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雇员退休法夫妻共同财产
Section § 31685
当夫妻办理合法分居或离婚手续,并且法院介入处理退休金事宜时,法院必须明确他们分居的日期。如果婚姻期间积累的退休储蓄和服务年限需要分割,它们将被分别存入每个人的独立账户。法院判决中未明确提及的任何退休福利,仍归原成员所有。
一旦收到法院命令,管理退休账户的委员会将确定非成员配偶的权利。非成员可能享有领取退休金、获得退休缴款退款或补购服务年限等权利。非成员可以为其账户指定受益人,但不能领取伤残退休金。
Section § 31685.01
Section § 31685.1
Section § 31685.2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在婚姻结束后被授予独立退休账户的“非成员”(很可能是前配偶)的权利和程序。非成员可以申请退还其账户中的缴款和利息,退款在邮寄给他们时即告完成。一旦收到退款,非成员即放弃所有未来退休福利的权利。他们不能取消或退回退款,也不能回购任何服务年限。如果婚姻在成员符合延迟退休资格之前结束,非成员将自动获得退款。然而,原成员可以选择重新缴存已退还的金额,以重新获得已丧失的服务年限,但必须在五年内完成,并遵守委员会规定的条款。
Section § 31685.3
本法律解释了通过法院判决获得独立账户的非成员,如何重新存入先前已退还给原成员的退休缴款和利息。此举是基于法院关于哪一部分属于非成员的共有财产的裁定。
如果非成员决定重新存入,他们必须偿还所有缴款和利息。重新存入的权利受理事会具体规章的约束,并且成员在满足特定条件之前不能主张法院裁定的非成员份额,例如非成员提出退款请求或重新存入完成。此外,任何未明确判给非成员的缴款权利仍归成员所有。
最后,非成员必须在退休前一次性重新存入。
Section § 31685.4
这项法律规定了非成员配偶根据法院裁定的社区财产购买服务年限的规则。非成员只能购买被认定为其社区财产份额的服务年限。为此,他们必须在退休前支付缴款和利息。一旦非成员的缴款退还生效,他们就不能再购买该服务年限。成员配偶不能主张非成员的份额,除非退款已处理,或非成员在购买前死亡。任何法院未明确指定给非成员的服务年限,将归属于成员。
Section § 31685.5
这项法律规定,非成员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书面申请退休。首先,成员或非成员必须达到退休计划要求的最低年龄。其次,在退休时,即使不考虑授予非成员的任何服务年限,该成员也必须拥有足够的记入服务年限才能符合退休资格。
Section § 31685.6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非成员何时开始退休。退休开始的日期,要么是非成员申请中指定的日期,要么是法院命令分割成员与非成员共同财产之日后的次日,以两者中较晚的日期为准。但是,退休不能早于委员会或指定系统雇员收到申请当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Section § 31685.7
加州这项法律条款规定了如何计算非成员(通常是前配偶)与成员退休计划相关的“最终薪酬”。如果非成员在实际成员之前退休,其薪酬将基于成员在非成员退休前一段时间内获得的最高平均收入。另外,如果婚姻和成员资格时间相符,也可以反映更早的收入。如果成员先退休,非成员的薪酬将与用于成员的薪酬相同。当成员申请退休时,委员会必须告知非成员,其最终薪酬在退休后不会再增加,并说明他们可用的选项及其影响。
Section § 31685.9
如果一名成员残疾了,支付给该成员和任何其他分享这些福利的人的福利金总额,不能超过该残疾成员如果是唯一获得支付者时会收到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