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520

Explanation
县的监事会负责处理与县购买和出售财产相关的法律文件。当县获得财产时,他们正式接收产权契据;当县出售财产时,他们则签发产权契据。

Section § 255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出售或租赁县属房地产,最长可达99年,而无需获得选民的批准。

任何县的监事会可以出售或租赁属于该县的任何不动产,期限不超过99年,无需事先取得该县选民的投票同意。

Section § 255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河滨县监事会将任何县属财产(无论是房地产还是个人物品)转让给河滨县区域公园和开放空间区。他们可以在无需举行公开投票的情况下这样做。

Section § 255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销售可以全额现金支付,也可以部分现金支付。任何剩余款项可以根据监事会设定的条款稍后支付,通常通过抵押或信托契据担保的购房款来支付。

Section § 255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使用出售财产所得的资金来支持县的一般用途。但是,这些资金必须符合地方、州和联邦法律的规定,并且必须用于当初购买该财产所用资金的原始目的。

Section § 255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监事会有权决定租赁合同的具体条件,包括租金或支付的金额。

Section § 2552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出售或租赁都必须遵循其所属条款中概述的具体程序。

Section § 25526

Explanation
在出售或租赁任何财产之前,监事会必须召开一次公开会议,经至少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决定宣布其出售或租赁该财产的计划。这项决定通过一项决议作出,该决议必须清楚描述财产,设定最低价格或租金,并提及出售或租赁条款。决议还会指定一个日期(不早于三周后),用于召开公开会议审议提案。 如果财产价值较低(每年出售或租赁价格不超过2,000美元),决议可以更简化。它可以简要描述财产,说明最低价格或租金,并指明在书记员办公室存档的详细租赁或出售文件,其中包含更多信息。

Section § 2552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出售、交易或转让县拥有的房地产,如果这些房地产不再用于公共用途且估值在25,000美元或以下。对于此类销售,他们无需遵守本条中的其他规定。监事会可以授权一名县官员处理这些销售,但他们必须在出售前五天通过在公共场所张贴通知来公布出售意向。

Section § 2552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政委员会或授权的县官员,将县属土地的使用权给予、出售或允许给州、其他县、市、区、公共机构、公司或公用事业公司。他们可以这样做,前提是他们认为这符合公共利益,并且不影响县对该土地的使用。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县政委员会可以授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者通过法令授权其认为适当的县官员,授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县的任何不动产的地役权、许可或许可证,给州、任何县、市、区、公共机构或公司,或任何公用事业公司,其方式和条款条件由县政委员会或授权县官员确定或规定,前提是县政委员会或授权县官员认定该转让符合公共利益,并且所转让的土地权益不会实质性地与县对该财产的使用发生冲突或干扰。

Section § 2552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口达到600万或以上的县决定其部分财产不再用于公共用途,并且该财产的估价为10万美元或以下,那么该县可以出售或转让该财产。只要监事会批准,这个过程可以不遵循通常详细的程序。监事会可以授权特定的县官员处理出售事宜。他们必须在办理转让前五天张贴公告,并在办理转让前至少10天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告。该通知还应发送给相关方、现有租户和相邻财产所有者。在出售完成前,监事会必须给予最终批准。

Section § 255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决定是否向促成房地产相关提案交易的持牌房地产经纪人支付佣金。如果他们选择支付,必须在正式决定或决议中明确列出佣金的详细信息。佣金只有在决议明确规定时才支付,并且中标的投标必须指明经纪人的姓名并说明佣金金额或费率。重要的是,任何佣金支付都必须来自出售或租赁该物业所得的款项。

Section § 255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何通知公众关于讨论县属财产出售或租赁的会议。它要求在会议前至少 (15) 天将决议张贴在三个公共场所,并根据当地规定刊登通知。董事会还可以购买报纸和杂志广告,以吸引可能对该财产感兴趣的潜在买家或租户。

决议通过以及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的通知,应通过在县内三个公共场所张贴由董事会主席签署的决议副本的方式发出,张贴时间应在会议日期前不少于 (15) 天,并根据第 6063 条在县内刊登通知。此外,董事会可以购买广告版面,并可以在其认为最能向那些最有可能竞标、购买或租赁该财产的人宣传出售或租赁的报纸、杂志和其他期刊上,宣传拟议的财产出售或租赁。

