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9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被称为1984年电影、电视和商业产业法案。它为本章定义了一些关键术语:“理事会”指的是加州电影委员会的委员理事会,而“委员会”则是指加州电影委员会本身。

“媒体制作”一词涵盖了各种形式的内容创作,例如制作电影、电视节目、商业广告、数字媒体和静态摄影。

(a)CA 政府 Code § 14998(a) 本章应被称为1984年电影、电视和商业产业法案,并可被引用为该法案。
(b)CA 政府 Code § 14998(b) 就本章而言,以下两项均适用:
(1)CA 政府 Code § 14998(b)(1) “理事会”指加州电影委员会的委员理事会。
(2)CA 政府 Code § 14998(b)(2) “委员会”指加州电影委员会。
(c)CA 政府 Code § 14998(c) 就本部分而言,“媒体制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影、影片、数字媒体、电视、商业广告和静态摄影的制作。

Section § 14998.1

Explanation

本法强调了电影产业对加利福尼亚州重要的经济和文化贡献。它承认电影制作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例如在酒店、餐饮和本地劳动力方面的支出。然而,本法指出,由于其他地区试图将电影产业从加利福尼亚州吸引走,这些利益正受到威胁。

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法呼吁加利福尼亚州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努力为电影制作人创造一个支持性的环境。它建议简化地方法规,使电影许可更容易获得,理想情况下是朝着“一站式许可”系统发展,以保持电影产业在加利福尼亚州蓬勃发展。

立法机关认为,加利福尼亚州的电影制作对加利福尼亚州经济及其公民的文化丰富做出了独特而重要的贡献,并为本州、本国乃至全世界提供了独特的娱乐形式。立法机关认为,电影制作在加利福尼亚州产生的酒店、餐饮、设备和财产租赁、交通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方面的支出,直接和间接惠及加利福尼亚州经济。
然而,立法机关认为,由于其他州和国家协同努力将电影制作从加利福尼亚州吸引走,电影制作给加利福尼亚州带来的巨大益处正面临风险。
因此,立法机关认为加利福尼亚州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需要协同努力,为本州电影业的各项事业提供一个支持并有利于其发展的环境。这项努力的一个关键要素是,在电影业的地方监管和许可方面,使加利福尼亚州尽可能统一;尽可能接近“一站式许可”方式。

Section § 14998.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下设立加州电影委员会,由一个27名成员组成的委员理事会管理。州长任命14名成员,他们来自电影开发和工会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和众议院议长任命其他成员,其中一些可能是任期四年的立法委员。对立法委员的政党多样性有规定限制。具体任命包括工会、主要制片厂、地方政府、独立电影制作人、多元化专家和独立商业制作人的代表。当然无表决权成员包括交通局局长和州立公园和娱乐局局长等主要州政府官员。

