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820.200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社区学院相关特定章节的定义。它解释了“取得”可能涉及通过专门的购买方式获得已完工的设施。“理事会”指的是加利福尼亚社区学院的领导机构。“处置”涉及根据特定指导方针,就财产或学生宿舍签订租赁或协议。它还列出了被认定为这些活动的“参与学院”的具体社区学院,包括贝克斯菲尔德学院、塞里托斯学院等。

为本章之目的,适用以下定义:
(a)CA 政府 Code § 15820.200(a) “取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定制建造购买方式取得已完工设施。
(b)CA 政府 Code § 15820.200(b) “理事会”指加利福尼亚社区学院理事会。
(c)CA 政府 Code § 15820.200(c) “处置”指根据第15820.203条,就任何财产或经批准的学生宿舍项目签订租赁、转租或协议。
(d)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 “参与学院”指以下任何社区学院,包括其管理学区,或社区学院学区:
(1)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1) 贝克斯菲尔德学院。
(2)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2) 塞里托斯学院。
(3)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3) 圣马特奥学院。
(4)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4) 峡谷学院。
(5)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5) 红杉学院。
(6)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6) 西斯基尤斯学院。
(7)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7) 康普顿学院。
(8)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8) 科苏姆尼斯河学院。
(9)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9) 弗雷斯诺城市学院。
(10)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10) 太浩湖社区学院学区。
(11)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11) 圣地亚哥城市学院。
(12)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12) 内华达山学院。
(13)CA 政府 Code § 15820.200(d)(13) 文图拉学院。

Section § 15820.2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概述了加州学生住房项目的融资标准。它允许此类项目不仅包括住房,还包括餐饮、学术空间、医疗保健和托儿等设施。要获得融资资格,院校必须确保为低收入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床位。这些床位的租金不应超过该地区中位收入的特定百分比。在将场地用于融资之前,院校必须记录一项契约,确保这些可负担性规定在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内有效,无论未来发生任何出售或租赁。

(a)CA 政府 Code § 15820.201(a) 就本章而言,学生住房项目可包括建造学生住房,或收购商业地产并将其改造为学生住房。这些学生住房设施可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洗衣、停车、学术和学生支持服务空间、基本需求中心、学生医疗保健服务、学生家庭住房、托儿空间,以及其他必要和常见的配套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b)CA 政府 Code § 15820.201(b) 为符合本章规定的融资资格,参与院校应向委员会证明以下两点:
(1)CA 政府 Code § 15820.201(b)(1) 学生住房项目已设计或将设计为至少包括在参与院校根据《教育法典》第17201条提交的申请中规定的低收入学生床位数量,该数量可根据第15820.202条 (f) 款进行调整。
(2)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1(b)(2)
(1)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1(b)(2)(1) 款所述的低收入学生床位的租金,对于单间居住单元类型,不得超过区域中位收入的50%的30%,该租金可根据第15820.203条 (b) 款 (3) 项进行调整。
(d)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1(d)
(1)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1(d)(1) 在为本章规定的融资目的处置任何场地之前,参与院校应针对学生住房项目记录一项契约或限制,形式须经委员会认可,实质上声明 (b) 款中的可负担性限制应随土地而存在,并可对违反可负担性限制的参与院校以及对继续违反的每个权益继承人强制执行。
(2)CA 政府 Code § 15820.201(d)(2) 该契约或限制应明确规定,可负担性限制在学生住房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均可强制执行,并且在参与院校根据第15820.203条签订的租赁、转租或其他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Section § 158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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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概述了院校与理事会及其他实体合作,购置、建造和融资学生宿舍项目的流程。院校必须拥有足够的财产所有权,且设计和建造须经总务部批准。州消防局长将确保符合安全标准,但这些职责可委托给指定的院校代表。

必须签订一份协议,详细说明项目范围、预算和资金来源,包括不低于施工成本10%的应急费用。院校负责承担任何超额费用,并必须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可用。他们还必须同意维护财产,并保护州政府免受与项目相关的任何索赔。

委员会(指理事会或融资委员会)有权监督变更,并在项目竣工必要时批准减少低收入学生宿舍。委员会必须向立法机构报告床位数量的重大变化。此外,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环境质量法案》,院校是环境合规的牵头机构。

