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第24009条的规定,在任何普选或特别选举中,根据1950年联邦人口普查,人口为170,046或超过220,000的普通法县的县政委员会,可以向该县的选民提交以下问题:县审计员的选举产生职位是否应由县财务总监的任命职位取代;但是,县政委员会向选民提交该问题的频率不得超过每11个月一次。
其他官员财务总监
Section § 26970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某些县的县政委员会决定是否将选举产生的县审计员职位替换为任命的财务总监职位。这项决定可以在任何普选或特别选举期间提交投票,但仅限于根据1950年联邦人口普查具有指定人口的县。他们不能每11个月向选民提出这项改变超过一次。
县审计员 财务总监 县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