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09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通过其网站或其他方式创建并分享有关经济发展计划的信息。这些计划包括加州的联邦“希望区”和“机会区”。该办公室必须提供这些区域是如何指定的详细信息、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以及任何关于联邦计划的更新。

此外,该办公室被要求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与州和联邦代表的会议。目标是讨论如何更好地利用“希望区”和“机会区”以促进加州的社区和经济发展。这次会议将侧重于加强参与和外展,以帮助指定区域获取州资源。

(a)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7.5(a)
(1)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7.5(a)(1) 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特此授权在其互联网网站上或通过其他媒介开发内容,用于通过外展活动向公众传播,以提供信息和资源,告知公众关于基于地点和其他地理目标经济发展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由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指定的加利福尼亚州内的联邦“希望区”;以及根据《国内税收法》第1400Z-1和1400Z-2节由美国财政部指定的“机会区”。
(2)CA 政府 Code § 12097.5(a)(2) 该信息和资源应包括但不限于当地管辖区或普查区是如何设立的、当地居民和投资者可在何处获取更多信息,以及联邦计划的最新进展,一旦这些信息可用。
(b)CA 政府 Code § 12097.5(b) 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应至少每年召集一次来自全州各计划和机构以及联邦各计划和机构的代表,旨在讨论加利福尼亚州如何利用“希望区”和“机会区”以满足州和地方社区及经济发展需求。会议议题应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加强参与机会和有针对性外展的讨论,以协助指定区域获取州资源和服务。
(c)CA 政府 Code § 12097.5(c) 在本节中:
(1)CA 政府 Code § 12097.5(c)(1) “加利福尼亚机会区”指本州的一个普查区,根据《国内税收法》第1400Z-1和1400Z-2节,该普查区已被美国财政部指定为“机会区”。
(2)CA 政府 Code § 12097.5(c)(2) “加利福尼亚希望区”指本州的一个社区,该社区已被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指定为“希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