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退休储蓄信托法案
Section § 100000
Section § 100002
本节在加州州政府内设立了CalSavers退休储蓄委员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州财务长担任主席。这些成员包括政府代表以及由州内各机构任命的个人。
委员会成员无偿任职,但可报销履行委员会职责期间产生的差旅费。他们被禁止在项目投资中拥有任何个人经济利益或借用项目资金。
委员会成员必须负责任地管理项目资金,优先考虑参与者的利益。他们的职责包括设计和实施CalSavers退休储蓄计划,这包括审慎管理投资,并尽量降低参与者费用,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收入替代。
委员会必须制定一份投资政策声明,详细说明目标、指导方针和风险管理计划,并必须每年在公开听证会上审查该声明。
Section § 100004
这项法律设立了CalSavers退休储蓄信托,旨在帮助加州的私营企业雇员为退休储蓄。这是一个自愿、低成本的计划,由一个董事会管理,并从其自身资源中支付所有行政管理费用。
该信托将其资金分为用于投资的计划基金和用于运营成本的行政管理基金。投资可由包括私人经理或公共系统在内的各种方管理。六年之后,行政管理费用上限为计划基金的1%。
雇员和雇主的供款仅用于参与者福利、计划行政管理费用和投资。此外,该信托还享有《公司法》某些条款的特定豁免。
Section § 100010
本节概述了负责管理信托基金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董事会可以签订合同、启用印章、处理投资,并为基金接受来自各种来源的资金。它可以聘请项目管理人,设定其职责,并雇用工作人员。董事会还可以聘用金融和服务提供商、购买保险、设定投资限额,并与退休系统和金融服务机构合作,以高效运营该计划。他们还可以确保该计划符合税务和法律要求,并且必须制定规则以维持联邦税收优惠。这些职责可由董事会通过决议委托给执行董事。
Section § 100012
本节阐述了委员会在管理退休储蓄计划方面的权力和职责。委员会可以设计和运营该计划,以鼓励人们明智地储蓄和投资。该计划应简单易行,便于雇主管理,并允许福利轻松转移。委员会可以集中资源以降低成本,并提供关于退休储蓄和税收优惠的教育资源。它向雇主和雇员报告进展,核实资格,建立雇员供款流程,并管理注册事宜。雇主可以使用该计划提交雇员供款,或自行进行额外供款,前提是这些供款符合税收规定。
Section § 100014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为退休储蓄计划创建并分发一份电子员工信息包。该信息包解释了计划的益处、风险以及员工如何参与或选择退出。重要的披露内容包括:不应向雇主寻求财务建议;雇主不对员工的决定或退休计划负责;以及该计划不受加州担保。员工必须确认他们已阅读并理解这些披露。
该信息包还包含一份清晰的选择退出表格,供选择不参与退休储蓄计划的员工使用。新员工在受雇时会收到该信息包,而现有员工则在该计划在其工作场所启动时收到。
Section § 100016
在CalSavers退休储蓄计划开放注册之前,如果足够多的供应商表示有兴趣参与并提供资金,董事会必须在其网站上建立一个退休投资信息平台和一个供应商注册流程。这将使雇主赞助的退休计划和工资扣除个人退休账户 (IRAs) 的信息可供符合条件的雇主参考。
希望在董事会网站上列名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其服务的详细信息。他们需要分享提供退休计划的经验,描述其投资产品,并披露收取的任何费用。他们还必须提供所提供服务类型、咨询选项、财务实力以及如何遵守法律的信息。此外,供应商应解释其提供多样化投资选择的能力,描述行政服务,并证明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
Section § 100018
Section § 100020
这项法律赋予委员会权力,如果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未能按时支付费用或不报告重要变更,可以将其从登记册中移除。如果供应商提交了虚假信息,他们有60天的时间来纠正。如果供应商的投资产品来自未获得适当许可或因不良行为而被吊销执照的公司,委员会必须移除这些供应商。此外,委员会必须为被拒绝注册或被移除的供应商设立申诉程序。
Section § 100022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维护一个退休投资清算所,该清算所提供注册供应商的退休投资产品信息。清算所必须包含对这些产品和供应商的客观比较。
