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820.1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在2006年,一名法官将加州监狱医疗保健系统的控制权从惩教与康复部手中移交给了法院任命的医疗护理接管人。这位接管人还负责评估和升级医疗设施。他们的任务之一是在圣昆廷州立监狱建造一座新的中央医疗服务大楼。本章法律专门旨在为该建筑项目提供资金,并概述了接管人如何管理施工。它仅用于解决这项紧急的医疗保健需求,不得作为其他情况的法律先例。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各项:
(a)CA 政府 Code § 15820.100(a) 2006年2月14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在普拉塔诉施瓦辛格案(案号C01-1351 TEH)中,暂停了惩教与康复部部长在加州监狱医疗保健系统的管理、控制、经营、运作和融资方面的权力行使,并将这些权力授予法院任命的医疗护理接管人,自2006年4月17日起生效,直至法院另行命令。
(b)CA 政府 Code § 15820.100(b) 这些权力包括评估现有医疗护理设施的适用性,以及升级或替代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c)CA 政府 Code § 15820.100(c) 有必要在圣昆廷州立监狱设计和建造一座中央医疗服务大楼,为囚犯提供医疗、牙科和心理健康治疗以及一个接待中心。
(d)CA 政府 Code § 15820.100(d) 本章的目的是专门为此项目授权资金,并描述医疗护理接管人获授权用于该项目的采购方法。
(e)CA 政府 Code § 15820.100(e) 颁布本章的唯一目的是解决对这座大楼和监狱医疗保健的紧急需求,不得作为任何其他目的的先例引用。

Section § 15820.10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特定章节相关的关键术语:“部门”指加州惩教与康复部;“医疗护理接管人”是法院指定负责监督特定案件中监狱医疗系统的人员;而“项目”则指圣昆廷州立监狱内一栋旨在为囚犯提供医疗服务的建筑。

就本章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政府 Code § 15820.101(a) “部门”指加州惩教与康复部。
(b)CA 政府 Code § 15820.101(b) “医疗护理接管人”指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审理的Plata诉Schwarzenegger案(案号C01-1351 TEH)中被任命负责监督州监狱医疗系统管理和运营的人员。
(c)CA 政府 Code § 15820.101(c) “项目”指圣昆廷州立监狱的中央医疗服务大楼,旨在为囚犯提供医疗、牙科和心理健康治疗。

Section § 15820.1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加快圣昆廷州立监狱医疗设施的改善,以应对Plata诉施瓦辛格案。它允许医疗护理接收人通过竞争性程序聘请公司进行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医疗护理接收人通过一个特定机构运作,必须根据公司的能力和资质来选择,确保价格公平合理,并避免回扣等非法活动。

如果医疗护理接收人的雇员或顾问与寻求合同的实体存在利益冲突,则他们不得参与合同安排。项目的范围和成本需要委员会批准,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护理接收人将承担通常由总务局局长负责的某些职责。

(a)CA 政府 Code § 15820.102(a) 为加快改善圣昆廷州立监狱的医疗、牙科和精神健康状况,并加快遵守Plata诉施瓦辛格案(No. C01-1351 TEH),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医疗护理接收人可以根据价值导向的竞争性谈判程序,为该项目的研究、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重建、改进或维修,或其任何组合,征求建议并签订合同。
(b)CA 政府 Code § 15820.102(b) 根据本节授权的征求建议或合同,可由医疗护理接收人通过加州监狱医疗护理接收公司代表该部门执行。医疗护理接收人可选择实体,但须受联邦法院的监督并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1)CA 政府 Code § 15820.102(b)(1) 医疗护理接收人应将该项目在研究、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重建、改进或维修,或其任何组合方面的已证明的能力和资质作为主要选择标准。
(2)CA 政府 Code § 15820.102(b)(2) 医疗护理接收人应确保根据本节签订的合同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交付项目。
(3)CA 政府 Code § 15820.102(b)(3) 医疗护理接收人不得签订可能导致非法活动的任何征求建议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回扣或佣金。
(4)CA 政府 Code § 15820.102(b)(4) 如果医疗护理接收人的雇员或顾问与根据本节寻求合同的个人或商业实体存在关系,且该关系将使这些雇员受到第87100节禁止的约束,则医疗护理接收人不得签订使用这些雇员或顾问的合同。
(c)CA 政府 Code § 15820.102(c) 项目的范围和成本应根据第13332.19节的规定,由委员会批准和行政监督,但就本章而言,该节中分配给总务局局长的职责应由医疗护理接收人履行。

