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8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总务部公布一个名为《加州州立合同登记册》的登记簿,其中列出州政府拟议的合同。在这里,“合同”特指州政府机构为提供服务而签订的协议,包括建造或改造州政府财产的合同。然而,与区农业协会的娱乐活动或其展会活动相关的合同不受这些要求的约束,但这类合同的摘要必须每年在登记册中公布两次。

Section § 14825.1

Explanation

《加利福尼亚州合同登记册》每月至少出版两次,以提供有关公共合同的详细信息。其中包含合同识别号、合同描述、投标截止日期、资格要求以及进一步查询的联系方式。

此外,总务部可以提供在线登记册,方便公众查阅。

《加利福尼亚州合同登记册》应至少每月出版两次,并应包含总务部认为适当的信息,且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14825.1(a) 合同识别号。
(b)CA 政府 Code § 14825.1(b) 待履行合同的描述。
(c)CA 政府 Code § 14825.1(c) 提交投标书或合同流程中其他必要步骤的所有截止日期,包括合同的地点和(如适用)预计持续时间。
(d)CA 政府 Code § 14825.1(d) 任何资格要求和优先事项。
(e)CA 政府 Code § 14825.1(e) 部门、姓名以及联系人(或联系人等)的电话号码,以获取进一步的投标和提交信息。
该部门可以通过计算机访问服务以电子方式向公众提供该登记册。

Section § 148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支持小型企业,要求机构保存并分享价值十万美元或以上合同的潜在投标者名单。此举旨在让小型企业有更多机会了解并参与转包项目。

Section § 14827

Explanation
加州州政府机构必须制定程序,以确保任何新的合同机会都在加州合同登记册中公布。

Section § 1482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任何州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必须先在《加州州合同登记簿》中发布其授予合同意向的通知。简单来说,他们需要先公开宣布。

Section § 1482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每个州机构及时向总务部提供必要信息,以便在加州州合同登记册中发布。目的是确保潜在投标人在合同开标前至少有10个工作日的通知。此外,机构不得在招标或提案在登记册中发布之前发布它们。

每个州机构应及时向总务部提供第14825.1条要求的信息,以便在加州州合同登记册中发布,从而在合同开标日期之前向潜在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通知。机构不得在加州州合同登记册发布之前发布招标邀请书或提案请求书。

Section § 1482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总务部豁免州机构在《加州州合同登记册》上公布某些合同。这种豁免适用于合同对于立即救生或保护州财产至关重要的情况。它也适用于与其他政府机构签订的合同,或者当被认为符合州的最佳利益时。总务部也可以出于同样的原因豁免特定类别的合同。所有豁免都必须通过州的财务信息系统确定并公布。

Section § 148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处理合同的政府机构与总务部共享特定信息。他们必须提供已获得合同的承包商名称,以及这些合同的程序和要求。这些数据可供任何希望查阅的人士获取。

所有政府合同实体应向总务部提供以下所有信息,总务部应维护这些信息,供希望获取该信息者查阅:
(a)CA 政府 Code § 14828(a) 已授予特定合同的承包商名称。
(b)CA 政府 Code § 14828(b) 合同程序和要求。

Section § 148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总务部必须出售《加州州政府合同登记册》的副本。他们设定的价格只能覆盖制作和分发的成本,不得盈利。

总务部应提供《加州州政府合同登记册》的副本供出售,且其“价格”不得超过支付其编制和分发所产生所有费用的必要金额。

Section § 14829.1

Explanation
加州的综合服务部可以制定规章制度,以帮助实现本具体条款的目标,前提是这些规定必须符合现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