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公室应作为牵头实体为州长服务,负责经济战略以及加州在商业发展、私营部门投资和经济增长等问题上的营销推广。在此职能下,该办公室可以:
(a)CA 政府 Code § 12096.3(a) 向州长和立法机构建议新的州政策、计划和行动,或对现有计划进行修订,以推进全州经济目标并应对新出现的经济问题和机遇,并确保所有州政策和计划符合已通过的州经济和商业发展目标。
(b)CA 政府 Code § 12096.3(b) 协调政策和标准的制定,以确保由州政府管理或直接支出的联邦拨款推进全州经济目标和目的。
(c)CA 政府 Code § 12096.3(c) 通过与地方、区域、联邦和其他州的公共和私人机构合作,推广加州可用的商业和投资机会,以鼓励本州的商业发展和投资。
(d)CA 政府 Code § 12096.3(d)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政府 Code § 12096.3(d)(1) 经济和人口统计数据。
(2)CA 政府 Code § 12096.3(d)(2) 财务信息,以帮助企业与州和地方的公共及私人项目建立联系。
(3)CA 政府 Code § 12096.3(d)(3) 劳动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力供应、培训和教育项目。
(4)CA 政府 Code § 12096.3(d)(4) 交通和基础设施信息。
(5)CA 政府 Code § 12096.3(d)(5) 协助获取州和地方许可。
(6)CA 政府 Code § 12096.3(d)(6) 税收抵免和其他激励措施的信息。
(7)CA 政府 Code § 12096.3(d)(7) 与本州商业运营相关的许可、选址和其他监管信息。
(e)CA 政府 Code § 12096.3(e) 设立一个广为宣传的电话号码、一个互动式互联网网站以及一个行政架构,以有效支持本州商业发展和投资的促进。
(f)CA 政府 Code § 12096.3(f) 鼓励研究机构、初创公司、地方政府、风险投资家和经济发展机构之间的合作,以促进创新。
(g)CA 政府 Code § 12096.3(g) 与联邦政府合作,培养与海外实体的关系,以提升本州作为商业投资和扩张目的地的形象。
(h)CA 政府 Code § 12096.3(h) 对本州的商业环境进行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本州如何能在创新和新兴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i)CA 政府 Code § 12096.3(i) 通过提供获取资金的信息、遵守法规以及支持州政府扶持小型企业的各项举措来支持小型企业。
(j)CA 政府 Code § 12096.3(j) 设立“建设和加强包容、多元、性别支持的公平项目”(BRIDGE项目),以通过营销和广告活动促进社会公平、公民权利和反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