Section § 15820.10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环境合规方面,根据《加州环境质量法案》,委员会不被视为主要或辅助机构,但部门仍必须遵守所有相关的环境规定。

此外,根据本章发行的债券或票据的任何资金,可用于偿还普通基金因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和其他必要研究而产生的费用,以遵守与项目相关的环境法律。

(a)CA 政府 Code § 15820.103(a) 为遵守《加州环境质量法案》(《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 (自第21000条起))之目的,委员会不应被视为牵头机构或负责机构。然而,本章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免除部门遵守该部规定的义务。
(b)CA 政府 Code § 15820.103(b) 根据本章授权发行的债券或票据的收益,应被用于偿还普通基金因部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研究而产生的任何费用,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为遵守《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 (自第21000条起) 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Section § 15820.104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州公共工程委员会发行最高达1.4616亿美元的债券或票据,为特定建设项目提供资金。如果这些债券未能售出,该部门必须动用其资金偿还用于该项目的任何借款。融资成本包括施工期间的利息和发行费用。该部门和委员会必须处理所有必要的债券销售文件,并可使用筹集的资金支付项目的初步和实际成本。此外,本法律规定,这些资金可自动用于该项目,无需额外批准。

(a)CA 政府 Code § 15820.104(a) 州公共工程委员会可根据本部分发行最高达一亿四千六百一十六万美元 ($146,160,000) 的收益债券、可转让票据或可转让债券预期票据,为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提供资金。本章授权的收益债券、可转让票据或可转让债券预期票据,应减少委员会根据第15819.403条 (a) 款获授权发行、用于第15819.40条 (c) 款授权施工的收益债券、可转让票据或可转让债券预期票据的金额。第3.2.1章(自第15819.40条起)的任何规定均不适用于该项目。
(b)CA 政府 Code § 15820.104(b) 该部门可根据第16312条和第16313条,从集合资金投资账户或从任何其他适当来源借入项目所需资金。如果本章授权的任何收益债券、票据或债券预期票据未能售出,该部门应承诺其足够的支持拨款,以偿还从集合资金投资账户为已批准项目提供的贷款。
(c)CA 政府 Code § 15820.104(c) 融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期间的利息、合理要求的准备金以及永久性融资的发行成本。
(d)CA 政府 Code § 15820.104(d) 该部门和委员会应签署并交付为该项目债券销售或其他融资所需的任何及所有租赁、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e)CA 政府 Code § 15820.104(e) 收益债券、票据或债券预期票据的收益可用于偿还该部门为该项目进行的初步计划、施工图和施工的费用。
(f)CA 政府 Code § 15820.104(f) 尽管有第13340条的规定,根据本条获得的资金持续拨款用于本章目的。

Section § 15820.10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特定项目的规则。项目计划必须遵守建筑规范。它还受《民法典》特定部分的管辖,公共工程合同必须遵守某些劳动法。除另有说明外,项目可以使用私营部门的方法完成,并且不受标准州合同法的约束。

(a)CA 政府 Code § 15820.105(a) 该项目的计划和规范应符合适用的建筑规范。
(b)CA 政府 Code § 15820.105(b) 该项目特此被视为受《民法典》第4编第6部分第3篇(自第9000条起)的管辖。
(c)CA 政府 Code § 15820.105(c) 《劳动法典》第2编第7部分第1章(自第1720条起)的规定应适用于为该项目签订的所有公共工程合同。
(d)CA 政府 Code § 15820.105(d) 除本条以及第15820.101条至第15820.104条(含)另有规定外,可使用私营部门方法交付该项目。具体而言,该项目交付的采购和合同签订不受《州合同法》(《公共合同法典》第2编第2部分(自第10100条起))或加州法律中任何其他管辖公共采购或公共工程项目的规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