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0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维护特定活动的记录。这些活动包括跟踪赦免或减刑申请,以及任何支持这些申请的官方文件。州长还必须记录死刑案件中的陈述以及所采取的行动。此外,州长作出的所有任命都应记录在案,包括任命日期、被任命者的姓名以及他们所取代的人员的姓名。

州长应责成保存以下登记簿:
(a)CA 政府 Code § 12030(a) 所有赦免或减刑申请,以及支持每份申请的官方签名和建议清单。
(b)CA 政府 Code § 12030(b) 向州长提交的死刑案件陈述,以及州长对此采取的行动。
(c)CA 政府 Code § 12030(c) 州长作出的所有任命,显示任命日期,以及被任命者和前任的姓名。

Section § 120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长记录所有公务开支,包括办公室的附带费用。此外,它还规定要追踪所有为抓捕罪犯或被控犯罪人员而提供的悬赏。

州长应责成记录以下账目:
(a)CA 政府 Code § 12031(a) 州长的所有公务开支和支出,包括州长办公室的附带开支。
(b)CA 政府 Code § 12031(b) 州长为逮捕罪犯和被控犯罪人员所提供的所有悬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