 本章第16.5条(自第31870节起)不适用。
(g)CA 政府 Code § 31496(g) 第15条(自第31830节起)仅适用于服务退休。第15条中涉及伤残退休、死亡福利以及与累积成员缴费存款相关的规定不适用。
(h)CA 政府 Code § 31496(h) 除另有规定外,任何成员在退休时,其退休金是根据本条生效日期之后添加到本条的章节或规定计算的,其退休金应仅根据该等章节或规定在其生效期间进行计算,除非雇主与其雇员代表另有共同约定。
(i)CA 政府 Code § 31496(i) 本章在本条生效日期之后的任何修订或修改,不应影响本条的规定,除非雇主和雇员代表共同同意并经监事会以多数决议通过。

Section § 31496.3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县或区退休系统相关的关键术语。它阐明了“委员会”和“雇主”的含义,解释了作为社会保障一部分的“联邦系统”,并详细说明了如何计算退休福利的“最终薪酬”。它还定义了“成员”的身份,明确指出安全类雇员被排除在外,并解释了“基本保险金额”作为每月退休福利的含义。“服务”指雇员的连续受雇期,或雇员残疾但根据雇主计划领取福利的时期。它澄清,除非另有规定,无薪休假或军事/公共服务不计入服务年限。此外,如果成员离职后又被重新雇佣,他们可以将其过去的服役年限计入计划3。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节所含定义适用于本条的解释。
(a)CA 政府 Code § 31496.3(a) “委员会”指退休委员会。
(b)CA 政府 Code § 31496.3(b) “雇主”指其雇员为县退休系统成员的县、区或机构。
(c)CA 政府 Code § 31496.3(c) “联邦系统”指《社会保障法》中的老年和遗属保险规定。
(d)CA 政府 Code § 31496.3(d) “最终薪酬”指普通成员在申请退休时或之前选择的任何三年(无论是否连续)内可获得的平均年薪,或者,如果未作选择,则指该成员或前成员在退休前最后获得薪酬的三年内的平均年薪。如果成员或前成员的服务年限不足三年,最终薪酬应通过将总薪酬除以该成员或前成员所计入的服务月数再乘以12来确定。最终薪酬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包括该成员或前成员根据雇主提供的残疾计划所获得的任何残疾福利。
(e)CA 政府 Code § 31496.3(e) “成员”或“普通成员”指根据雇主定义以永久性雇佣方式受雇的雇员,但符合安全类成员资格的雇员除外。
(f)CA 政府 Code § 31496.3(f) “基本保险金额”指在65岁时根据联邦系统应支付的每月退休福利。
(g)CA 政府 Code § 31496.3(g) “服务”指成员不间断的受雇期,以及成员或前成员 (1) 完全残疾,且 (2) 在雇主提供的残疾计划下,在任何免除期或资格期内或之后正在领取残疾福利或有资格领取残疾福利的时间。
除另有规定外,成员在任何无薪缺勤期间均不得计入服务年限。
除非另有规定,服务不得包括军事服务或除为雇主服务以外的公共服务。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已选择或转入本条所设计划的成员,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雇佣关系后又被重新雇佣的,其在终止前提供的服务应获得计划3的积分。

Section § 31496.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会员无需向本条设立的退休计划缴纳一般供款。如果会员选择转入此计划,他们将收到之前缴款的退款,连同利息。此退款必须在转入选择后的九个月内办理,并且利息将计算至退款发放前最近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退款将直接支付给会员。

(a)CA 政府 Code § 31496.7(a) 根据本条设立的计划,不应有一般会员缴款。
(b)CA 政府 Code § 31496.7(b) 转入本条设立的退休计划的会员,应在合理期限内(自理事会收到转入选择之日起不超过九个月),获得退还其记入会员账户的累计缴款及利息。利息应计至退款凭证日期之前最近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以较晚者为准)。根据本节的任何退款应支付给会员。

Section § 3149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退休计划的会员不能获得在加入计划之前的公共服务时间的积分,除非根据此处未提及的特定规定。如果您在作为符合条件的雇员或根据雇主提供的计划享有残疾福利期间缺勤或终止工作,这不被视为中断您的服务连续性。 最长一年的无薪休假或经雇主批准的带薪休假也不会中断您的服务。但是,您无薪休假的时间在计算您的福利时将不计入服务时间。