Section § 25529

Explanation
当有计划租赁不动产,并且监事会全体同意该不动产的月租金不超过 $50 时,他们可以在县内公布这项决定,作为会议公告要求的一部分。

Section § 25530

Explanation

当监事会开会审查房产出售或租赁的投标时,他们会公开开启并评估所有投标。符合所有规定条件的最高投标将被接受,除非会议期间有更高的口头出价,或者监事会决定拒绝所有出价。重要的是,在选择最高投标时,监事会不会考虑扣除房地产经纪人的任何佣金。如果中标包含此类佣金,监事会将按照另一条款的规定直接支付给经纪人。

在监事会会议决议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所有已收到的密封提案应在公开会议上由监事会开启、审查并宣布。在符合出售或租赁意向决议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由负责任的投标人提交的提案中,出价最高的提案应最终被接受,除非接受了更高的口头出价或监事会拒绝所有出价。在确定哪个是最高的密封提案时,监事会不应从中扣除提案中规定应支付给持牌房地产经纪人的佣金(如有)。如果最高出价规定了此类佣金,监事会应按照第 (25527) 条的规定,向经纪人支付决议中指定的佣金。

Section § 25531

Explanation

在董事会接受购买或租赁财产的书面提案之前,他们必须允许口头投标。如果一个有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提出的口头投标符合所有条件,并且比最佳书面报价高出至少5%,董事会就必须接受该口头投标。

在评估此投标时,董事会不应从口头投标中扣除房地产经纪人的任何佣金费用。佣金是根据先前决议中规定的规则计算的,并且不能超过最高书面报价和最高口头报价之间差额的一半。如果房地产经纪人促成了这两个最高报价,他们将按照另一条款的规定分享佣金。

在接受任何书面提案之前,董事会应征集口头投标。如果在征集口头投标时,任何有责任能力的人根据决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购买或租赁该财产(视情况而定)的价格或租金,超出由有责任能力的人提出的最高书面提案至少5%的,则该最高口头投标应最终被接受。在确定哪个是最高口头投标时,董事会不应从中扣除口头投标中或随口头投标说明的应支付给持牌房地产经纪人的任何佣金,但董事会应按照决议中规定的费率支付佣金,如同第25527条所规定的。该佣金不得超过最高密封提案与该最高口头投标之间差额的一半,除非最高密封提案和最高口头投标均由持牌房地产经纪人促成,则佣金应按照第25532条规定的方式在他们之间分配。

Section § 25532

Explanation
如果房产通过口头竞价以更高的价格售出,且买家是由另一位持牌房地产经纪人找到的,而不是提交最高书面报价的经纪人,那么佣金将进行分配。最高书面报价的佣金的一半归提交该报价的经纪人,而最终销售价格的剩余佣金则归找到实际买家的经纪人。

Section § 255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监事会可以在当前会议届次或该会议的任何延续届次中给出最终批准,但必须在接下来的10天内完成。

监事会的最终批准可以在同一届会议上作出,也可以在同一会议的任何延期会议上作出,但该延期会议必须在接下来的10天内举行。

Section § 25534

Explanation
监事会有权拒绝任何针对财产出售或租赁的投标,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的,只要他们认为这样做符合公共利益。他们也可以决定完全不出售或租赁该财产。

Section § 25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监事会通过决议接受对财产的投标。它授权监事会主席或其成员,在买方或租户满足所有合同条款后,签署并交付契约或租赁协议。

Section § 255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各县的监事会在不遵循本条所提及的常规程序的情况下,对县属财产做出决策。县可以经监事会五分之四投票通过,租赁或转租用于特定用途的财产,例如机场、公园或商业开发。

