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500

Explanation
司法部长的年薪涵盖了其因职位关系而在任何理事会或委员会中履行的所有职责。

Section § 125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司法部长的招聘权限。司法部长可以任命各种工作人员,包括助理和副检察官、服务代理人、专家以及办公室所需的其他雇员。这些被任命的人员是民事行政官员。

此外,州长在司法部长的建议下,可以任命两名主任和两名副主任,他们不受通常的州公务员制度规则的限制。这些任命不应增加司法部的总开支。

(a)CA 政府 Code § 12502(a) 司法部长可以任命并确定助理司法部长、副司法部长、服务代理人、专家以及司法部长认为履行其办公室职责所必需的技术和文职雇员的薪资。每位被任命者均为民事行政官员。
(b)CA 政府 Code § 12502(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但符合《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七条第4款的规定,州长应根据司法部长的建议,任命司法部长办公室的两名主任和两名副主任,他们应免于州公务员制度的限制。对这些豁免职位的任命不得导致司法部支出的任何净增加。

Section § 125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要担任加州总检察长一职,一个人必须在被选举或任命之前,已获准在加州最高法院执业至少五年。

Section § 125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总检察长不能从事私人律师工作,也不能与任何私人律师有联系。他们必须将全部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为州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