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15820.60(a) 委员会可以依照第4章(自第15821条开始)发行凭证,或依照第5章(自第15830条开始)发行收益债券、可转让票据或可转让债券预期票据,以资助本章授权的公共建筑或设施的建造或翻新以及设备购置费用。
(b)CA 政府 Code § 15820.60(b) 本章授权的公共建筑或设施及设备的收入、租金或收益,应抵押用于支付为资助这些公共建筑或设施的建造或翻新以及设备购置而发行的凭证、收益债券、票据或预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
(c)CA 政府 Code § 15820.60(c) 除非立法机关通过法规授权可用于资助该公共建筑或设施建造的凭证、收益债券、票据或预期票据的总金额,否则不得发行任何凭证、收益债券、票据或预期票据,且不得开始或购买本章授权的任何公共建筑或设施的建造或翻新以及设备购置。
(d)CA 政府 Code § 15820.60(d) 除了根据《教育法典》第84700条计算分配给社区大学区的收入外,当社区大学基本建设支出项目已根据《教育法典》第81830条获得批准时,加州社区大学校长应分配州援助,其金额应等于每个学区履行其根据第15820.55条 (b) 款确定的租赁或租赁购买义务所需的金额,减去根据校长依照《教育法典》第81838条确定的学区基本建设支出成本份额计算出的学区在租赁或租赁购买义务中的按比例份额。意图是这些资金应作为州对社区大学一般拨款资金的一部分每年拨付。
(e)CA 政府 Code § 15820.60(e) 当社区大学区根据第15820.55条 (b) 款与州公共工程委员会签订租赁或租赁购买协议时,该学区应作为该租赁或租赁购买协议的一部分,授权校长和审计长从其年度拨款中扣留满足其对公共工程委员会的年度租赁义务所需的资金金额。该协议应包括授权扣留额外拨款金额以及根据 (d) 款确定的学区在租赁或租赁购买义务中的按比例份额。该授权应优先于学区的其他支出义务。校长应按学区向审计长核证金额。审计长应扣留为每个学区报告的金额,并应代表每个学区,将州学校基金B部分中的适当金额转账给公共工程委员会,用于支付为资助项目而出售的债券的债务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