蒙特雷县拥有额外的权力,可以租赁与青少年安置相关的财产。县还可以回购或回租其财产,并且经监事会五分之四投票通过,可以抵押收入作为偿还或租赁费用的担保。

圣贝纳迪诺县可以经监事会五分之四投票通过,直接租赁农业财产。

(a)CA 政府 Code § 25536(a) 本条规定不应阻止任何县的监事会,且任何县的监事会有权签订合同,根据《军事和退伍军人法》第1261条获取、租赁或转租财产,或经监事会五分之四投票通过,签订涉及租赁或转租县属、县租或县管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租赁、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该财产用于或最终用于机场、车辆停放、展览场地、海滩、公园、娱乐、休闲或员工食堂目的,或附带的工业或商业开发,或与此不冲突的工业或商业开发,而无需遵守本条规定。
(b)CA 政府 Code § 25536(b) 除(a)款规定的权力外,蒙特雷县可以签订涉及租赁或转租县属、县租或县管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租赁、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该财产用于或最终用于青少年安置。
(c)CA 政府 Code § 25536(c) 除(a)款和(b)款规定的权力外,县监事会经五分之四投票通过,可以出售或租赁县属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而无需遵守本条规定,前提是该县在同一交易中回购或回租该财产。经监事会五分之四投票通过,该县可以抵押特定收入作为支付因回购或回租该财产而产生的债务的担保。
(d)CA 政府 Code § 25536(d) 除(a)款规定的权力外,圣贝纳迪诺县监事会经五分之四投票通过,可以直接签订涉及县属、县租或县管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租赁合同,该财产用于农业目的。

Section § 25536.2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县在1942年1月1日之前通过赠与契约获得了用于文化活动的财产,该县可以与一个非营利组织签订租赁或管理合同来管理它。这可以在不遵循某些一般规则的情况下进行,只要其用途符合原始赠与的目的。此类协议最长可达30年。

这项法律仅适用于截至1970年人口普查时人口为700万或以上的县。

凡有不动产在1942年1月1日之前,通过赠与契约授予县,用于戏剧、音乐或其他文化目的的,监事会除其其他权力外,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不时地且无需遵守本条的其他规定,与非营利公司或协会订立经营租赁或管理合同,用于该财产的维护、运营或管理,以符合赠与契约的用途,并作为供公众使用、受益和享乐的公共集会场所。任何此类租赁或管理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30年,并可根据双方同意的其他条款和条件,以及为遵守赠与契约中包含的对财产使用的限制和约束而可能需要的条款和条件。
本节规定仅适用于根据1970年联邦十年一次人口普查所示,人口为七百万 (7,000,000) 或以上的县。

Section § 2553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监事会修改与租户或特许经营商之间关于财产改进的现有协议。如果监事会以五分之四多数票同意,租户可以自费对县属财产进行永久性升级。作为回报,租户可以在剩余的租赁或合同期内,就其在这些改进上花费的金额获得租金抵免或其他补偿。

监事会可以经五分之四投票,与承租人或特许经营商签订协议,修改根据第 (Section 25536) 条订立的任何现有租赁、转租、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以允许由承租人或特许经营商承担费用对县属、县租赁或县管理的已改良财产进行永久性改进或改建,并允许在租赁、转租、特许经营或合同的剩余期限内,就该等费用金额获得租金抵免或其他补偿。

Section § 25536.7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县一直将某处房产用作艺术学院,县监事会可以不遵循常规程序,将其运营权租赁或承包给非营利组织或公立或私立教育机构。这份租赁或合同最长可达99年,并且可以包含允许承租人使用房产上已有的必要固定装置和个人财产等条款。

凡是县曾将不动产作为艺术学院运营的,县监事会,除其其他权力外,可以不遵守本条的其他规定,与非营利公司或协会,或与公立或私立学校、学院或大学,或学区或大学区的管理委员会签订运营租赁或管理合同,用于将该财产作为高等艺术院校进行管理、运营或维护。任何此类租赁或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99年,并可包含双方同意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包括承租人或承包人在租赁或合同签订之日使用位于该不动产上且为运营该不动产所必需的固定装置和个人财产的权利。

