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96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政府根据本篇规定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都属于县政府自己的开支。

依照本篇规定,县级政府所产生的费用属于县级费用。

Section § 2960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地区检察官和治安官产生的某些费用由县政府承担。这包括他们因县政府感兴趣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而产生的差旅费和个人费用。 此外,还包括侦查犯罪的费用,尽管《车辆法典》第23152条规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除外。它还涵盖了起诉案件的费用,以及涉及县政府雇员在履行职责时善意行事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诉讼费用。

Section § 29601.5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县为了将逃犯或越狱囚犯带回另一个县的设施进行审判或拘留而产生了费用,那么这笔费用应该由进行审判或拘留的县来承担。

Section § 296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政府负责支付在县监狱中被指控或被判有罪的人员的必要供养费用。这包括康复计划,例如培训、就业、娱乐和释放前活动。它还涵盖了其他与刑事诉讼相关的、未在其他地方获得报酬的服务。但是,如果囚犯有私人医疗保险,县政府可以报销所提供的任何医疗服务费用。

Section § 296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高等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大陪审员和证人的费用由县政府负责支付。但法院为自身需要指定的专家证人费用不在此列,他们的费用由其他法律规定。

Section § 29604

Explanation
如果验尸官提供某些服务,且没有明确规定由其他方支付,那么这些费用将由县政府承担。

Section § 29606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县政府负责支付支持县医院、济贫院(即为贫困者提供的住所),以及照护那些依赖县政府提供扶助的贫困病患和贫困人口的必要开支。

Section § 296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县监事会同意,县为需要临时、紧急或长期护理的贫困(穷困)患者在地方医院或任何由税收支持或免税的机构支付的任何费用,都被视为县级开支。这包括由州政府或公立大学运营的机构提供的护理。

Section § 29608

Explanation
为了县的正常运作和利益所必需的开支,被认为是县的责任。

Section § 296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级官员必须购买的保险保证金的费用由县政府承担。

县级官员公职保证金的保费是县级费用。

Section § 29610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选举产生的县官员参加其年度协会大会,他们的差旅费将自动由县承担,无需监事会批准。对于任何其他县官员或雇员,监事会可以要求这些差旅费在由县承担之前获得批准。

选举产生的任何县官员在往返和参加其各自协会的年度大会期间产生的费用,属于县级开支,无需监事会事先批准。监事会可以要求任何其他官员或雇员将此类费用作为县级开支前,须获得监事会的事先批准。

Section § 296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县审计员和司库必须在法律诉讼上花费资金,以质疑或捍卫与县资金相关的法律或命令的有效性或合宪性,这些费用将由县承担。

Section § 2961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迷失或处于危险之中,并且需要进行救援工作,那么这些活动的费用由县负责。

Section § 29613

Explanation
如果发生洪水、火灾、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并且需要制定计划来应对紧急情况,那么所有相关费用都由县政府承担。

Section § 29617

Explanation
任何法律规定为县级活动而征收,并由监事会监督的款项,均被视为县级开支。

Section § 296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自由持有者委员会在制定县章程时产生了必要的费用,并且县监事会批准了这些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县级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