(a)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2(a)
(1)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2(a)(1) 理事会、参与院校和委员会可购置、设计、建造和配备学生宿舍项目,并购置学生宿舍项目所在地块。
(2)CA 政府 Code § 15820.202(a)(2) 为使学生宿舍项目符合本章规定的融资条件,委员会应认定参与院校就融资而言租赁的场地所有权权益足以满足其融资目的。
(3)CA 政府 Code § 15820.202(a)(3) 委员会可批准学生宿舍项目作为就融资而言将租赁的财产,或可要求参与院校根据第15820.203条租赁其其他财产,以用于为学生宿舍项目融资。
(b)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2(b)
(1)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2(b)(1) 总务部应在收到参与院校请求后,批准根据本章建造的学生宿舍项目的计划和规范。
(2)CA 政府 Code § 15820.202(b)(2) 参与院校可在学生宿舍项目施工期间指派一名检查员。
(c)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2(c)
(1)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2(c)(1) 州消防局长应根据本章对建造的学生宿舍项目执行州消防局长的建筑标准和其他法规。
(2)CA 政府 Code § 15820.202(c)(2) 对于参与院校根据本章建造的每个学生宿舍项目,州消防局长可将该职责委托给由参与院校指定的人员,该人员应被称为指定参与院校消防局长。
(d)CA 政府 Code § 15820.202(d) 理事会、参与院校和委员会应为每个学生宿舍项目签订一份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政府 Code § 15820.202(d)(1) 各方与学生宿舍项目的购置、设计、建造或翻新相关的履约预期。
(2)CA 政府 Code § 15820.202(d)(2) 学生宿舍项目的范围、进度和预算,其中应注明项目应急费用不低于施工成本的10%。
(3)CA 政府 Code § 15820.202(d)(3) 参与院校同意支付根据本章融资的学生宿舍项目超出《教育法典》第17201条(m)款第(3)项和第(4)项(经2022年第54章和第572章法规修订)以及《教育法典》第17201条(n)款第(2)项(B)分项(经2023年第195章法规修订)所确定金额的任何费用,适用于各参与院校。
(4)CA 政府 Code § 15820.202(d)(4) 用于学生宿舍项目的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除根据本章收到的资金外),以及参与院校证明此类资金可合法用于支付与学生宿舍项目相关或必需的费用。
(5)CA 政府 Code § 15820.202(d)(5) 委员会为支付学生宿舍项目成本而发行的任何过渡性贷款以及任何收益债券、票据或债券预期票据收益的使用和应用指导方针和标准。
(6)CA 政府 Code § 15820.202(d)(6) 在融资期限内,参与院校对学生宿舍项目以及(如适用)根据第15820.203条租赁的其他财产的持续维护和人员配备职责。
(e)CA 政府 Code § 15820.202(e) 根据(d)款签订的协议应包含一项条款,即参与院校同意赔偿、辩护并使加利福尼亚州免受因学生宿舍项目的购置、设计、建造、配备和融资而产生的所有索赔和损失。该协议还可包含有助于委员会融资的其他条款和条件。
(f)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2(f)
(1)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2(f)(1) 学生宿舍项目的范围、成本以及范围和成本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委员会批准和行政监督。
(2)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2(f)(2)
(A)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2(f)(2)(A)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学生宿舍项目的范围发生变化,委员会可批准减少学生宿舍项目中低收入学生的床位数量。
(B)CA 政府 Code § 15820.202(f)(2)(A)(B)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为确保学生宿舍项目根据本章使用委员会和参与院校提供的资金竣工所必需,委员会可批准减少学生宿舍项目中低收入学生的床位数量。

Section § 15820.2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理事会、理事机构和参与院校签订学生宿舍项目的使用和维护租赁或合同。院校必须同意赔偿州政府并提供必要的保险。低收入学生宿舍的租金不得超过该区域中位收入的50%的30%,并且必须优先向低收入学生提供这些单元。宿舍项目必须为低收入学生预留规定数量的床位,并且学生必须每学期修读最低学分才能继续居住,以支持及时完成学位。该法律还为这些活动提供了一种替代程序,无需遵守其他销售或租赁法律。

(a)CA 政府 Code § 15820.203(a) 理事会、理事机构和参与院校,经理事会同意,可以作为出租人或承租人,就与本章授权的融资相关的任何财产或经批准的学生宿舍项目订立租赁或转租协议,并可以订立关于学生宿舍项目使用、维护和运营的合同或其他协议,以促进本章授权的融资。
(b)CA 政府 Code § 15820.203(b) 在(a)款所述的租赁、转租或其他协议中,参与院校应同意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15820.203(b)(1) 赔偿、辩护并使加利福尼亚州、理事会和理事机构免受因参与院校使用和占用学生宿舍项目以及根据本节租赁或转租的任何其他财产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及所有索赔和损失。
(2)CA 政府 Code § 15820.203(b)(2) 在学生宿舍项目建设期间和项目竣工后,以及对于根据本款租赁或转租的任何其他财产,提供理事会确定的所有必要保险。
(3)CA 政府 Code § 15820.203(b)(3) 对于指定给低收入学生的床位,其租金不得超过单间居住单元类型区域中位收入的50%的30%,但此类租金每年可根据给定年份单间居住单元类型区域中位收入的50%的30%或最近一个实际数据日历年加州所有城市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平均值的百分比变化(取两者中较低者)进行调整。
(4)CA 政府 Code § 15820.203(b)(4) 学生宿舍项目将至少包括根据《教育法典》第17201节提交的参与院校申请中规定的低收入学生床位数,该床位数可根据第15820.202节(f)款进行调整。
(5)CA 政府 Code § 15820.203(b)(5) 优先向低收入学生提供学生宿舍项目中的可用住房。
(6)CA 政府 Code § 15820.203(b)(6) 要求在学生宿舍项目中租住的学生每学期或每学期至少修读12个学位适用学分,或等同的季度学分,以促进及时完成学位。但是,只要学生仍在相关校区注册,租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将被允许在学生宿舍中居住整个学年或日历年。
(c)CA 政府 Code § 15820.203(c) 本章为执行本章授权的行为提供了一种完整、补充和替代的方法,理事机构或任何参与院校为本章目的出售或租赁任何财产或经批准的学生宿舍项目,无需遵守适用于理事机构、社区学院或社区学院学区出售、购买或租赁(视情况而定)的任何其他法律要求。