Section § 25536.8

Explanation

萨克拉门托县监事会拥有特殊权力,可以出售、租赁或管理从已关闭的联邦基地(如马瑟空军基地或麦克莱伦空军基地)获得的财产,而无需遵循常规规定,但前提是必须获得五分之四的投票批准。要实现这一点,必须满足几个条件:县政府控制再利用计划,已制定总体规划和分区条例,并且机场土地利用规划与拟议用途一致。

此外,他们还必须遵守关于公共财产的各项法规要求,就交易提供包含具体财产细节的公开通知,并且如果财产位于前重建区,则必须确保遵守重建法律。

(a)CA 政府 Code § 25536.8(a) 除第25536条规定的权限外,并根据 (b) 款的规定,萨克拉门托县监事会经监事会五分之四投票通过,可以出售,或签订租赁、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涉及县政府因马瑟空军基地或麦克莱伦空军基地关闭而从联邦政府获得的特定县属财产区域,而无需另行遵守本条规定。
(b)CA 政府 Code § 25536.8(b) 监事会应仅在以下条件得到满足时,或在已通知的公开听证会上认定在从联邦政府获得该财产时已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采取 (a) 款中规定的行动:
(1)CA 政府 Code § 25536.8(b)(1) 该财产的再利用完全由县政府管理。
(2)CA 政府 Code § 25536.8(b)(2) 县政府已根据《政府法典》第七编第一部第三章第五条(自第65300条起)制定并采纳了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并已为该区域采纳了分区条例,且拟议用途与该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以及分区条例相符。
(3)CA 政府 Code § 25536.8(b)(3) 机场土地使用委员会已根据《公共事业法典》第九编第一部第四章第3.5条(自第21670条起)为该区域制定并采纳了综合机场土地使用规划,且拟议用途与该规划相符。
(4)CA 政府 Code § 25536.8(b)(4) 县政府已遵守《政府法典》第五编第二部第一章第五条第八款(自第54220条起)以及第65402条关于该财产的规定,如第25350.1条所规定。
(5)CA 政府 Code § 25536.8(b)(5) 县政府已根据第6062a条发出通知,并将通知张贴在县书记官办公室。该通知应明确监事会确定任何受影响财产应受本条约束的日期,并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25536.8(b)(5)(A) 根据本条拟出售、租赁或受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约束的财产描述。
(B)CA 政府 Code § 25536.8(b)(5)(B) 出售、租赁、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的拟议条款。
(C)CA 政府 Code § 25536.8(b)(5)(C) 接受和执行要约的地点。
(D)CA 政府 Code § 25536.8(b)(5)(D) 负责执行出售、租赁、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的县官员的电话号码和地址。
(c)CA 政府 Code § 25536.8(c) 如果该财产位于前重建区,本条不应被解释为免除萨克拉门托县遵守《健康与安全法典》第二十四编第1.85部第九章(自第34191.1条起)的义务。

Section § 25536.9

Explanation

默塞德县可以出售、租赁或管理前卡斯尔空军基地的财产,而无需遵循常规规定,但前提是必须获得监事会五分之四的批准。在采取这些行动之前,县必须确保该财产的再利用由县管理,拥有与财产用途相符的规划和分区规定,制定了机场土地使用规划,遵守相关法律,并发布包含交易细节的公告。本条特别适用于在获得该财产时已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并且不免除县遵守其他监管要求,特别是如果该区域曾是重建区的一部分。

