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20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适用于加州累计服务满20年或以上的县治安官。如果此类官员(不包括警长和副警长)年满55岁或以上,他们可以申请退休。此外,这些官员(同样不包括警长和副警长)将在年满60岁时或更晚自动退休,具体日期取决于过去某次立法会议的一个特定日期。

Section § 320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计算县级治安官的服务时间时,必须计入他们在该县任何乡镇或司法区内担任治安官或副治安官的所有时间。无论他们的服务是连续的还是有中断的,都适用。

在计算第31904条 (a) 款所定义的任何县级治安官的服务时间时,应包括在该县任何乡镇或司法区内担任治安官或副治安官的所有时间,无论是连续的还是间断的。

Section § 3205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从服务岗位退休,他们有权在余生中每月领取养老金。这笔养老金等于他们最终工资的一半,但每月不能超过250美元。

Section § 32052

Explanation
加州的摩托车警察在服务满20年后,如果由委员会选定的三名医生认为该警官无法再妥善履行其职责,就可以退休。

Section § 320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成员,不论年龄或服务年限,如果因在工作中发生的受伤或疾病导致丧失工作能力,必须因残疾而退休。对于其他非工作相关的丧失工作能力情况,县治安官可以不论年龄而退休,但前提是他们已服务至少10年。委员会负责决定某人是否确实无法履行职责。

任何成员,如果因在其受雇期间发生并由此引起的受伤或疾病导致无法履行职责,应不论年龄或服务年限而因残疾退休。任何其他因无法履行职责的成员,应不论年龄而退休,但仅限于在担任县治安官满10年后。无法履行职责应由委员会决定。

Section § 320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名服务至少15年的工人出现心脏问题,在相关的法律程序中,通常会假定这种心脏疾病是由他们的工作引起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并非如此。

如果一名服务满15年或以上的成员出现心脏问题,在本章项下的任何程序中,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董事会和法院应推定该心脏问题是在其受雇期间发生并因其受雇而引起的损伤或疾病。

Section § 32055

Explanation
如果成员因与工作相关的残疾而退休,他们将获得一份年度养老金。这笔养老金按月支付,金额是他们最终工资的一半,但每月不会超过250美元。

Section § 3205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当成员或退休人员因与职责相关的伤害或疾病去世时,抚恤金如何处理。如果逝者有在世配偶,将支付每月相当于最终薪资一半的抚恤金(最高$250),如果配偶再婚则停止。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配偶,或者在他们再婚后,抚恤金将支付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分配方式为:一名子女$50,两名子女$75,三名或更多子女$100。配偶必须在退休人员退休前至少结婚五年才有资格领取抚恤金。如果配偶或子女结婚,他们的抚恤金支付将停止。

凡有成员或退休人员因履行职责期间所受伤害致死,或因履行职责所致疾病致死,或因与职务相关的残疾退休后死亡,应向其遗孀或鳏夫支付年度抚恤金,以等额月度分期付款方式支付,金额为其最终薪资的一半,每月不超过二百五十美元 ($250)。该抚恤金应在其有生之年或直至其再婚期间支付给遗孀或鳏夫。此后,或若无权领取抚恤金的遗孀或鳏夫,则应通过其监护人支付给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按以下金额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
对于一名子女  ........................
 $50
对于两名子女  ........................
 $75
对于三名或更多子女  ........................
$100

退休人员的遗孀或鳏夫无权领取抚恤金,除非其在退休人员退休之日前至少五年已与该退休人员结婚。若遗孀、鳏夫、子女或多名子女结婚,则支付给该结婚人员的抚恤金应停止。

Section § 32057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因非工作相关残疾而退休的成员的退休金。每月养老金金额取决于该成员退休前的工作年限。如果他们工作满 10 年但不足 12 年,每月可获得 50 美元;此金额会随着每增加两年服务年限而增加。服务满 20 年后,每月金额最高为 75 美元。但是,养老金不得超过他们停止工作时工资的一半。

成员因非因公致残退休时,他应获得年度养老金,按月分期支付,具体金额取决于其累计服务年限,如下:
服务满 10 年但不足 12 年,每月五十美元 ($50)。
服务满 12 年但不足 14 年,每月五十五美元 ($55)。
服务满 14 年但不足 16 年,每月六十美元 ($60)。
服务满 16 年但不足 18 年,每月六十五美元 ($65)。
服务满 18 年但不足 20 年,每月七十美元 ($70)。
服务满 20 年,每月七十五美元 ($75)。
非因公致残养老金不得超过退休人员最终工资的一半。

Section § 32058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因残疾在50岁之前退休的养老金领取者,委员会可以要求您进行体检。这项检查由委员会选定的医生在您双方同意的地点进行。委员会会根据检查结果来决定您是否仍然身体上或精神上无法胜任您以前的工作。

委员会可以要求任何因残疾退休且年龄在50岁以下的养老金领取者接受体格检查。该检查应由委员会指定的医生在养老金领取者的居住地或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委员会应根据检查结果确定该养老金领取者是否仍然身体上或精神上无法胜任其退休时所担任的职位。

Section § 32059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发现领取养老金的人并非真正丧失行为能力,他们的养老金将立即停止。该人随后有资格在其原县政府职位上被重新雇用或复职,遵循县政府关于重新雇用员工的规定。

Section § 32060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的养老金被取消,他们将拿回截至退休时最初缴纳的钱,加上任何已赚取的利息。但是,他们必须偿还他们在退休期间收到的养老金支付金额的一半。

如果养老金被取消,应立即从该基金中向养老金领取者支付其截至退休之日的累计缴款金额及其账户中所有已计入的利息,减去其在退休期间已获得的养老金支付金额的一半。

Section § 32061

Explanation

如果一名退休的县级雇员(退休金领取者)重新回到县政府工作,并且可以再次加入养老金系统,他们的缴费将根据他们重新加入时的年龄来确定。他们还可以获得因残疾退休之前的服务年限积分。但是,他们必须退还养老金被取消时所收到的金额,并且需要在重新受雇后的六个月内完成。

如果退休金领取者重新进入县级服务并符合加入本系统的资格,其未来年份的缴费率将按照其重新进入时的年龄确定。如果他在复职后六个月内向基金存入一笔与其养老金取消时支付给他的金额相等的款项,他应获得其在因残疾退休之前所提供所有服务的工龄积分。

Section § 32062

Explanation

在领取首次养老金之前,成员或退休人员可以选择领取一份在其去世后仍会继续支付的较低养老金。这样可以为他们的配偶或指定受益人提供终身支持。

有两种选择:选项 1 允许将全部较低养老金支付给幸存者,而选项 2 则规定将较低养老金的一半支付给幸存者。

在任何养老金首次支付之前,成员或退休人员可选择领取其养老金在该时间的精算等值,以较低的养老金形式在其有生之年及其遗孀、鳏夫或受益人(如果其幸存)的有生之年支付,并可根据以下选项之一进行选择:
选项 1: 在其去世后,该较低的养老金应在其遗孀、鳏夫或受益人的有生之年继续支付给他们。
选项 2: 在其去世后,该较低养老金的一半应在其遗孀、鳏夫或受益人的有生之年继续支付给他们。

Section § 32063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成员,您可以提交一份书面声明,指定将获得您部分福利的受益人。您可以指定多人共同分享,或者在其他人无法领取时指定一人领取。如果您选择共同受益人,委员会可以选择向这些受益人中的任何一人支付,并履行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