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977

Explanation
在本章中,凡使用“部门”一词时,特指总务部。

Section § 1497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总务部与药品制造商和供应商签订特殊协议,以获得更低的药品价格。他们可以独家或与多个供应商谈判这些合同,旨在通过批量采购获得折扣或回扣,只要遵守联邦法律。这些合同旨在降低药品成本,并且不受公共合同通常规则的约束。

Section § 1497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处方药批量采购计划的规则。它要求某些州机构,例如州立医院部和惩教部,必须参与该计划。此外,其他政府实体,如县或市,如果愿意,也可以选择加入该采购计划。

(a)CA 政府 Code § 14977.5(a) 以下州机构应参与本章授权的处方药批量采购计划。
(1)CA 政府 Code § 14977.5(a)(1) 州立医院部。
(2)CA 政府 Code § 14977.5(a)(2) 惩教部。
(3)CA 政府 Code § 14977.5(a)(3) 青年管理局。
(4)CA 政府 Code § 14977.5(a)(4) 州发展服务部。
(b)CA 政府 Code § 14977.5(b) 任何州、区、县、市、市政或公共机构政府实体,除(a)款中指定的州实体外,可选择参与协调采购计划。

Section § 149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部门与某些机构合作,探索并实施不同的方法,以从处方药制造商和批发商那里获得最大程度的处方药节约。

Section § 1497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聘请药品福利管理机构或类似组织来处理处方药采购事宜。该管理机构可以协商价格折扣,为政府机构购买药品,并向部门提供建议。目标是实现处方药的成本节约。

部门可以指定并与药品福利管理机构或其他实体签订合同,用于根据本章购买的处方药。药品福利管理机构或其他实体可以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政府 Code § 14979(a) 与处方药制造商和批发商协商价格折扣、回扣或其他可实现处方药最大节省的方案。
(b)CA 政府 Code § 14979(b) 为参与的州、区、县或市级政府实体购买处方药。
(c)CA 政府 Code § 14979(c) 担任部门的顾问。

Section § 149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部门寻找新方法来管理不断上涨的处方药成本。这些策略可能包括与制药商合作,以获得免费或打折的药物;调查雇主和消费者等私营部门团体是否可以加入批量采购计划;以及使用其他合法方法来解决高药价问题。

部门可以探索管理处方药成本不断上涨的其他策略,包括:
(a)CA 政府 Code § 14980(a) 协调制药商提供的免费或以优惠价格提供处方药的项目。
(b)CA 政府 Code § 14980(b) 研究将私营部门实体(包括雇主、供应商和个人消费者)纳入批量采购计划的可行性和适当性。
(c)CA 政府 Code § 14980(c) 在州和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旨在管理不断上涨的处方药价格的其他策略。

Section § 14982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加州希望总务部、加州大学和公职人员退休系统合作并分享有关采购处方药的信息,以节省资金。他们应定期交流药物价格和有效性等细节,并寻找联合采购药物以削减成本的方法。

该部门必须通过使用仿制药并与其他机构合作,寻找更便宜地购买药物的方法。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并在此后每年,他们需要制定一份工作计划,说明他们将如何降低药物成本并估算节约额。

然而,他们无需分享任何受法律或合同限制的信息,或可能损害未来药物采购的信息。

(a)CA 政府 Code § 14982(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总务部、加州大学和公职人员退休系统应定期会面并分享有关各机构处方药采购的信息,以期发现并实施与此采购相关的成本节约机会。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加州大学和公职人员退休系统应与该部门合作,以降低各机构的处方药成本。
(b)CA 政府 Code § 14982(b) 该部门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14982(b)(1) 定期与加州大学和公职人员退休系统分享有关各机构处方药采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同或类似药物的支付价格以及药物有效性信息。
(2)CA 政府 Code § 14982(b)(2) 识别该部门、加州大学和公职人员退休系统整合药物采购或开展其他联合活动的机会,这些活动将导致处方药采购的成本节约。
(3)CA 政府 Code § 14982(b)(3) 参与至少一个开发处方药相对有效性信息的独立协会。
(4)CA 政府 Code § 14982(b)(4) 经与受影响机构协商,制定策略,使州通过更多地使用仿制药来实现节约。
(5)CA 政府 Code § 14982(b)(5) 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并在此后每年,制定一份工作计划,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该部门为降低州处方药成本而开展的年度活动的描述以及成本节约的估算。
(c)CA 政府 Code § 14982(c)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要求分享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或合同协议所禁止的信息,或披露可能对任何州机构的潜在药物采购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