(a)CA 政府 Code § 25536.9(a) 除了第 25536 条规定的权限外,并根据 (b) 款的规定,默塞德县经监事会五分之四投票通过,可以出售或签订租赁、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涉及县因卡斯尔空军基地关闭而从联邦政府获得的特定区域县属财产,而无需遵守本条的其他规定。
(b)CA 政府 Code § 25536.9(b) 监事会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采取 (a) 款中规定的行动;或者,如果监事会在已公告的公开听证会上认定,在从联邦政府获得该财产时已满足以下条件:
(1)CA 政府 Code § 25536.9(b)(1) 该财产的再利用完全由县管理。
(2)CA 政府 Code § 25536.9(b)(2) 县已根据第 7 编第 1 部第 3 章第 5 条(自第 65300 条起)制定并采纳了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并已为该区域采纳了分区条例,且拟议用途与该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以及分区条例相符。
(3)CA 政府 Code § 25536.9(b)(3) 机场土地使用委员会已根据《公共事业法》第 9 部第 1 编第 4 章第 3.5 条(自第 21670 条起)为该区域制定并采纳了综合机场土地使用规划,且拟议用途与该规划相符。
(4)CA 政府 Code § 25536.9(b)(4) 县已遵守第 5 编第 2 部第 1 编第 5 章第 8 条(自第 54220 条起)以及第 65402 条关于该财产的规定,如第 25350.1 条所规定。
(5)CA 政府 Code § 25536.9(b)(5) 县已根据第 6062a 条发出通知,并将通知张贴在县书记官办公室。通知应指明监事会确定任何受影响财产应受本条约束的日期,并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25536.9(b)(5)(A) 根据本条拟出售、租赁或受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约束的财产描述。
(B)CA 政府 Code § 25536.9(b)(5)(B) 出售、租赁、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的拟议条款。
(C)CA 政府 Code § 25536.9(b)(5)(C) 接受和执行要约的地点。
(D)CA 政府 Code § 25536.9(b)(5)(D) 负责执行出售、租赁、特许经营或管理合同的县官员的电话号码和地址。
(c)CA 政府 Code § 25536.9(c) 如果该财产位于前重建区,本条不应被解释为免除默塞德县遵守《健康与安全法》第 24 部第 1.85 编第 9 章(自第 34191.1 条起)的义务。

Section § 255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各县的监事会为租赁或许可县属物业设立替代程序,而不是遵循标准的第 25526 至 25535 条规定。他们必须在招标后接受最高提案,或者拒绝所有投标。期限不超过 10 年且月租金低于 $10,000 的租赁或许可可以免除招标程序,但必须满足通知要求。

对于免除招标的物业,租金不得超过 $10,000,且这些合同不可续签。监事会可以授权特定的县官员处理租赁或许可事宜,但其授权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这些官员必须通知相关的区办公室,如果在五天内没有提出异议,许可将自动获得批准。所有感兴趣的各方都可以付费请求提前获得租赁或许可的通知,县可以收取费用以弥补成本。此通知需包含物业详情和租赁条款。

(a)CA 政府 Code § 25537(a) 在任何县,监事会可以通过条例规定一种替代第 25526 条至第 25535 条(含)所要求的程序,用于租赁或许可属于县、由县租赁或由县许可的任何不动产。任何如此规定的替代程序应要求监事会要么接受对拟议租赁或许可的最高提案(该提案是响应在至少三个公共场所张贴不少于 15 天并在一份普通发行报纸上刊登不少于两周的招标通知而提交的,如果该报纸在该县出版),要么拒绝所有投标。
(b)CA 政府 Code § 25537(b) 期限不超过 10 年且估计月租金不超过监事会条例可能设定的美元限额(或者,如果未通过条例,不超过一万美元 ($10,000))的租赁或许可,可以排除在 (a) 款规定的招标程序之外,但应根据第 6061 条发出通知,张贴在监事会书记官办公室,如果租赁或许可涉及住宅物业,则应向《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50074 条和第 50074.5 条定义的住房发起人发出通知。该通知应描述拟租赁或许可的物业、租赁或许可的条款、接受租赁或许可物业要约的地点、租赁或许可将签署的地点,以及任何被授权签署租赁或许可的县官员。如果租赁或许可被排除在招标程序之外,已签署的租赁或许可的实际月租金不得超过监事会条例可能设定的美元限额(或者,如果未通过条例,不得超过一万美元 ($10,000)),已签署的租赁或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且该租赁或许可不可续期。
(c)Copy CA 政府 Code § 25537(c)
(1)Copy CA 政府 Code § 25537(c)(1) 监事会可以通过条例授权其认为适当的县官员根据本条签署租赁或许可。
(2)CA 政府 Code § 25537(c)(2) 根据本条通过条例授予的县官员的权力有效期不得超过五年。
(3)CA 政府 Code § 25537(c)(3) 经监事会授权根据本条签署许可的县官员,应在许可签署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向拟许可物业所在地的监事区办公室提供通知。该通知应描述拟许可的物业、许可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拟被许可人的姓名。如果在通知提供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监事区办公室未书面回复反对拟议许可,则拟议许可应被视为已获得区办公室批准。如果监事区办公室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反对拟议许可,该许可可提交监事会例会批准。
(d)CA 政府 Code § 25537(d) 根据本条的通知还应在根据本条接受租赁或许可要约前至少 15 天邮寄或送达给任何已向监事会书记官或监事会指定接收此类请求的任何其他人提交书面通知请求的人。县可以收取与提供此服务成本合理相关的费用,且县可以要求每年续订每个请求。该通知应描述拟租赁或许可的物业、租赁或许可的条款、接受租赁或许可物业要约的地点、租赁或许可将签署的地点,以及任何被授权签署租赁或许可的县官员。

