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0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减少州机构制作、印刷和分发那些无人请求的报告,因为这会耗费大量公共资金。该法律旨在减少浪费,同时不阻碍重要信息向公众传播。

(a)CA 政府 Code § 11094(a) 立法机关制定本条的意图是,减少未经请求的州机构报告的过量流通。这些报告在以巨额公共开支撰写、印刷和分发后,未经立法机构办公室、州机构办公室和其他接收者请求而收到,而这些接收者经常将这些未经请求的材料搁置、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这往往又会产生巨额公共开支。
(b)CA 政府 Code § 11094(b) 制定本条,立法机关的意图并非减少州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自由流通,而是减少州政府出版物用于非必要信息目的的情况,并有效降低撰写、印刷和分发未经请求的州机构报告日益增长的公共开支。

Section § 11096

Explanation

加州的州机构不能分发州出版物,除非有人明确请求,或者他们已在邮件列表上自动接收。但此规则有例外,包括公共信息手册、立法议案、成文法、新闻信息、合规指南和名录。本法律不禁止机构向立法机构提供报告摘要或应请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a)CA 政府 Code § 11096(a) 任何州机构不得分发第 14902 节所定义的州出版物,除非应特定请求,或分发给邮件列表或分发列表中的对象,这些对象此前已请求自动接收此类报告,或根据第 14900、14901、14903、14904、14905.1 和 14907 节的规定。本节不适用于以下出版物:
(1)CA 政府 Code § 11096(a)(1) 公共信息手册。
(2)CA 政府 Code § 11096(a)(2) 立法议案副本。
(3)CA 政府 Code § 11096(a)(3) 成文法、法律和法规副本。
(4)CA 政府 Code § 11096(a)(4) 任何向新闻界发布的信息。
(5)CA 政府 Code § 11096(a)(5) 作为申请表、说明或指南的出版物,用于遵守任何州或联邦法律、法规或政策。
(6)CA 政府 Code § 11096(a)(6) 名录。
(b)CA 政府 Code § 11096(b)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禁止州机构分发摘要,其中包含提交给立法机构的任何报告的描述,以及应请求可获得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11097

Explanation
从1984-85财政年度开始,每个州机构在提交预算请求时,必须列出上一个财政年度新增的州出版物。这些出版物可能是法律要求或其他原因增加的,其定义可在第14902节中找到。

Section § 11098

Explanation
如果州政府预算停止为某项法定出版物提供资金,那么要求该出版物的法律就会自动暂停执行。

Section § 11099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某个州机构一年内发布或分发超过1000份出版物,它必须向联合规则委员会提交一份副本。但是,此规定不适用于立法议案、法律、法规、仅供媒体使用的信息,或用于法律合规的表格或说明类出版物。

每个发布或分发州出版物(如第14902条所定义)的州机构,如果在过去12个月内发布或分发了超过1000份该出版物,则应向联合规则委员会提交一份出版物副本。本节不适用于以下任何出版物:
(a)CA 政府 Code § 11099(a) 立法议案副本。
(b)CA 政府 Code § 11099(b) 成文法、法律和法规副本。
(c)CA 政府 Code § 11099(c) 仅向媒体发布的信息。
(d)CA 政府 Code § 11099(d) 旨在遵守任何州或联邦法律、法规或政策的申请、指示或指南类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