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8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任何县都不会生效,直到该县的监事会通过多数票决定采纳它。只有那时,它的规定才会在该县生效。

Section § 318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特定县为遗属提供一项替代福利计划。它只适用于选择加入的成员。

Section § 318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成员在特定时间范围内选择为一个特定计划缴费并获得福利。成员可以在该计划在其所在县生效后 (30) 天内、在其开始服务后 (30) 天内,或者在每年的十一月或十二月期间做出选择。如果他们在最初的 (30) 天后选择加入,他们的决定将在次年一月一日生效。

Section § 3186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通过工作参与了某个福利计划,他们可以选择在每年的十一月或十二月退出该计划,并且这项更改将在次年的一月一日生效。但是,他们已经向该计划缴纳的任何款项都不会退还。一旦他们选择退出,之后就不能再重新加入该计划了。

任何已选择参与本条所规定福利的成员,可以在每年的十一月或十二月期间撤销该选择。该选择将于次年一月一日生效。根据本条从其薪金或工资中扣除的任何供款,均不会退还给该成员。该成员不得再次选择参与本条所规定的福利。

Section § 31865

Explanation
如果成员选择享受本节所述的福利,那么第 (15.5) 条的所有规则和条件也适用于该成员及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例如配偶、子女和父母,此外还适用于第 (15.5) 条涵盖的任何其他人,除非本节另有规定。

Section § 31866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董事会为成员设定额外的缴款费率。这些费率应覆盖遗属福利以及给予遗属的任何额外一次性福利一半的费用。

Section § 31866.1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县级工作的雇员,并且属于社会保障系统,您需要支付与遗属福利相关的所有费用。这包括本节中列出的任何额外的遗属付款。

因县级服务而受《联邦社会保障法》联邦老年和遗属保险规定约束的成员,应支付本条规定的遗属福利金和一次性补充遗属福利金的全部费用。

Section § 31867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安全类成员每月需额外支付1.30美元,而所有其他成员每月需额外支付1.71美元,除非理事会决定设定不同的金额。

Section § 318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名成员在本条在其所在县生效30天后才选择加入本条规定的福利,那么他们的在世配偶或子女将不会收到每月遗属津贴或一次性遗属福利金,除非该成员的工资已被额外扣款至少18个月。

Section § 31869

Explanation
如果一名成员在该福利计划在该县启动超过30天后才决定加入本条规定的福利计划,那么他们的父母将无法获得遗属津贴,除非该成员的工资已被额外扣款至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