此外,它必须包含基于由信誉良好的评级服务机构确定的平均年总回报率的投资业绩信息。委员会的网站还必须提供一个表格,显示在不同时间段内,一笔5,000美元投资以5%回报率所支付的总费用,同时澄清这仅用于比较目的,而非预测未来业绩。
Section § 100028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供应商注册系统和退休投资清算所的设立及维护成本如何在供应商之间分摊。注册供应商必须支付一次性费用和持续的续期费用,以覆盖系统的各项成本。这些费用根据供应商数量在他们之间分摊,涵盖了设立、维护和管理费用。任何信托资金都不得用于这些目的。
Section § 100030
本法律规定,管理退休投资产品信息交换所的委员会和计划不对供应商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该信息交换所仅用于托管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以供审查其投资产品。
供应商不得使用该计划的标志或暗示委员会的认可。如果供应商违反此规定,他们可能会被从注册表中除名。此外,委员会和计划不对供应商的行为承担责任。
Section § 100032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雇主必须为没有雇主赞助退休计划的员工提供工资扣缴退休储蓄计划的要求。拥有100名以上员工的雇主必须在一年内提供此计划;拥有50名以上员工的雇主必须在两年内提供;拥有5名或以上员工的雇主必须在三年内提供。到2025年底,即使只有一名员工的雇主,如果尚未提供退休计划,也必须遵守。
员工将自动加入,但可以选择退出。雇主和员工的缴款通常从工资的3%开始,可在2%到5%之间调整,并可能每年递增,最高不超过8%。已经提供合格退休计划(如401(k))的雇主可免除这些要求。
Section § 100033
CalSavers退休储蓄委员会负责确保雇主遵守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雇员参与CalSavers退休计划。如果雇主不遵守规定,委员会可以发出罚款通知,罚款金额可能达到每位雇员250美元,如果问题持续存在,则增加到500美元。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参与根据不遵守规定情况发出罚款。雇主有权就这些罚款向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CalSavers委员会必须承担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处理这些事务所产生的任何行政费用。
Section § 100034
Section § 100038
每年8月1日前,董事会必须向州长、审计长、州审计师和立法机关提交一份关于信托运营情况的年度审计财务报告。这份报告应遵循标准会计原则,并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报告中必须包含与外部顾问和承包商相关的费用明细。
此外,董事会还必须提供额外信息,例如当年完成的任何研究或评估、信托福利的摘要(包括参与者人数),以及为全面披露信托运营情况所需的任何其他相关细节。
Section § 10004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退休储蓄计划的IRA账户不符合联邦法律规定的优惠税收待遇,或者该计划根据联邦规定被视为雇员福利计划,则负责监管该计划的委员会不得运营它。在启动该计划之前,委员会必须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报告,确认已满足某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确保该计划不被视为雇员福利计划,IRA获得应有的税收优惠,以及雇主的职责明确界定。此外,该计划应使用第三方管理机构,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雇主与雇员的接触。
Section § 100046
CalSavers退休储蓄计划于2017年实施,旨在帮助个人为退休储蓄。只要满足某些条件,例如符合法律规定和成本可控,该计划就包括居家支持服务提供者。
州和雇主不应承担财务责任,并且该计划必须构建以防止此类风险。
负责监督CalSavers的董事会确定其运营成本,并与雇主合作以简化员工参与。该计划还强调对员工和雇主(特别是小型企业)进行全面教育,通过各种资源,如网站、帮助热线和培训课程。
Section § 100048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制定、修改或废止与本篇相关的法规,并且这些行动被视为紧急情况。这意味着为了快速处理这些情况,可以绕过某些常规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