Section § 31497.3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符合年龄和服务年限要求的成员的退休流程。它规定,服务年限至少达到10年的成员,其权益将根据计划获得保障。年满65岁及以上的成员可以申请正常退休,而年满55岁及以上的成员可以选择提前退休,两者均需提交书面申请。正常退休金的计算基于成员最终薪酬的百分比和其服务年限,并设有最高补偿限额,同时会扣除估计的联邦基本保险金额。提前退休金是正常退休金的精算等值,并根据成员退休时年龄对应的调整系数进行计算,具体系数见表格。

(a)CA 政府 Code § 31497.3(a) 符合年龄和服务年限要求的成员或前成员的退休应由委员会办理,届时该成员或前成员成为退休成员。
(b)CA 政府 Code § 31497.3(b) 任何已完成10年服务年限的成员,应根据本条所设立的计划享有既得权益。
(c)CA 政府 Code § 31497.3(c) 任何享有既得权益的成员或享有既得权益的前成员,凡已达到65岁者,可在向委员会提交一份由委员会提供的正常退休书面申请(其中载明期望的有效退休日期)后退休。
(d)CA 政府 Code § 31497.3(d) 任何享有既得权益的成员或享有既得权益的前成员,凡已达到55岁者,可在向委员会提交一份由委员会提供的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其中载明期望的有效退休日期)后退休。
(e)CA 政府 Code § 31497.3(e) 正常退休金应包括按月分期支付的年度津贴,支付至退休成员终身,其金额等于其最终薪酬的2%乘以该成员在退休时有权计入的截至之前已完成月份的服务年限(不超过35年),加上该成员最终薪酬的1%乘以超过35年的服务年限(不超过10年),再减去估计的基本保险金额(如有),乘以在联邦系统覆盖下雇主的服务年限(不超过35年)除以35的比例。
在任何情况下,正常退休金加上估计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该成员最终薪酬的70%,除非该成员在退休时有权计入的服务年限超过35年,在此情况下,正常退休金加上估计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该成员最终薪酬的80%。
(f)CA 政府 Code § 31497.3(f) 提前退休金应包括按月分期支付的年度津贴,支付至退休成员终身,其金额为退休成员在符合正常退休资格的情况下应享有的正常退休金的精算等值,该金额应通过将正常退休金乘以以下表格中与该成员在退休日期前最近生日时的年龄对应的提前退休调整系数计算得出:
年龄
ERA系数
55  ........................
.39
56  ........................
.43
57  ........................
.47
58  ........................
.51
59  ........................
.56
60  ........................
.61
61  ........................
.67
62  ........................
.74
63  ........................
.82
64  ........................
.90
本款中规定的ERA因素应予使用,直至委员会根据其采纳的利率和死亡率表进行调整。
(g)CA 政府 Code § 31497.3(g) 委员会应根据精算师的建议,建立并根据需要调整预计基本保险金额表,该表应在计算退休金时使用。就本条而言,基本保险金额应根据雇员截至退休日期或已归属成员终止服务日期(以适用者为准)的年龄和工资进行估算,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CA 政府 Code § 31497.3(g)(1) 雇员的先前职业收入应假定已受联邦制度管辖,并逐年增长,增长率相当于社会保障局报告的每名工人平均总工资的增长率;以及
(2)CA 政府 Code § 31497.3(g)(2) 对于截至退休日期尚未达到联邦制度下正常退休年龄的成员,(i) 联邦制度所涵盖的就业中的未来收入应假定继续按雇员从雇主处获得的工资率计算,截至退休日期或已归属成员终止服务日期(以适用者为准);以及 (ii) 联邦制度所定义的未来工资基数应假定继续按退休年份或已归属成员终止服务年份的有效工资基数计算(以适用者为准);以及 (iii) 退休年份的生活费用增长和联邦制度下提供的延迟退休积分不应计入预计基本保险金额的计算中。
(h)CA 政府 Code § 31497.3(h) 雇主应证明退休时应计入的服务年限以及用于计算正常退休金和提前退休金的最终薪酬。
(i)CA 政府 Code § 31497.3(i) 在申请退休时,成员或前成员应提供充分证明 (1) 年龄,以及 (2) 届时本可符合第 31497.7 条规定的遗属津贴资格的人员(如有)的资格。
(j)CA 政府 Code § 31497.3(j) 尽管有第 31497.3 条 (e) 款的规定,任何领取正常退休金的已退休成员应在退休后尽快但不迟于六个月内,提交委员会要求的关于该已退休成员实际基本保险金额的证据。就本款而言,实际基本保险金额应为在已退休成员退休日期根据联邦制度应支付的金额,不考虑延迟退休积分或因工作而产生的任何扣减。收到该证据后,委员会应将该已退休成员的退休金从退休日期起调整,使其等于如果预计基本保险金额与实际基本保险金额相等,其在该日期本应获得的退休金金额。