(a)CA 政府 Code § 14998.2(a) 在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下设加州电影委员会。该委员会应设一个由27名成员组成的委员理事会。州长应任命14名成员,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应任命4名成员,众议院议长应任命4名成员,另有5名成员为当然成员。州长任命的理事会成员可包括州和地方政府代表、电影开发公司代表、由电影行业从业人员组成的雇员和专业组织代表,以及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其他适当成员。
除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或众议院议长任命的立法委员外,所有理事会成员应自任命生效之日起任期两年,并由任命机构酌情任免。
(b)Copy CA 政府 Code § 14998.2(b)
(1)Copy CA 政府 Code § 14998.2(b)(1) 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成员中,应有一名参议员,并可再有一名参议员;众议院议长任命的成员中,应有一名众议员,并可再有一名众议员。这些人员的任期应为四年。
(2)CA 政府 Code § 14998.2(b)(2) 在任命到理事会的立法委员中,同一政党的立法委员同时被任命或在理事会任职的人数不得超过三名。
(c)CA 政府 Code § 14998.2(c) 任何被任命的立法委员应作为理事会的有表决权成员,并应与理事会会面并参与其活动,但参与程度不得与该立法委员作为立法机构成员的职位不符,且仅在同时担任立法机构成员期间以该身份任职。每当立法委员职位空缺时,任命机构应任命另一人担任新的完整任期。
(d)CA 政府 Code § 14998.2(d) 州长任命的14名成员中,有9名应如下:
(1)CA 政府 Code § 14998.2(d)(1) 一名应是电影艺术家工会或协会的成员或雇员。
(2)CA 政府 Code § 14998.2(d)(2) 一名应是代表电影手工艺人、技术人员或摄影师的工会或协会的成员或雇员。
(3)CA 政府 Code § 14998.2(d)(3) 两名应来自主要电影制片厂。
(4)CA 政府 Code § 14998.2(d)(4) 一名应是人口至少200万的市的市议会成员或县的县监事会成员。
(5)CA 政府 Code § 14998.2(d)(5) 一名应是人口少于200万的市的市议会成员或县的县监事会成员。
(6)Copy CA 政府 Code § 14998.2(d)(6)
(A)Copy CA 政府 Code § 14998.2(d)(6)(A) 一名应是独立电影制作人。
(B)CA 政府 Code § 14998.2(d)(6)(A)(B) 就本节而言,“独立电影制作人”是指制作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电影的制作人:
(i)CA 政府 Code § 14998.2(d)(6)(A)(B)(i) 片长至少75分钟。
(ii)CA 政府 Code § 14998.2(d)(6)(A)(B)(ii) 旨在通过电影院、直接进入家庭视频市场、直接通过电视或通过互联网进行商业发行。
(iii)CA 政府 Code § 14998.2(d)(6)(A)(B)(iii) 由非上市公司制作,且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制作公司股份不超过25%。
(7)CA 政府 Code § 14998.2(d)(7) 一名应是电影行业中从事多元化、公平和包容工作的专家。
(8)Copy CA 政府 Code § 14998.2(d)(8)
(A)Copy CA 政府 Code § 14998.2(d)(8)(A) 一名应是独立商业制作人,或代表独立商业制作人的行业协会的雇员。
(B)CA 政府 Code § 14998.2(d)(8)(A)(B) 就本节而言,“独立商业制作人”是指拥有或受雇于一家主要从事为广告商进行广告内容实体或数字制作的公司,对制作地点选择、制作设备部署或管理拥有控制权,并作为对商业制作团队的招聘和解雇拥有控制权的人员直接雇佣制作团队的制作人。该公司不得由广告公司或广告商全资或部分拥有或运营,也不得是上市公司。该公司也不得制作任何适用《美国法典》第18篇第2257节记录保存要求的作品。
(e)CA 政府 Code § 14998.2(e) 交通局局长应担任当然无表决权成员。
(f)CA 政府 Code § 14998.2(f) 州立公园和娱乐局局长应担任当然无表决权成员。
(g)CA 政府 Code § 14998.2(g) 加州公路巡警局局长应担任当然无表决权成员。
(h)CA 政府 Code § 14998.2(h) 州消防局长应担任当然无表决权成员。
(i)CA 政府 Code § 14998.2(i) 委员会主任应担任当然无表决权成员。

Section § 1499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电影委员会主任的任命程序。首先,委员会向州长推荐候选人,然后由州长选择并任命主任。主任的薪资由人力资源部决定。如果主任暂时无法履职或该职位空缺,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代表将代为履职。

Section § 14998.4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一个专注于加州媒体制作的委员会的职责和运作。该委员会每年必须至少召开三次会议,并从其成员中选出主席和副主席。他们无偿服务,但可以报销参加会议产生的差旅费。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鼓励本州的媒体制作,并向政府官员和机构提出建议,以提升加州在全球电影业中的地位。

