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0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各县设立一个补充执法服务账户(SLESA),以接收用于特定执法目的的资金。

这些资金必须由县审计员在30天内分配给多个实体:县治安官用于监狱运营,地方检察官用于刑事检控,某些城市和警察区根据人口分配,以及用于实施青少年司法计划。

青少年司法计划要求多个机构之间进行合作,以减少青少年犯罪和普通犯罪。城市和指定区域必须根据警察局长的书面请求,将其资金用于一线警务服务。

该法律规定了资金在各财政年度的分配方式,确保特定百分比的资金用于不同目的,并强制要求每年报告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对当地青少年司法趋势的影响。

未使用的资金必须退回并可相应地重新分配,以确保执法活动中资源的有效利用。

(a)CA 政府 Code § 30061(a) 各县财政库应设立一个补充执法服务账户(SLESA),以接收分配给各县用于实施本章规定的所有款项。
(b)CA 政府 Code § 30061(b) 在任何财政年度,如果县收到用于实施本章规定的款项,县审计员应在这些款项存入基金后30天内,分配县SLESA中的款项。款项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1)CA 政府 Code § 30061(b)(1) 百分之五点一五分配给县治安官,用于县监狱的建设和运营。对于马德拉县、纳帕县和圣克拉拉县,此项拨款应分配给县惩教局局长或主管。
(2)CA 政府 Code § 30061(b)(2) 百分之五点一五分配给地方检察官,用于刑事检控。
(3)CA 政府 Code § 30061(b)(3) 百分之三十九点七分配给县和县内各市,以及,对于圣马特奥县、克恩县、锡斯基尤县和康特拉科斯塔县,还分配给布罗德莫尔警察保护区、熊谷社区服务区、斯塔利恩斯普林斯社区服务区、沙斯蒂纳湖社区服务区和肯辛顿警察保护和社区服务区,分配依据是县内各市和县非建制区域的相对人口,以及圣马特奥县的布罗德莫尔警察保护区、克恩县的熊谷社区服务区和斯塔利恩斯普林斯社区服务区、锡斯基尤县的沙斯蒂纳湖社区服务区,以及康特拉科斯塔县的肯辛顿警察保护和社区服务区,具体按照财政部人口研究单位最近一月份的估算,并经调整以提供(除(i)款另有规定外)至少十万美元 ($100,000) 的拨款给每个执法管辖区。对于财政部未公布人口估算但已在SLESA拨款财政年度的7月1日之前成立的新成立市,市政经理(如果市政经理不可用,则由立法机构指定人员)和县行政或执行官应在7月15日之前,或在预算法案颁布后15天内,就SLESA拨款财政年度,向财政部和县审计员联合提交一份通知,其中包含县非建制区域人口估算减少量等于新成立市人口的估算。居住在布罗德莫尔警察保护区、熊谷社区服务区、斯塔利恩斯普林斯社区服务区、沙斯蒂纳湖社区服务区或肯辛顿警察保护和社区服务区内的任何人,不得同时被计入居住在圣马特奥县、克恩县、锡斯基尤县或康特拉科斯塔县的非建制区域内,或居住在这些县内的任何城市中。除(i)款另有规定外,县审计员应向每个执法管辖区拨款至少十万美元 ($100,000)。根据本款分配给县的款项应保留在县SLESA中,而根据本款分配给市的款项应存入在市财政库中设立的SLESA。
(4)CA 政府 Code § 30061(b)(4) 百分之五十分配给县或市县,以实施本款规定的一项综合性多机构青少年司法计划。青少年司法计划应由各县和市县的地方青少年司法协调委员会制定,其成员构成如《福利与机构法典》第749.22节所述。该计划应由委员会每年审查和更新。该计划或更新计划可由县或市县酌情决定,经县监事会批准。该计划或更新计划应在每年5月1日前提交给青年与社区恢复办公室,提交格式由该办公室指定,该格式将本章规定制定的年度综合性青少年司法多机构计划的提交表格与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961节要求制定和提交的年度青少年罪犯整笔拨款计划的提交表格进行整合。
(A)CA 政府 Code § 30061(b)(4)(A) 多机构青少年司法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组成部分:
(E)CA 政府 Code § 30061(b)(4)(E) 青年和社区恢复办公室应汇总地方报告,并在报告提交后的每年3月1日前,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报告,总结各县和市县从为本段目的所作拨款中实施的计划、策略、系统改进及相关支出。提交给州长和立法机构的年度报告还应总结各县提交的全县趋势数据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信息,说明根据本章拨款支持的计划、策略或系统改进如何已经或可能已经促成或影响了所识别的趋势。该办公室可以将本段要求提交给立法机构的年度报告与《福利和机构法典》第1961条(d)款要求提交的青少年罪犯整笔拨款计划年度报告合并。年度报告应根据第9795条提交,并应在办公室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供公众查阅。
(c)CA 政府 Code § 30061(c) 受(d)款约束,在县、各市、布罗德莫尔警察保护区、熊谷社区服务区、种马泉社区服务区、沙斯蒂纳湖社区服务区以及肯辛顿警察保护和社区服务区根据(b)款第(3)项获得款项的每个财政年度,本款中指定的县、各市和各区应按照以下程序拨款:
(1)CA 政府 Code § 30061(c)(1) 就县而言,县监事会应专门拨款现有和预期款项,用于在县的非建制区域提供一线执法服务,(b)款第(1)项和第(2)项中规定的服务除外,以响应县治安官和地方检察官提交给监事会的书面请求。根据本款提交的任何请求应明确请求实体的一线执法需求,以及满足这些需求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计划。
(2)CA 政府 Code § 30061(c)(2) 就市而言,市议会应专门拨款现有和预期款项,用于资助一线市政警务服务,根据该市警察局长或为该市提供警务服务的执法机构首席行政官提交的书面请求。
(3)CA 政府 Code § 30061(c)(3) 就圣马特奥县内的布罗德莫尔警察保护区、克恩县内的熊谷社区服务区或种马泉社区服务区、锡斯基尤县内的沙斯蒂纳湖社区服务区,或康特拉科斯塔县内的肯辛顿警察保护和社区服务区而言,该特别区的立法机构应专门拨款现有和预期款项,用于资助一线市政警务服务,根据为该特别区提供警务服务的执法机构首席行政官提交的书面请求。
(d)CA 政府 Code § 30061(d) 在县、市、圣马特奥县内的布罗德莫尔警察保护区、克恩县内的熊谷社区服务区或种马泉社区服务区、锡斯基尤县内的沙斯蒂纳湖社区服务区,或康特拉科斯塔县内的肯辛顿警察保护和社区服务区根据本章获得任何款项的每个财政年度,任何这些受款机构的管理机构均不得在同一财政年度内,事后更改其先前根据(b)款第(3)项对分配给县或市的款项所作的任何有效拨款。
(e)CA 政府 Code § 30061(e) 对于2011-12财政年度,主计长应将存入2011年地方收入基金中的地方执法服务账户的款项的23.54%分配给(b)款第(1)、(2)和(3)项的目的,并应将23.54%分配给(b)款第(4)项的目的。