Section § 15820.2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参与学院获得学生宿舍项目融资的条件。首先,学院必须对项目场地拥有强大的控制权,包括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在满足这些条件并签订必要协议后,学院可以从各种来源(如集合资金投资账户或普通基金)借款用于项目费用。此外,如果收益债券未能售出,学院的理事会必须动用其资金来偿还为该宿舍项目所借的任何贷款。

Section § 15820.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发行最高达八亿零四百七十二万五千美元的债券,用于资助学生宿舍项目,包括设施的翻新和设备配置。这些资金还可以偿还各学院在该法律颁布前产生的费用,例如用于这些项目的贷款。

这些债券的资金会自动拨付用于本目的,并且委员会可以在必要时增加债券发行额度。如果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并且不会超过规定的总金额,即使成本超出先前设定的限额,也可以发行债券来支付这些超额成本。

(a)CA 政府 Code § 15820.205(a) 委员会可依照第 5 章(自第 15830 条起)发行最高达八亿零四百七十二万五千美元 ($804,725,000) 的收益债券、票据或债券预支票据,为第 15820.201 条所述的已批准学生宿舍项目的购置、设计和建造(包括但不限于翻新和配备)、合理的建设储备金以及根据第 15849.6 条授权的任何额外金额提供资金,以支付融资成本。
(b)CA 政府 Code § 15820.205(b) 收益债券、票据或债券预支票据的收益可用于偿还参与学院在本章颁布前产生的费用,包括购置、设计和建造(包括但不限于翻新和配备)已批准学生宿舍项目的费用。这些费用可包括根据第 15820.203 条获得的贷款的偿还,这些贷款已根据经 2023 年第 195 章修订的《教育法典》第 17201 条 (n) 款 (2) 项 (A) 目用于偿还对普通基金的拨款。
(c)CA 政府 Code § 15820.205(c) 尽管有第 13340 条的规定,根据本条和第 15820.204 条获得的资金将持续拨款用于本章的目的。
(d)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5(d)
(1)Copy CA 政府 Code § 15820.205(d)(1) 委员会可根据第 13332.11 条和第 13332.19 条增加 (a) 款中确定的金额。
(2)CA 政府 Code § 15820.205(d)(2) 尽管有第 15820.202 条 (d) 款 (3) 项的规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委员会可发行债券以支付超出经 2022 年第 54 章和第 572 章修订的《教育法典》第 17201 条 (m) 款 (3) 项和 (4) 项以及经 2023 年第 195 章修订的《教育法典》第 17201 条 (n) 款 (2) 项 (B) 目中为每个相应参与学院确定的美元金额的学生宿舍项目成本:
(A)CA 政府 Code § 15820.205(d)(2)(A) 委员会确定对这些超额成本进行融资是必要的。
(B)CA 政府 Code § 15820.205(d)(2)(B) 对这些成本的融资不会导致根据本款融资的总金额超过 (a) 款中确定的金额,该金额可根据本款进行增加。

Section § 15820.206

Explanation
本法律阐明,本章所赋予的权力与高等教育学生住房和容量扩建补助计划完全独立。当本章提及这些计划时,仅供参考,并非旨在将这些计划的任何规则或规定纳入本章。

Section § 15820.20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为何支持为社区学院的可负担学生住房提供州融资。立法机关认识到社区学院对教育至关重要,其学生需要更多可负担的住房选择,并且这些学院已准备好建造此类住房。为这些项目提供资金被认为对州的各项目标很重要,因为它有助于为学生创造必要的经济适用房。

为支持这项州融资,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15820.207(a) 加州社区学院系统为本州人民提供了重要的教育机会。
(b)CA 政府 Code § 15820.207(b) 就读于加州社区学院系统内院校的学生需要更多可负担的住房选择。
(c)CA 政府 Code § 15820.207(c) 参与院校已表明有需求和能力为其在校学生建造可负担的住房。
(d)CA 政府 Code § 15820.207(d) 向参与院校提供资金将服务于一项关键的州目的,即促进可负担学生住房的建设。
(e)CA 政府 Code § 15820.207(e) 这一目的代表了作为这项州行动交换的宝贵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