此外,在获得必要资金的情况下,委员会还负责制定标准化许可证、批准电影推广的营销计划、提供推广专业知识、举行听证会、制定自己的规则,并就行业相关问题提供咨询。

(a)CA 政府 Code § 14998.4(a) 委员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三次会议,并应从其成员中选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副主席在主席缺席时应代行主席职务。
(b)CA 政府 Code § 14998.4(b) 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应无偿任职,但应报销其为出席会议而在其居住县以外产生的差旅费。
(c)CA 政府 Code § 14998.4(c) 委员会应努力鼓励在加利福尼亚州进行媒体制作,并为此目的,应行使本章规定的所有权力。
(d)CA 政府 Code § 14998.4(d) 委员会应就可能必要或有益于保持和提高本州电影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地位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向立法机构、州长、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以及其他州机构提出建议。
(e)CA 政府 Code § 14998.4(e) 此外,在为这些目的拨款到位的情况下,委员会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A 政府 Code § 14998.4(e)(1) 制定供州机构和主管使用的标准化许可证指导方针。
(2)CA 政府 Code § 14998.4(e)(2) 批准或修改主管根据第14998.9条(d)款制定的营销和推广计划,以促进本州的电影制作。
(3)CA 政府 Code § 14998.4(e)(3) 在推广活动方面提供专业知识。
(4)CA 政府 Code § 14998.4(e)(4) 根据需要举行听证会。
(5)CA 政府 Code § 14998.4(e)(5) 制定自己的操作规则和程序。
(6)CA 政府 Code § 14998.4(e)(6) 就媒体制作行业相关问题向立法机构和州长提供咨询。

Section § 14998.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一个理事会聘请生产顾问并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不会获得报酬,并且不能在个人身份识别物品上使用该委员会的名称,除非理事会允许。

理事会有权签订合同聘请生产顾问并任命一个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均不得领取任何报酬,或在任何信头纸、名片或身份识别证件上使用该委员会的名称,除非该人员获得理事会的授权。

Section § 1499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本章中指定给委员会的任何资金,都由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或其指派的人员负责管理。

Section § 14998.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委员会主任负责许可使用州有财产和雇员服务制作商业电影。州机构必须合作制定涵盖使用州服务和财产维护成本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委员会收取。

该法律确保了使用州有财产进行媒体制作的简化申请流程,要求主任联系相关机构以获得其批准。如果申请干扰州政务、缺乏足够的保险或保证金,或与现有法律冲突,则可以被拒绝。

州机构必须允许使用其财产,除非本法律另有限制,但不要求采取超出法律授权的行动。在媒体制作中使用加州公路巡警服务,如果可行且费用得到报销,必须由局长批准。

申请通常应在24小时内批准或拒绝,但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未采取任何行动,则视为批准。机构必须向主任提交未来影响媒体制作的法规供其审查,且委员会的反馈,尽管是咨询性质的,也应予以考虑。

(a)CA 政府 Code § 14998.8(a) 委员会主任应为使用州有财产和州雇员服务制作商业电影的许可审批机构。各州机构、部门或委员会,凡对州有财产拥有管辖权的,应与委员会合作制定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州服务和财产维护的成本回收,并应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拟定费用,解释费用计算方式,且须符合本节规定。根据本节规定制定的所有费用应由委员会收取和记录,并可存入在特别存款基金中设立的电影转账账户,或转交至运营机构、部门或委员会,用于报销以回收成本。
(b)CA 政府 Code § 14998.8(b) 主任应确保使用州有财产进行媒体制作的许可申请实行“一站式”审批流程。为此,使用州有财产进行媒体制作的许可申请应提交给委员会主任,主任在收到此类申请后,应立即联系对申请中指定的财产拥有管辖权的州机构,征求该机构对财产使用的同意。申请的拒绝可基于以下任何理由:
(1)CA 政府 Code § 14998.8(b)(1) 该使用会不当干扰州政务的开展。
(2)CA 政府 Code § 14998.8(b)(2) 许可方未能提供充分的保险覆盖和保证金(如果由总务部或受影响机构要求),足以补偿州因使用者对财产造成的任何损害,并提供足够的个人责任保险覆盖。
如果经回应许可请求的部门、机构或委员会主任确定该使用将违反或与现有法规或规章冲突,则应拒绝使用州有财产。
(c)CA 政府 Code § 14998.8(c) 任何对州有财产拥有管理和控制权的州机构,凡其财产使用被申请请求的,应允许该财产被使用,除非本节规定另有拒绝。
(d)CA 政府 Code § 14998.8(d)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要求州机构采取任何未经法律授权的行动,或以未经法律授权的方式或方法做出任何决定,或做出被法律禁止的决定。
(e)CA 政府 Code § 14998.8(e) 如果在道路、高速公路和快速路的使用中,需要加州公路巡警的协助、控制或保护,则向主任申请在媒体制作活动期间使用加州公路巡警服务的,应直接提交给加州公路巡警局局长。如果有雇员可用且该机构因产生的额外费用获得全额报销,局长可批准申请。使用加州公路巡警雇员服务的申请应由局长批准或不批准。
(f)CA 政府 Code § 14998.8(f) 主任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批准或拒绝任何申请。如果对申请许可中指定的财产拥有管辖权的部门或机构主任在五个工作日内未采取行动拒绝申请,则该申请应被视为已由主任批准。如果部门或机构主任确定其无法在五个工作日内同意或拒绝申请,并在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主任,则主任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总共有10天时间来拒绝申请。如果主任在10天期限内未采取任何行动,则该申请应被视为已由主任批准。
(g)CA 政府 Code § 14998.8(g) 州机构在采纳对该机构(包括其任何地区或区域办事处)在州有财产上进行媒体制作具有明确、具体和确切影响的州法规、规章、书面指南或政策(除非是为了即时健康和安全目的)至少30天前,应向主任提交一份书面副本。委员会应审查该提案,并在收到所送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提交机构报告其调查结果。提交机构应在最终采纳法规、规章、书面指南或政策之前考虑委员会的调查结果,除非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供给提交机构。委员会根据本节规定做出的任何及所有调查结果应为咨询性质。提交机构应向委员会提供一份其已采纳的法规、规章、书面指南或政策的最终书面副本。