Section § 3006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补充执法服务账户 (SLESA) 的资金应如何使用。它要求这些资金只能用于一线执法服务,而不能取代现有的公共安全服务资金。洛杉矶、奥兰治和圣迭戈县的地方检察官可以与市检察官分享部分资金,用于起诉轻罪。法律将行政管理费用限制在SLESA资金的0.5%以内,并禁止将资金用于不相关的资本项目。“一线执法服务”包括侧重于反帮派活动、社区犯罪预防和青少年司法等项目。

(a)CA 政府 Code § 30062(a) 除第30061条(b)款第 (1)、(2) 和 (4) 项要求外,从补充执法服务账户 (SLESA) 分配给接收实体的资金应专门用于提供一线执法服务。这些资金不得被地方机构用于取代公共安全服务的其他资金,如《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条第36节所定义。根据第30061条(b)款第 (4) 项分配的资金不得被地方机构用于取代公共安全服务的其他资金,如《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条第36节所定义。
(b)CA 政府 Code § 30062(b) 仅在洛杉矶县、奥兰治县和圣迭戈县,地方检察官可与县内的市检察官协商,确定地方检察官根据本节收到的资金的按比例分配份额,在每个财政年度分配给县内的市检察官,用于资助这些市检察官对违反州法律的轻罪行为进行起诉。
(c)CA 政府 Code § 30062(c) 在任何情况下,接收机构均不得将从县级SLESA分配的任何资金用于资助以下任何事项:
(1)CA 政府 Code § 30062(c)(1) 行政管理间接费用超过接收实体当年SLESA分配额的0.5%。
(2)CA 政府 Code § 30062(c)(2) 使用根据第30061条(b)款第 (3) 项分配的资金资助的、未直接支持一线执法服务的任何资本项目或建设项目费用。
(3)CA 政府 Code § 30062(c)(3) 使用根据第30061条(b)款第 (4) 项分配的资金资助的任何资本项目或建设项目费用。
(d)CA 政府 Code § 30062(d) 就 (c) 款而言,以下两项均适用:
(1)CA 政府 Code § 30062(d)(1) “接收机构”或“接收实体”是指实际发生根据第30061条(b)款第 (1)、(2)、(3) 或 (4) 项分配的SLESA资金支出的实体。
(2)CA 政府 Code § 30062(d)(2) 行政管理间接费用只能由第 (1) 项所定义的接收实体收取,最高为其SLESA分配额的0.5%。
(e)CA 政府 Code § 30062(e) 就本章而言,“一线执法服务”和“一线市级警务服务”均包括反帮派、社区犯罪预防和青少年司法项目。

Section § 3006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县或市的补充执法服务账户(SLESA)中的资金必须仅用于法律规定的特定目的。SLESA中的资金不得与县或市财政中的其他资金混用。但是,如果为了确保资金按照法律意图使用,这些资金可以转入县或市的普通基金。

各县或市的补充执法服务账户(SLESA)须完全按照本章的规定支出。该账户中的资金不得转入县或市财政中任何其他账户,也不得与任何其他账户的资金混用,但为便利按照本章规定拨付和支出所转资金,可将SLESA中的资金转入县或市的普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