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移民融入倡议特此在GO-Biz内设立。
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地方政府移民融合倡议
Section § 12100.141
这项法律要求GO-Biz向地方政府提供竞争性拨款,以帮助它们创建或扩大旨在帮助移民融入社区的项目。这些拨款应侧重于改善生活质量和经济机会的服务,例如健康、住房和职业培训。申请这些拨款时,地方政府需要解释其计划,考虑社区意见,并说明在拨款用完后如何维持项目的运行。它们还需要确保这些资金不用于替代现有资源。
拨款接受者应相互协作,分享成功经验,并且不得使用拨款来替代现有资金。GO-Biz应力求公平分配资金,重点关注移民人口较多和服务不足的地区,并咨询相关州机构。必须向州议会提交关于项目进展的年度报告。该法律还确保移民,无论其合法身份如何,都可以受益于这些服务,而无需披露其移民身份。这项法律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a)CA 政府 Code § 12100.141(a) 经州议会拨款后,GO-Biz应管理竞争性拨款,以支持地方政府开发或扩大地方移民融入计划。
(b)CA 政府 Code § 12100.141(b) 申请应包括以下拨款标准:
(1)CA 政府 Code § 12100.141(b)(1) 描述拟议活动以及这些活动将如何通过地方管理的公共项目促进移民融入,这些项目旨在提高生活质量(健康、社会服务、住房、公民参与服务)和经济流动性(教育、劳动力发展和创业服务)。
(2)CA 政府 Code § 12100.141(b)(2) 分析管辖区内移民社区的人口统计数据和相关需求,以及与拟议活动的契合度。
(3)CA 政府 Code § 12100.141(b)(3) 描述在提交提案之前实施的公开且可访问的社区意见征集流程,以征求代表或服务于管辖区内多样化人口构成的移民居民、社区组织和服务提供者的建议,以及所提供的建议,并说明拟议活动在适当情况下如何采纳这些建议。
(4)CA 政府 Code § 12100.141(b)(4) 确保在一次性拨款授予后,通过公私合作或其他方式,为拟议活动提供持续资金以实现可持续性的计划。
(5)CA 政府 Code § 12100.141(b)(5) 描述如何客观衡量拟议活动的影响、挑战和覆盖范围,并向GO-Biz报告,其中不包括个人身份信息或对于确定项目资格不必要的信息,包括移民或公民身份。
(c)CA 政府 Code § 12100.141(c) 拨款可用于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活动:
(1)CA 政府 Code § 12100.141(c)(1) 创建多语言地方政府移民资源或职位,以支持社区参与和社区导航,或地方政府为改善移民获取和使用生活质量服务而作出的其他努力。
(2)CA 政府 Code § 12100.141(c)(2) 资助专注于移民融入的职位和服务,例如财政援助、培训或金融知识项目、针对移民工人或企业家的转介服务,或地方政府为改善移民获取和使用经济流动性和机会服务而作出的其他努力。
(3)CA 政府 Code § 12100.141(c)(3) 创建针对特定语言需求的导航协助,与社区组织、非营利组织、县和市政府或这些实体的组合、社会服务机构合作开发互惠转介系统,或地方政府为改善新兴新来者人口(包括移民青年、难民、寻求庇护者或其他新抵达的移民居民)获取和使用上述部分或全部服务而作出的其他努力。
(d)CA 政府 Code § 12100.141(d) 受助者应相互协作,包括通过GO-Biz组织的会议,以分享和推广最佳实践。
(e)CA 政府 Code § 12100.141(e) 申请拨款的地方政府不得使用拨款来替代现有资金或所需服务。
(f)CA 政府 Code § 12100.141(f) 除(b)款所述的拨款标准外,GO-Biz应在可能的情况下,优先在地方政府管辖区内公平分配资金,并考虑移民居住地的估计以及支持服务不足的地区。GO-Biz应咨询在公共卫生、住房和社会服务、劳动力发展、移民法律服务和创业支持服务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相关州机构和部门。这包括但不限于州社会服务部、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州公共卫生部以及劳工和劳动力发展局。
(g)CA 政府 Code § 12100.141(g) GO-Biz应根据第9795条,在提交给州议会两院的年度报告中,包含已授予的拨款信息、每个拨款项目的描述以及项目成果信息。
(h)CA 政府 Code § 12100.141(h) 在美国非法居留的人可以参与并受益于本拨款项目提供的地方政府服务,这符合《美国法典》第8篇第1621(d)条的规定。为实施本拨款项目,任何实体或个人不得寻求或披露对于确定项目服务资格不必要的信息,包括移民或公民身份。
(i)CA 政府 Code § 12100.141(i) 根据本拨款提供的新服务可能从个人收集的信息,不构成《法典》第1篇第10分部(自第7920.000条起)规定的可披露记录。
(j)CA 政府 Code § 12100.141(j) 本节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GO-Biz 拨款 移民融入 地方政府倡议
Section § 12100.142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GO-Biz)将向为服务不足的企业主(如移民和小型企业经营者)提供出口培训的团体提供竞争性拨款。这些项目必须提供多语言服务,并包括外联、商业专业人士指导以及参与者数据报告。符合条件的服务提供商可包括非营利组织、经济发展机构和在帮助这些社区方面有良好记录的教育机构。
GO-Biz 还将每年向立法机关报告拨款情况。在美国不合法居留的人仍然可以从这些服务中受益,服务提供商在确定资格时,不应询问与移民身份无关的问题。
(a)CA 政府 Code § 12100.142(a)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GO-Biz 应管理竞争性拨款,以资助服务提供商开发旨在帮助服务不足的企业主(包括移民企业家和小型企业经营者)的出口培训项目和课程。
(b)CA 政府 Code § 12100.142(b) 符合条件的服务提供商可包括但不限于非营利社区组织、经济发展机构和在接触目标人群方面(包括使用英语以外的语言)取得显著成功的教育机构。申请者的出口培训和课程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政府 Code § 12100.142(b)(1) 计划对服务不足的企业、移民企业家和小型企业经营者进行外联和接触,包括使用英语以外的语言。
(2)CA 政府 Code § 12100.142(b)(2) 描述课程和教学如何考虑服务不足的企业、移民企业家和小型企业经营者的需求,包括使用英语以外的语言。
(3)CA 政府 Code § 12100.142(b)(3) 作为培训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招募商业专业人士来指导服务不足的企业、移民企业家和小型企业经营者,作为项目的一部分,包括使用英语以外的语言。
(4)CA 政府 Code § 12100.142(b)(4) 一个将关于培训参与者人口统计信息的自愿、去身份化、汇总数据报告给GO-Biz 的过程。
(5)CA 政府 Code § 12100.142(b)(5) 一项协议,规定服务提供商将相互协作,包括通过GO-Biz 组织的会议,以分享和推广最佳实践。
(c)CA 政府 Code § 12100.142(c) GO-Biz 应根据第9795节,在提交给立法机关两院的年度报告中包含关于已授予拨款的信息、每项拨款的项目描述、在拨款项目期间进行的任何研究结果以及关于培训和项目成果的可用信息。
(d)CA 政府 Code § 12100.142(d) 在美国不合法居留的人可以参与并受益于本倡议提供的服务,因此本节是根据《美国法典》第8篇第1621(d)节颁布的。为了实施本倡议,任何实体或个人均不得索取与确定资格无关的信息,包括移民或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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