Section § 2553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监事会制定自己的方法来租赁或管理用于员工食堂的县属财产,而不是遵循标准的州程序。他们仍然必须在当地广为阅读的报纸上公布租赁或合同机会。在选择授予合同对象时,监事会应考虑所报价格以及投标人以员工可负担的价格提供优质食品的能力。如果没有满意的投标,他们也有权拒绝所有投标。

Section § 255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人口达到1,000,000或以上的县如何出售或租赁价值为$25,000或以下的县属不动产。县监事会可以为此类出售制定具体程序,从而绕过常规规定。他们必须通过一项决议公开其意向,决议中需包含财产详情、出售条款、日期以及接收投标的流程。在开标时,可以接受最高投标,或者如果符合公共利益,可以拒绝所有投标。如果没有收到满意的投标,县官员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协商出售或租赁,只要达到最低价格,并且租赁可以是按月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无需监事会批准。

(a)CA 政府 Code § 25538(a) 在人口达到1,000,000或以上的县,根据财政部人口研究部门的最新估算,监事会可以通过法令规定一种替代Sections 25520 to 25535所要求的程序。该法令可以指定一名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出售属于县的、估价为二十五千美元 ($25,000) 或以下的任何不动产。
(b)CA 政府 Code § 25538(b) 任何替代程序都应要求监事会根据Section 6061.3通过并公布其出售该财产的意向决议。该决议应以可识别的方式描述待售财产;明确最低价格和出售条款;确定出售日期,该日期应不早于公布完成后的七天;确定接收密封购买建议书的地点;并确定开启和宣布建议书以及接收口头投标的时间和地点。此外,监事会可以购买广告版面,并在任何报纸、杂志和其他期刊上宣传拟议的财产出售或租赁,以向最有可能竞标、购买或租赁该财产的人士进行宣传。
(c)CA 政府 Code § 25538(c) 在开启投标的指定时间和地点,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可以接受最高投标(书面或口头),或者,如果他或她认为此举符合最佳公共利益,他或她可以拒绝任何及所有投标(书面或口头),并撤回该财产的出售。除非口头投标是由负责任的人提出,并且比负责任的人提出的最高书面建议高出至少5个百分点,否则不应接受。
(d)CA 政府 Code § 25538(d) 替代程序可以规定,如果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建议等于或高于决议中规定的最低价格,则在决议日期起一年内,或直到监事会撤销其授权,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应有权与任何人协商出售该不动产,价格不低于决议规定的最低价格,但须经监事会最终批准。替代程序还可以规定,在最终批准发生之前,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可以代表县通过直接谈判以按月租赁的方式出租该不动产,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12个月,且无需事先获得监事会的批准。

Section § 2553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人口达600万或以上的特大县,监事会可以允许某些县级官员处理县属财产的出售或租赁事宜。这种授权通过一项法令进行,并且必须包含关于该官员如何操作的具体指导方针。然而,任何出售或租赁最终都必须获得监事会的最终批准。

Section § 2553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监事会制定一项规定,赋予特定的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权力,出售因某些违法行为而被扣押和没收的财产。官员或负责人必须公开宣布他们出售该财产的意向,详细说明财产信息、售价和条款,以及出售的时间和地点。在出售过程中,他们可以选择最高出价,但只有当口头出价比最高的书面出价至少高出5%时,才能接受。如果符合公共利益,他们也可以拒绝任何出价。如果没有合适的出价,他们可以在一年内直接与潜在买家协商出售,但价格不得低于设定的最低价格,除非监事会允许更短的协商期。