Section § 14998.9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委员会主任制定一项计划,以促进媒体制作,推动加州经济增长。该计划包括运营一站式许可办公室,管理在州属财产上拍摄的许可,并为所有州机构设定标准化许可程序。它还涉及更新拍摄地点资源,制定营销计划以推广加州作为电影拍摄地,并协助地方政府设立电影办公室。此外,它可以从州实体收集必要信息,并为其活动接受拨款、馈赠和捐赠。

委员会主任应制定并实施一项计划,以促进媒体制作,造福本州经济。
在为此目的拨付资金的前提下,该计划应开展以下各项工作,但不仅限于此:
(a)CA 政府 Code § 14998.9(a) 根据第14998.8节(b)款的规定,管理一站式许可办公室,该办公室应颁发在州属财产上进行电影制作的许可。
(b)CA 政府 Code § 14998.9(b) 根据委员会根据第14998.4节通过的指导方针,为所有州机构实施标准化许可程序的指导方针或规定。
(c)CA 政府 Code § 14998.9(c) 更新并扩充拍摄地点资源库。
(d)CA 政府 Code § 14998.9(d) 制定并实施一项针对加州媒体制作的营销和推广计划,该计划须经董事会批准。该计划的目的是设计一项方案,用于准备和分发适当的宣传和信息材料,指出州内适合媒体制作的地点,解释在州政府内制作电影的好处和优势,以及地方层面和行业内可提供的服务。
(e)CA 政府 Code § 14998.9(e) 提供工具和最佳实践,以协助地方政府采纳统一的许可程序并设立电影发展办公室。
(f)CA 政府 Code § 14998.9(f) 请求并获取州实体为执行本节目的所必需的任何信息。
(g)CA 政府 Code § 14998.9(g) 为执行本节目的接受拨款。
(h)CA 政府 Code § 14998.9(h) 为执行本节目的接受馈赠和捐赠。

Section § 14998.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鼓励地方政府制定标准化的许可发放程序,并对使用公共财产或服务设定费用。这些费用应仅涵盖提供此类服务或财产的实际成本。此外,它建议市县设立专门部门,媒体制作方可以在一个地方获得所有必要的当地许可。

Section § 14998.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电影业相关委员会的职责。委员会必须为董事会提供人员支持,实施电影合作营销计划,并提供服务以促进该州的电影拍摄活动。他们还负责在其网站上为独立电影创建一个专门版块,其中应包含有关电影税收抵免和申请流程的详细信息。重要的是,委员会必须将总税收抵免的 5% 专门分配给独立电影。

Section § 14998.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制定并监督一项计划,以更好地推广加州作为电影拍摄地。该计划包括加强州政府主导的营销工作,并提供资源帮助地方电影委员会和政府联络员吸引电影制作人到其地区。

