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合同登记册》应至少每月出版两次,并应包含总务部认为适当的信息,且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14825.1(a) 合同识别号。
(b)CA 政府 Code § 14825.1(b) 待履行合同的描述。
(c)CA 政府 Code § 14825.1(c) 提交投标书或合同流程中其他必要步骤的所有截止日期,包括合同的地点和(如适用)预计持续时间。
(d)CA 政府 Code § 14825.1(d) 任何资格要求和优先事项。
(e)CA 政府 Code § 14825.1(e) 部门、姓名以及联系人(或联系人等)的电话号码,以获取进一步的投标和提交信息。
该部门可以通过计算机访问服务以电子方式向公众提供该登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