(a)CA 政府 Code § 25538.5(a) 尽管本条规定,监事会可以制定一项条例,指定一名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出售根据《健康与安全法》第10部第8章(自第11470条起)或《刑法典》第7编第1部第9章(自第186条起)的规定被扣押和没收的任何不动产。
(b)CA 政府 Code § 25538.5(b) 该条例应要求指定的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根据第6063条的规定,发布出售被扣押和没收财产的意向通知。该决议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政府 Code § 25538.5(b)(1) 以足以识别财产的方式描述待售财产。
(2)CA 政府 Code § 25538.5(b)(2) 明确财产出售的最低价格和条款。
(3)CA 政府 Code § 25538.5(b)(3) 公布财产出售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完成后的七天。
(4)CA 政府 Code § 25538.5(b)(4) 确定接收购买财产密封提案的地点。
(5)CA 政府 Code § 25538.5(b)(5) 确定提案开启和宣布以及接收口头投标的时间和地点。
(c)CA 政府 Code § 25538.5(c) 在确定开启投标的时间和地点,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可以接受最高投标,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投标。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不得接受口头投标,除非该投标由负责任的人提出,并且超过负责任的人提出的最高书面提案至少5%。如果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认为此举符合最佳公共利益,他或她可以拒绝任何及所有投标,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投标,并撤回待售财产。
(d)CA 政府 Code § 25538.5(d) 如果没有书面或口头提案等于或高于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确定的最低价格,他或她可以在根据(b)款规定发布通知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与任何人协商出售,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格。监事会可以规定更短的时间。

Section § 25539

Explanation

在加州,县委员会可以制定自己的方法来出售县属房地产,这些方法可以不同于标准程序。这些地方方法可以包括由县官员或代表处理出售事宜,并且出售可以在物业现场进行。然而,这些地方方法仍必须遵循通过意向决议、向公众发出通知、审查和接受投标以及进行口头投标的一般规则。最终的出售必须由县监事会通过正式决议批准。

在任何县,监事会可通过命令规定一种替代本条第25526至25535节所要求程序的程序,关于该县所属任何不动产的出售方式和地点。任何如此规定的替代程序可要求拟议的不动产出售由县官员或其正式授权代表进行,且拟议的出售可在物业现场进行。任何此类替代程序应规定,除出售执行人及出售地点外,本条关于以下各项的所有规定:(1) 意向决议的通过;(2) 决议通过及出售时间和地点的通知;(3) 提案的审查和最高出价的接受;(4) 口头出价的程序;以及 (5) 出价的接受或拒绝,均应适用于如此规定的替代程序,且出售执行人对出价的任何最终接受,均须经县监事会通过决议批准,该决议授权并指示按照本条第25535节的规定执行契约。

Section § 2553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承认,许多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人难以在普通市场购买房屋。它还指出,各县有时拥有需要大修才能居住的住宅物业。为了帮助维护住房并促进房屋所有权,法律允许各县以折扣价将这些物业出售给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买家。买家必须同意翻修房屋并在其中居住一定期限。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50093条的定义,许多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个人和家庭无法在传统住房市场购买住房。立法机关还认识到,各县偶尔会获得在被认定为适宜居住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翻修的住宅物业。鉴于维护现有住房存量和扩大房屋所有权机会是可取的目标,立法机关声明,如果各县被授权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向此类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个人和家庭出售此类住宅物业,条件是购买者翻修房屋并在其中居住一定时间,将符合公共利益。

Section § 2553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一个县,如果符合公共利益,可以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其拥有的住宅物业。县必须通过一项条例,详细说明如何进行此类销售。这包括规定谁可以购买该物业、他们必须居住多长时间以及需要进行哪些翻新。在满足所有这些条件之前,物业所有权不得转让给买方。一旦物业所有权转让,就假定所有条例条件都已满足。只有符合特定州法典定义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个人或家庭才有资格购买。县应优先帮助极低收入和较低收入家庭。

