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应大致以下列标题开头:“拟议再融资的评估和债券持有人通知。”
特别评估和债券再融资法致债券持有人的拟议再融资通知和提案邀请
Section § 59272
这项法律要求向公众发布关于通过某项决议的通知。该通知必须包括:决议已通过的事实、通过日期、拟议行动的目的、提及该决议以获取更多详情,以及关于拟发行新债券的信息,包括其最高金额、类型、最长还款期限以及可能收取的最高利率。
通知应简要列明:
(a)CA 政府 Code § 59272(a) 根据本章通过意向决议的事实。
(b)CA 政府 Code § 59272(b) 其日期。
(c)CA 政府 Code § 59272(c) 决议中指明的程序目的。
(d)CA 政府 Code § 59272(d) 提及该决议以获取更多详情。
(e)CA 政府 Code § 59272(e) 拟发行新债券的最高金额及其性质。
(f)CA 政府 Code § 59272(f) 债券的最长期限。
(g)CA 政府 Code § 59272(g) 债券应支付的最高利率。
意向决议 通知要求 债券发行
Section § 59273
这项法律解释说,当立法机构发出通知时,他们必须要求原始债券持有人提出如何交出其债券以供注销的方案。他们可以提供的选择包括获得与特定区域相关的新债券、收到现金付款,或者收到新债券和现金的组合。
在该通知中,立法机构应邀请原始债券持有人向其提交一份或多份书面提案,说明他们将以何种条款向立法机构或其指定的任何官员交付其债券以供注销,以换取以下任一事项:
(a)CA 政府 Code § 59273(a) 交付针对意向决议中描述的区域的新债券。
(b)CA 政府 Code § 59273(b) 提案中指明的现金总额。
(c)CA 政府 Code § 59273(c) 提案中指明的此类债券和现金的任何组合的交付和支付。
立法机构通知 原始债券持有人 债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