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639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只对那些受第31676.1节和第31695.1节特定规则管辖的县有效。也就是说,本条文里的规定或指引只适用于这些县。

本条适用于受第31676.1节和第31695.1节规定约束的县。

Section § 31639.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退休系统中安全人员的缴费率由其加入时的年龄决定。此外,它还规定,不得根据安全人员的性别(男性或女性)设立不同的缴费率或退休福利。

Section § 3163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安全成员(例如消防员和警官)根据其加入退休系统时的年龄,向其退休基金缴费的比例。这些缴费比例以其工资的百分比表示,并根据成员加入时的年龄而异,从18岁时的9.27%开始,逐步增加到49岁及以上时的12.56%。这些比例在根据法律的特定条款(31453和31454)进行任何修订之前保持不变。

在根据第 (31453) 和 (31454) 条修订之前,每位安全成员的缴费率是其可赚取报酬的百分比,如下表所示,根据其加入退休系统时的年龄确定:
年龄
百分比
18  ........................
 9.27
19  ........................
 9.29
20  ........................
 9.32
21  ........................
 9.34
22  ........................
 9.43
23 ........................  
 9.53
24  ........................
 9.63
25  ........................
 9.73
26  ........................
 9.83
27  ........................
 9.94
28  ........................
10.04
29  ........................
10.15
30  ........................
10.25
31  ........................
10.36
32  ........................
10.48
33  ........................
10.59
34  ........................
10.71
35  ........................
10.82
36  ........................
10.94
37  ........................
11.06
38  ........................
11.17
39  ........................
11.30
40  ........................
11.42
41  ........................
11.55
42  ........................
11.66
43  ........................

Section § 3163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警察或消防员等安全成员,其通常的缴费率应能提供一份在50岁时获得的平均退休年金,该年金相当于他们加入系统后每一年服务所对应的最终工资的二百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这项规定只有在县监事会决定实施后,才会在该县生效。

正常缴费率应能提供安全成员在50岁时获得的平均年金,该年金根据监事会通过的表格,等于其加入系统后提供的每一年服务所对应的最终薪酬的二百分之一。
本节应在监事会通过一项使其在该县生效的决议后的日历月的第一天,在任何县生效。

Section § 31639.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某些政府雇员如何获得额外的安全成员退休金积分。如果有人因法律变更或洛杉矶县公共安全办公室与警长部门合并而被纳入安全成员组,他们可以获得过去工作的积分。他们必须支付他们实际缴纳的退休金与作为安全成员本应缴纳的退休金之间的差额,外加利息。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a)CA 政府 Code § 31639.7(a) 如果一名成员此前不属于安全成员的成员范围,但因本章修正案而被纳入该安全成员范围,他或她可以获得安全成员的信用,适用于其职责本可使其有资格成为安全成员的全部或部分时间,如果该修正案当时已生效,通过在其选择成为安全成员时向委员会提交其选择向退休基金缴纳一笔款项,该款项等于其声称获得信用期间实际缴纳的供款与如果他或她是安全成员则在该期间本应缴纳的供款(包括本章第7.5条要求的所有额外供款,如果有的话)之间的差额,以及所需缴纳金额的常规利息。
(b)CA 政府 Code § 31639.7(b) 如果一名成员此前不属于洛杉矶县副警长的成员范围,但因洛杉矶县公共安全办公室与洛杉矶县警长部门合并而被纳入该成员范围,该成员可以获得额外的安全成员信用,适用于该成员在洛杉矶县公共安全办公室担任官员的全部或部分时间,如果该成员选择缴纳一笔款项,该款项等于其作为普通成员实际缴纳的成员和雇主供款与他或她声称获得信用期间本应缴纳的成员和雇主供款之间的差额,以及所需缴纳金额的常规利息。该成员可以选择通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缴纳供款。不得对成员根据本款授权选择获得额外信用施加其他限制。