Section § 31497.7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退休成员去世后其养老金的处理方式。如果退休人员去世,其退休金的一半将支付给其配偶,直至配偶去世,前提是他们在退休前至少结婚一年。如果配偶不符合资格或去世,养老金将支付给成员 (18) 岁以下的子女,并平均分配。

如果子女未婚且是全日制学生,其福利可以持续到 (21) 岁。或者,退休成员可以在退休时选择不同的养老金方案,即在其有生之年领取较少的养老金,并在其去世后由指定人员领取遗属津贴。这种新安排不得给退休系统增加额外成本。

(a)CA 政府 Code § 31497.7(a) 退休成员去世后,如果未根据 (b) 款中的可选遗属津贴进行修改,其退休金的 (50) % 应在其在世配偶的有生之年持续支付,前提是其在退休日期前至少一年与该成员结婚。如果没有有权获得此津贴的在世配偶,或者如果其在已故退休成员的每个子女(包括继子女或收养子女)达到 (18) 岁之前去世,则该在世配偶在世时本应获得的津贴,应支付给已故退休成员的 (18) 岁以下子女。如果遗属津贴支付给在世子女,津贴应在子女之间平均分配。但是,任何子女分享津贴的权利应在其死亡、结婚或达到 (18) 岁时终止。
尽管本款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子女保持未婚状态,并经董事会认定,在任何经认可的学校注册为全日制学生,则原本应支付给退休成员子女的津贴应支付给子女直至 (21) 岁。
(b)CA 政府 Code § 31497.7(b) 一名既得成员,或既得前成员,可以选择不领取仅供退休成员本人终身享有的正常或提前退休金,而选择将其退休时退休成员养老金的精算等值应用于在退休成员有生之年支付的较少金额,此后,经董事会根据精算师的建议批准,将遗属津贴在退休成员有生之年持续支付给对退休成员生命具有可保利益的人员,该人员由该成员或前成员在退休时通过正式签署并提交给董事会的书面指定进行提名。
(c)CA 政府 Code § 31497.7(c) 根据 (b) 款进行的指定,经董事会和精算师评估,不应对退休系统造成任何额外负担。

Section § 31498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本法生效后受雇并符合会员资格,您必须在两种退休计划之间做出选择:本条设立的新计划或本法生效前可用的旧计划。作为一项工作要求,您有60天的时间(从您开始工作算起)向委员会证明您的选择,并且您的雇主必须事先向您解释这些计划。

如果您在60天内没有选择计划,您将自动加入退休计划2,且无需进一步证明。

(a)CA 政府 Code § 31498(a) 任何在本条生效日期之后受雇且符合会员资格的人,在其向委员会证明其选择受本条设立的退休计划覆盖,或选择受本条生效日期之前会员可享有的其他退休规定和福利覆盖之前,不得成为会员。作为持续雇佣的条件,该证明应在受雇后60天内完成。雇主应在接受该人的选择之前,向其提供每项可用退休计划要素的披露。
(b)CA 政府 Code § 31498(b) 如果该人在受雇后60天内未选择受退休计划2或退休计划3覆盖,则该人将自动受退休计划2覆盖,且无需任何证明。

Section § 31498.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普通成员如何在180天内转入新的退休计划。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的退休福利将遵循新计划的规定。成员将放弃所有先前的退休和死亡福利,但可以获得1969年之前最多24个月的服务年限抵扣,且无需缴费。转入是自愿且不可撤销的,除非规则改变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转入其他计划。如果成员辞职后又被重新雇用,他们不能改变其计划选择,除非在新计划转入后有新的规定允许这样做。

Section § 3149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对退休系统的财务状况进行下一次官方审查完成之前,雇主对退休计划的财务缴款将由董事会根据精算师的建议确定。精算师是利用数学和统计学评估财务风险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