提供的资源多种多样,例如用于电影相关活动的拨款、地点资源库的专业摄影服务以及宣传材料。地方政府如果遵循特定的电影许可审批流程,就可以获得这些资源。委员会还将改进其地点资源库,并可根据需要制定补充指南。

该计划旨在补充而非阻碍加州全州电影联络员组织 (F.L.I.C.S.) 正在进行的努力。

(a)Copy CA 政府 Code § 14998.12(a)
(1)Copy CA 政府 Code § 14998.12(a)(1) 委员会应制定并监督实施一项合作电影营销计划。该计划应加强委员会的营销工作,并向地方电影委员会和地方政府与电影产业的联络员提供州资源,以期向电影产业推广其地点。
(2)CA 政府 Code § 14998.12(a)(2) 除第 (1) 款外,根据该计划提供的营销资源应用于招募地方政府参与地方电影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
(3)CA 政府 Code § 14998.12(a)(3) 就本节而言,向地方电影委员会和地方政府与媒体制作产业联络员提供的资源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14998.12(a)(3)(A) 用于部分或全部资助举办或参与研讨会、贸易展、专题讨论会或会议的费用拨款,这些活动旨在协助地方政府推广和营销其地点供电影产业使用。符合条件的会议还应包括由委员会主任召集或批准的、旨在促进合作电影营销计划宗旨的会议。
(B)CA 政府 Code § 14998.12(a)(3)(B) 专业摄影师的服务,包括材料和费用,用于拍摄媒体制作地点的静态照片,以纳入根据第 14998.9 节 (c) 款设立的地点资源库。
(C)CA 政府 Code § 14998.12(a)(3)(C) 适当的宣传和信息材料,用于邮寄或分发给媒体制作产业。这些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小册子、平面和在线广告以及直销材料,其中说明在本州或参与合作电影营销计划的地点制作媒体作品的益处和优势。
(b)CA 政府 Code § 14998.12(b) 根据合作电影营销计划规定请求的、未在本节中明确规定的任何资源,须经董事会批准。
(c)CA 政府 Code § 14998.12(c) 委员会应通过使用图书管理员、计算机化目录系统和专业摄影师来扩建和升级地点资源库。
(d)CA 政府 Code § 14998.12(d) 作为根据本节使用资源的资格条件,地方政府应证明其基本符合第 14999.20 节所述的电影许可审批示范流程。
(e)CA 政府 Code § 14998.12(e) 委员会应视需要制定补充指南,用于计划的实施。
(f)CA 政府 Code § 14998.12(f) 合作电影营销计划的宗旨绝不是为了阻止、限制或阻碍地方政府参与加州全州电影联络员组织,该组织通常称为 F.L.I.C.S。

Section § 14998.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电影推广和营销基金,旨在支持加州电影委员会,以促进媒体制作并加强加州电影业在国内和全球市场上的地位。该基金的资金来源多样,包括电影相关文件的销售、赞助和捐赠。州财政部长负责投资该基金的资金,所产生的任何利息都将计入基金。经立法机关批准后,委员会可以将这些资金用于符合州合作电影营销计划的活动。

(a)CA 政府 Code § 14998.13(a) 为实现加州电影委员会鼓励和促进加州媒体制作、维护和提升本州电影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地位的宗旨,特此在州财政部设立电影推广和营销基金。
(b)CA 政府 Code § 14998.13(b) 财政部长应将电影推广和营销基金中无需用于履行当前义务的资金,以与其他公共资金相同的方式进行投资。投资所产生的利息应计入该基金。
(c)CA 政府 Code § 14998.13(c) 州政府从场地资料库文件销售、复印以及其他电影相关信息文件、赞助和捐赠中获得的收益,应存入该基金。
(d)CA 政府 Code § 14998.13(d) 委员会可以接收并接受来自任何公共或私人来源的资金,存入电影推广和营销基金,这些资金支持本章所述宗旨。
(e)CA 政府 Code § 14998.13(e) 电影推广和营销基金中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供委员会支出,用于根据第14998.12节规定,与合作电影营销计划相符的活动。

Section § 14998.55

Explanation
委员会必须每年提交一份关于电影和电视税收抵免计划的报告,直到2019-20财政年度。这份报告应详细说明在此期间加利福尼亚州的媒体制作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