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820.9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将“参与县”定义为加利福尼亚州内任何县,或协同合作的县群,这些县必须符合特定要求,才有资格获得资金用于建设或改善地方监狱。这些县必须经州公共工程委员会认证,证明其已满足惩教康复部设定的所有标准。

Section § 15820.901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加州惩教与康复部 (CDCR)、参与县和州公共工程委员会 (SPWB) 合作建设或翻新地方监狱设施。县必须拥有土地,或拥有购买或租赁土地的选择权。他们负责确保监狱的融资资格。县可以根据其地方合同规定来购置或建造这些设施,并可以在施工期间指派一名检查员。

必须签订一份施工协议,其中应明确履约预期、债券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维护责任。县还同意保护州政府免受与项目相关的任何索赔或损害。SPWB 必须批准项目的范围和成本,并且尽管根据环境法律,县是主导机构,但 SPWB 和 CDCR 不承担该角色。

(a)CA 政府 Code § 15820.901(a) CDCR、参与县和SPWB获授权购置、设计和建造经惩教标准管理局 (CSA) 根据第15820.906节批准的地方监狱设施,或由参与县拥有或受其租赁或购买选择权约束的场地或多个场地。参与县在地方监狱设施场地或多个场地中的所有权权益,必须由SPWB认定为足以满足其融资目的,方可符合本章规定。
(b)CA 政府 Code § 15820.901(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5815节的规定,参与县可以根据其地方合同权限购置、设计或建造地方监狱设施。尽管有第14951节的规定,参与县可以在项目施工期间指派一名检查员。
(c)CA 政府 Code § 15820.901(c) CDCR、参与县和SPWB应就这些项目签订一份施工协议,该协议应至少规定各方在地方监狱设施的购置、设计、建造或翻新方面的履约预期,SPWB发行的收益债券、票据或债券预支票据的收益使用和应用的指导方针和标准,以支付经批准的地方监狱设施项目的成本,以及在融资期限内的持续维护和人员配备责任。
(d)CA 政府 Code § 15820.901(d) 施工协议应包含一项条款,规定参与县同意就源于项目购置、设计和建造的任何及所有索赔和损失,赔偿、辩护并使加利福尼亚州免受损害。施工协议还可以包含有助于SPWB融资的额外条款和条件。
(e)CA 政府 Code § 15820.901(e) 这些经批准的地方监狱设施项目的范围和成本应受SPWB的批准和行政监督。
(f)CA 政府 Code § 15820.901(f) 为了遵守《加州环境质量法案》(《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自第210000节起))的目的,SPWB和CDCR均不应被视为主导机构或负责机构;参与县是主导机构。

Section § 15820.902

Explanation

当一个县收到建筑项目的投标时,州公共工程委员会(SPWB)和加州惩教与康复部(CDCR)可以在项目获得官方认证后,从特定的投资账户或其他来源借钱来支付项目费用。如果他们无法出售旨在为项目提供资金的债券或票据,CDCR必须动用其预算资金来偿还为该项目所借的任何贷款。

在参与县收到符合要求的建筑投标后,SPWB和CDCR可以在项目根据Section 15820.90获得认证后,根据Sections 16312和16313从集合资金投资账户或任何其他适当来源借款以支付项目成本。如果本章授权的任何收益债券、票据或预期债券票据未能售出,CDCR应承诺拨出足够的支持拨款,以偿还为已批准项目所做的任何贷款。

Section § 15820.9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公共工程委员会(SPWB)发行高达约3.409亿美元的收益债券,以帮助资助加州地方监狱设施的建设或翻新。这笔资金可以偿还各县在这些经批准项目的购置、规划和建设中所产生的费用。

尽管本条已于2017年6月30日失效,但在此日期之前批准的项目仍可根据本法律完成并获得融资。这些债券的资金会自动为此目的拨付,无需经过通常的州拨款程序。

(a)CA 政府 Code § 15820.903(a) 州公共工程委员会(SPWB)可根据第2编第3部第10b篇第5章(自第15830条起)发行不超过三亿四千零八十六万六千美元($340,866,000)的收益债券、票据或债券预期票据,以资助第15820.901条所述的经批准的地方监狱设施的购置、设计或建造,以及合理的建设准备金,并可根据第15849.6条授权的任何额外金额来支付融资成本。
(b)CA 政府 Code § 15820.903(b) 收益债券、票据或债券预期票据的所得款项可用于偿付参与县在经批准项目的购置、初步规划、施工图和建造方面的费用。
(c)CA 政府 Code § 15820.903(c) 尽管有第13340条的规定,根据本条和第15820.902条获得的资金持续用于本章目的。
(d)CA 政府 Code § 15820.903(d) 本条应于2017年6月30日失效,该日期之后不得启动任何项目;但是,在该日期之前已启动的项目可根据本章发行的债券完成并获得融资。