Section § 31639.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成员如何通过每月工资扣款缴纳额外供款,最低每月六美元 ($6)。成员必须在其死亡或退休前全额支付该款项。如果成员死亡,其在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有 90 天时间结清任何未付余额。如果支付未完成,服务年限仅适用于已缴纳供款的期间。成员还可以在退休前的任何时间选择一次性付清余额。

此类成员的额外供款应通过定期月薪扣款支付,金额由成员指定,但任何情况下每月不得少于六美元 ($6)。应付总额应在其死亡或退休生效日期之前支付,但其配偶,或在其无配偶存活的情况下,其未成年子女,可在成员死亡后 90 天内选择支付任何应付余额。如果未支付应付总额,该成员、其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仅能获得其已缴纳额外供款期间的安全成员服务年限。任何已选择通过工资扣款分期支付此类额外款项的成员,可在其退休生效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通过一次性总付完成支付。

Section § 31639.9

Explanation
在加州特定县,如果雇员尚未被认定为“安全成员”,县监事会可以根据《迈耶斯-米利亚斯-布朗法案》与雇员团体进行协商。这种协商可以包括将雇员认定为安全成员的条件,例如就他们对退休金成本的缴款达成协议。雇员可能需要承担雇主额外缴款的部分或全部。这些条件需基于精算专家的财务评估,并需经退休委员会批准。但这些规定只有在县监事会通过正式决议决定适用时才生效。

Section § 31639.2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说,退休系统中安全成员的标准缴费率应足以提供他们在50岁时获得的平均养老金。这笔养老金应等于他们加入系统后每一年工作所对应的最终工资的百分之一。此外,本法律优先于之前的规定,即第31639.2节。

正常缴费率应能提供安全成员在50岁时获得的平均年金,该年金根据监事会采纳的表格,等于其加入系统后每一年服务所对应的最终薪酬的百分之一。
本节规定应取代第31639.2节的规定。

Section § 31639.26

Explanation

在本节中,县委员会可以决定为退休金制度的新成员设定一个单一的缴费率,而不是使用通常的缴费率。这项决定应基于金融专家的建议,并且必须确保退休福利与另一项法律(第 31639.25 条)中描述的相符。

委员会可根据精算建议,设立一个单一缴费率,适用于本条经委员会在该县生效后成为会员的所有人员,以代替第 31639.25 条所要求的正常缴费率。但是,该费率应能提供第 31639.25 条所述的平均年金。

Section § 31639.75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一名安全类成员,但最初并非作为安全类成员受雇,您可以购买最多五年的安全类服务年限抵扣,用于抵扣您作为普通类成员工作的时间。为此,您必须支付您和您的雇主作为普通类成员实际缴纳的款项与如果您曾是安全类成员本应缴纳的款项之间的差额。这包括利息。如果您选择只购买部分服务年限,则必须是最近的服务年限,而不是任何更早的服务年限。此选项仅适用于至少有五年服务年限的在职安全类成员。

此外,本条仅适用于根据某些历史法规在特定条件下分类的县。

一名此前未作为安全类成员纳入会员范围的安全类成员,可以通过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向退休基金缴款,缴款金额等于其作为普通类成员实际缴纳的成员和雇主缴款与如果其在申请抵扣服务年限期间曾是安全类成员本应缴纳的成员和雇主缴款之间的差额,连同所需缴纳金额的常规利息,从而获得不超过五年的安全类成员服务年限抵扣,用于抵扣其作为普通类成员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时间。选择仅抵扣其部分县级服务年限的成员,必须选择时间上最晚的县级服务年限,并且不得抵扣任何早于其未选择抵扣的县级服务年限的任何部分。本条仅适用于具有五年或以上安全类成员服务年限的在职成员。
本条仅适用于根据经1971年法规第1204章修订的第28020条以及经1961年法规第43章修订的第28022条界定的一级县。

Section § 31639.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最初不被视为安全成员一部分的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将其未作为安全成员的时间计入安全成员的工龄。这些条件由雇主和雇员代表之间的协议规定。然而,这项规定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八级县,但前提是该县的监事会已选择采纳这项规定。

