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820.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委员会发行凭证和债券等金融工具,用于支付公共设施的建造或翻新费用。这些建筑或其设备产生的任何收入必须用于偿还贷款。未经立法机关批准资金,不得开始建造或翻新。对于社区大学项目,将提供州援助以支付租赁或租赁购买义务,学区则根据成本评估支付其份额。当学区签订租赁协议时,必须允许扣留资金以支付这些义务,并将其优先于其他支出。

(a)CA 政府 Code § 15820.60(a) 委员会可以依照第4章(自第15821条开始)发行凭证,或依照第5章(自第15830条开始)发行收益债券、可转让票据或可转让债券预期票据,以资助本章授权的公共建筑或设施的建造或翻新以及设备购置费用。
(b)CA 政府 Code § 15820.60(b) 本章授权的公共建筑或设施及设备的收入、租金或收益,应抵押用于支付为资助这些公共建筑或设施的建造或翻新以及设备购置而发行的凭证、收益债券、票据或预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
(c)CA 政府 Code § 15820.60(c) 除非立法机关通过法规授权可用于资助该公共建筑或设施建造的凭证、收益债券、票据或预期票据的总金额,否则不得发行任何凭证、收益债券、票据或预期票据,且不得开始或购买本章授权的任何公共建筑或设施的建造或翻新以及设备购置。
(d)CA 政府 Code § 15820.60(d) 除了根据《教育法典》第84700条计算分配给社区大学区的收入外,当社区大学基本建设支出项目已根据《教育法典》第81830条获得批准时,加州社区大学校长应分配州援助,其金额应等于每个学区履行其根据第15820.55条 (b) 款确定的租赁或租赁购买义务所需的金额,减去根据校长依照《教育法典》第81838条确定的学区基本建设支出成本份额计算出的学区在租赁或租赁购买义务中的按比例份额。意图是这些资金应作为州对社区大学一般拨款资金的一部分每年拨付。
(e)CA 政府 Code § 15820.60(e) 当社区大学区根据第15820.55条 (b) 款与州公共工程委员会签订租赁或租赁购买协议时,该学区应作为该租赁或租赁购买协议的一部分,授权校长和审计长从其年度拨款中扣留满足其对公共工程委员会的年度租赁义务所需的资金金额。该协议应包括授权扣留额外拨款金额以及根据 (d) 款确定的学区在租赁或租赁购买义务中的按比例份额。该授权应优先于学区的其他支出义务。校长应按学区向审计长核证金额。审计长应扣留为每个学区报告的金额,并应代表每个学区,将州学校基金B部分中的适当金额转账给公共工程委员会,用于支付为资助项目而出售的债券的债务偿还义务。

Section § 15820.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发行债券等金融工具之前,为教育机构启动建设项目,只要有临时资金到位。这些资金可以来自机构本身,也可以是普通基金的贷款,但后者需要立法机关批准并在规定限额内。这样做的目的是降低项目成本,加快项目进度,以便学生和教职员工能更早使用这些设施。

委员会可以就立法机关授权的项目签订合同,但须在根据第15820.60条发行证书、收益债券、票据或债券预期票据之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高等教育的任何部门从任何合法来源提供临时建设融资以支付项目的合同款项,或者委员会从普通基金获得贷款。任何来自普通基金的贷款应由立法机关特别授权,且不得超过立法机关授权的金额。
本节的目的是减少项目成本以及立法机关批准资本支出项目与这些项目可供学生和教职员工使用之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