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可以购置、建造、修理、管理和维护处理、净化和回收来自污水或其他废水(或两者)的水所需或适当的所有工程,并可以回收根据本条规定签订的合同获得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污水或其他废水。
公共资源水资源回收
Section § 25702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处理与水处理和回收相关的各种任务。他们可以购置、建造、修理、管理和维护处理和净化污水或其他废水所需的系统。他们还可以回收通过合同获得或以前使用过的水。
水处理 净化 污水回收
Section § 25703
这项法律允许监事会管理再生水及其副产品的使用方式。他们可以将其出售给县及其居民、公共实体或水务公司。此外,他们还可以用它来补充县内的地下水供应。他们还可以选择将其出售给城市或城市居民,但如果出售给城市居民,则需要通过法令获得市的许可。
监事会可以根据本条规定,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置再生水及其再生过程的任何副产品:
(a)CA 政府 Code § 25703(a) 出售给县及其居民。
(b)CA 政府 Code § 25703(b) 出售给任何公共实体或水务公司。
(c)CA 政府 Code § 25703(c) 补充县内任何地方的地下水供应。
(d)CA 政府 Code § 25703(d) 出售给任何市,或经市立法机构以法令形式表示同意后,出售给该市居民。
再生水处置 补充地下水 出售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