Section § 31639.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已采纳特定退休条款的县,为其安全雇员(如警察或消防员)支付部分或全部的正常养老金缴款。然而,这些缴款在雇员决定退休之前仍属于县的缴款,并不立即归雇员所有。

县支付的金额是根据财务精算确定的,并且必须获得退休委员会的批准。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受另一条款(特别是第7522.30条)约束的成员。

(a)CA 政府 Code § 31639.85(a)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在任何已采纳第31676.1、31676.11、31676.12、31676.13、31676.14或31676.15条的县,监事会可以同意支付安全成员正常缴款的任何部分给该系统。县支付的所有缴款应保持为县的缴款,且在雇员选择办理正常退休、延期退休或残疾退休之前,任何权利均不得归属于任何雇员。
(b)CA 政府 Code § 31639.85(b) 监事会代表安全成员支付的任何缴款应根据精算建议确定,并经退休委员会批准。
(c)CA 政府 Code § 31639.85(c) 本条不适用于受第7522.30条约束的成员。

Section § 31639.95

Explanation

本节仅适用于康特拉科斯塔县的退休系统,前提是该县监事会以多数票决定采纳。它允许监事会与雇员组织合作,协商雇员需要为其退休福利(特别是安全成员)支付的财务缴款。协商可以达成协议,决定雇员是否必须支付雇主缴款的全部或部分,支付多少,以及何时开始支付。这些协议也可以适用于未被代表的雇员。此外,县内其他区的管理机构也可以将类似的协议应用于其安全成员。雇员支付的缴款被视为其累计缴款的一部分。

(a)CA 政府 Code § 31639.95(a) 本节仅适用于康特拉科斯塔县的退休系统,并且仅在该县监事会以多数票通过决议使其在本县适用时方可适用。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监事会可根据决议中指定的日期使本节在本县适用,该日期可与决议日期不同。
(b)Copy CA 政府 Code § 31639.95(b)
(1)Copy CA 政府 Code § 31639.95(b)(1) 当监事会根据《迈耶斯-米利亚斯-布朗法案》(《法典》第1篇第4部第10章(第3500节起))与代表作为安全成员的县雇员的任何经认可的雇员组织进行会谈和协商时,双方可根据谅解备忘录约定以下任何事项:
(A)CA 政府 Code § 31639.95(b)(1)(A) 雇员是否应支付为第31664.1节福利提供资金所需的雇主缴款的全部或部分,该缴款的金额或百分比,缴款方式,以及开始日期,该日期可早于谅解备忘录的生效日期。
(B)CA 政府 Code § 31639.95(b)(1)(B) 根据第31484.9节达成的协议,雇员是否应支付为第31664.2节福利提供资金所需的雇主缴款的全部或部分,该缴款的金额或百分比,缴款方式,以及开始日期,该日期可早于谅解备忘录的生效日期。
(C)CA 政府 Code § 31639.95(b)(1)(C) 更改分段 (A) 或 (B) 中描述的任何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年份增加或减少雇员需支付的雇主缴款的比例和金额。
(2)CA 政府 Code § 31639.95(b)(2) 根据本分节与经认可的雇员组织达成的任何协议条款,可由监事会适用于未被代表的作为安全成员的县雇员。
(c)Copy CA 政府 Code § 31639.95(c)
(1)Copy CA 政府 Code § 31639.95(c)(1) 在监事会通过分节 (a) 中描述的决议后,县内一个区的管理机构可根据《迈耶斯-米利亚斯-布朗法案》与代表作为安全成员的区雇员的任何经认可的雇员组织签订谅解备忘录,使本节适用于其作为安全成员的雇员,涉及分节 (b) 中描述的任何事项。
(2)CA 政府 Code § 31639.95(c)(2) 根据本分节与经认可的雇员组织达成的任何协议条款,可由该区管理机构适用于未被代表的作为安全成员的区雇员。
(d)CA 政府 Code § 31639.95(d) 成员根据本节支付的任何缴款应被视为成员累计缴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