Section § 2553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个特定规模的县(即第 (34) 类县)的监事会将县属房屋出租给县雇员,无需经过竞争性招标程序。这种情况发生在房屋位于偏远地区,并且雇员有必要居住在那里时。

Section § 2553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各县利用其房地产为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家庭提供可负担住房。如果县监事会认为这符合县的最佳利益,他们可以为此目的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或租赁县属房产。任何出售土地的至少80%必须用于住房开发。此外,建造的住房单元中,40%必须是低收入家庭可负担的,其中一半必须是极低收入家庭可负担的。住房必须保持可负担性至少30年,并且所有关于房产使用的协议都必须正式备案和记录。

(a)CA 政府 Code § 25539.4(a) 立法机关认识到,县的房地产可以根据县的最佳利益加以利用,为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个人或家庭提供可负担住房。因此,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只要监事会确定县拥有或将要购买的任何房地产或其中的权益可以用于为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个人和家庭提供可负担住房(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50093条的定义,或根据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或其继承机构的定义),且此种用途符合县的最佳利益,县可以低于公平市场价值出售、租赁、交换、放弃、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房地产或其中的权益,或购买该房地产的权益,以提供该可负担住房,而无需遵守本条的其他规定。
(b)CA 政府 Code § 25539.4(b) 根据本条规定处置的任何地块的面积,不低于80%应当用于住房开发。
(c)CA 政府 Code § 25539.4(c) 根据本条在任何地块上开发的住房单元总数中,不低于40%应当是低收入家庭(其收入等于或低于低收入家庭最高收入的75%)可负担的,且其中至少一半应当是极低收入家庭可负担的。
(d)CA 政府 Code § 25539.4(d) 根据本条为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个人和家庭建造的住宅单元,应当通过监管协议加以限制,在最长可行的时间内(但不短于30年)持续对这些个人和家庭保持可负担性,并按照县规定的方法执行。
(e)CA 政府 Code § 25539.4(e) 监管协议应包含一项条款,规定协议的契约和条件对住房发起人的权益继承人具有约束力。监管协议应在住房开发项目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监管协议应在授予人-受让人索引中,以产权所有人的名义作为授予人,以县的名义作为受让人进行备案。
(f)CA 政府 Code § 25539.4(f) 《健康与安全法典》第50079.5、50093和50105条中规定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个人和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极低收入家庭”的定义适用于本条。

Section § 25539.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圣巴巴拉县的监事会在没有竞争性招标的情况下出租县属房屋,前提是这些房屋不再需要用于公共用途,且月租金不超过700美元。但是,租赁合同中的实际月租金不能超过每月800美元,并且承租人可以续租至少一个额外租期。

该法律承认圣巴巴拉县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以前,这些住宅曾用作员工住房,但现在不再需要用于该目的,尽管土地仍需用于公共服务。此外,将房屋与其所在土地分割或分离也是不切实际的。

(a)CA 政府 Code § 25539.6(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第16类县的监事会可以出租县属住宅,租期一年或以上,且无需竞争性招标,但这些住宅的估计月租金不得超过七百美元 ($700),且监事会认定其无需用于公共用途。如果在没有竞争性招标的情况下签订租赁合同,已执行租赁合同中的实际月租金不得超过八百美元 ($800),且承租人可以续租至少一个额外租期。
(b)CA 政府 Code § 25539.6(b) 立法机关认定圣巴巴拉县存在独特和特殊情况,使得一般法规无法适用。在圣巴巴拉县,住宅位于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县属地块上。
立法机关进一步认定并声明,这些住宅曾用于员工住房。此类住宅的员工住房需求已不复存在,而其所在的地块仍需用于公共服务。因此,立法机关认定并声明,现有条件使得将住宅从地块中分割或细分是不切实际的。

Section § 25539.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某个特定县的监事会出售、交换或租赁县法院附近的财产。他们可以将其作为租赁并最终购买新设施协议的一部分。这必须通过一个公开竞争的程序进行,在该程序中,会征集并审查各项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