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防退休法待遇
Section § 32350
Section § 32351
如果你因公退休,你将终身每月领取养老金,金额为你最后工资的一半,但每月不能超过二百五十美元 ($250)。如果你适用另一项具体规定 (第 (32341) 条) 并且没有选择提供的选项,那么你的养老金最高将是每月一百五十美元 ($150)。
Section § 3235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县林务员、消防队长或消防员因与工作相关的伤害或疾病而无法履行职责,他们可以提前退休,不受年龄或服务年限的限制。如果他们因与工作无关的原因而无法工作,他们仍然可以提前退休,但必须至少服务满10年。委员会将决定某人是否确实无法履行其职责。
Section § 32354
如果一名成员因与工作相关的残疾而退休,他们将获得一份年金,金额是他们最终工资的一半,按每月等额支付。他们每月最多可以领取 250 美元。但是,如果他们受到第 32341 条规定的影响,并且没有选择其中提供的选项,那么最高养老金将降至每月 150 美元。
Section § 3235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公务人员因工作相关受伤或疾病死亡,或因这类伤病退休后死亡,其家属可获得抚恤金。抚恤金金额为该人员最后工资的一半,每月最高 250 美元,支付给配偶或子女。如果配偶再婚或没有配偶,则抚恤金将支付给未满 18 岁的子女,分配方式为:一名子女 50 美元,两名子女 75 美元,三名或以上子女 100 美元。配偶必须在该人员退休前至少结婚五年才符合领取资格。如果领取人结婚,抚恤金将停止。根据第 32341 条的选项可能会将每月最高金额降至 150 美元。
领取抚恤金者的遗孀无权领取抚恤金,除非她在该已故领取抚恤金者退休之日前至少五年与其结婚。如果遗孀、鳏夫、子女结婚,则支付给该结婚者的抚恤金应停止。如果成员受第 32341 条规定约束且未行使其中规定的选择权,则金额每月不应超过一百五十美元 ($150)。
Section § 32356
如果成员因非工作相关的残疾而退休,他们将获得每月养老金,金额取决于他们的工作年限。根据服务年限,他们的养老金每月可在75美元到100美元之间。但是,养老金不能超过他们职业生涯结束时工资的一半。
Section § 32357
Section § 32359
Section § 32360
如果一名退休会员重新回到县政府工作,并且可以再次加入退休金系统,那么他们的缴费率将根据他们重新加入时的年龄来定。他们还可以获得因残疾退休前所做工作的工龄积分,但他们必须退还停止领取养老金时所获得的钱。这笔款项需要在重新回到县政府工作后的六个月内支付。
Section § 32361
这项法律允许即将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选择领取一份金额较小的养老金,但这份养老金可以在他们去世后继续支付给他们的配偶或指定受益人。他们有两种选择:选项 (1) 是在去世后,受益人可以继续获得与原领取人相同的养老金金额。选项 (2) 是受益人可以获得原养老金金额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