Section § 15820.9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州政府承认县监狱空间不足。因此,如果罪犯因过度拥挤而留在社区或被提前释放,公共安全就会面临风险。利用州拨款扩大监狱容量被认为是增强公共安全的关键,并且被视为州政府值得采取的行动。

为支持这项州拨款,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以下各项:
(a)CA 政府 Code § 15820.904(a) 县监狱系统需要更多容量。
(b)CA 政府 Code § 15820.904(b) 如果不增加容量,由于监狱容量不足,罪犯可能留在社区或被提前释放,从而危及全州的公共安全。
(c)CA 政府 Code § 15820.904(c) 通过扩大监狱容量,这项拨款将通过促进公共安全来服务于一项关键的州目的。
(d)CA 政府 Code § 15820.904(d) 这一目的代表了这项州行动的宝贵对价。

Section § 15820.9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公共工程委员会(SPWB)、加州惩教与康复部(CDCR)以及一个参与县,就财产或经批准的项目签订租赁或转租协议。他们还可以签订协议,用于当地监狱设施的使用、维护和运营。该县必须承诺,对于因其使用监狱而产生的任何索赔或损失,将保护加利福尼亚州免受损害。

Section § 15820.9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惩教标准管理局 (CSA) 批准地方监狱设施的流程和要求。它强调惩教标准管理局将遵守其规定,考虑成本效益,并确保在未获得建筑设计图和施工投标的适当批准之前,州政府资金不会被支出。如果有必要,惩教标准管理局可以要求更改以提高安全性和保障性。各县负责与监狱设施相关的所有方面,包括设计和维护。

惩教标准管理局制定了标准和程序,其中包括确保场地控制权、证明项目需求、提交项目提案和人员配备计划,以及确保符合消防安全和环境法规。此外,它还包括维持与项目相关的债券的免税地位。

(a)CA 政府 Code § 15820.906(a) 惩教标准管理局应遵守其正式通过的关于批准或不批准地方监狱设施的规定。惩教标准管理局在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时,还应考虑成本效益。任何州政府资金不得用于由参与县签订的合同,除非最终建筑设计图和规范已获惩教标准管理局批准且随后的施工投标已收到,或者参与县根据《公共合同法》第20133条(d)款(1)项准备的文件已获惩教标准管理局批准且已根据该条授予设计-建造合同。惩教标准管理局对计划、规范或其他文件的审查和批准,旨在确保资金的妥善管理,并确定项目规范是否符合法律和法规。如果在最终计划和规范时提出的材料并非全州范围内相同安全级别设施所必需和惯常使用的,惩教标准管理局可以要求更改建筑材料以提高安全性和保障性。参与县负责项目的购置、设计、建造、人员配备、运营、维修和维护。
(b)CA 政府 Code § 15820.906(b) 惩教标准管理局应制定最低标准、资金时间表和程序,其中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政府 Code § 15820.906(b)(1) 参与县通过场地的完全所有权或可比的长期占有权,以及足以确保不受干扰的使用和占有的项目进入权,证明其对项目场地的控制。
(2)CA 政府 Code § 15820.906(b)(2) 项目需求文件。
(3)CA 政府 Code § 15820.906(b)(3) 书面项目提案。
(4)CA 政府 Code § 15820.906(b)(4) 提交项目人员配备计划,包括运营成本预测,以及证明地方监狱设施能够在竣工后90天内安全配备人员并投入运营的文件。
(5)CA 政府 Code § 15820.906(b)(5) 提交建筑图纸,该图纸须经惩教标准管理局批准以符合成人拘留设施最低标准,并须经州消防局长批准以符合消防安全和生命安全要求。
(6)CA 政府 Code § 15820.906(b)(6) 证明参与县已提交其环境影响报告最终决定通知的文件。
(7)CA 政府 Code § 15820.906(b)(7) 旨在维持由州公共工程委员会发行的债券、票据或预期债券免税地位的规定。

Section § 15820.90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与监狱和再入境设施相关的县级项目的资金和优先资助指导方针。各县必须提供至少25%的项目成本,除非是人口少于20万的小县,它们可以申请减少出资比例。优先资助那些协助州政府选址安置再入境和精神健康设施的县。这种协调旨在支持假释犯在假释期结束后,仍能获得针对精神健康和药物滥用问题的综合护理。

(a)CA 政府 Code § 15820.907(a) 参与县根据本章资助的项目配套资金应至少占项目总成本的25%。对于总人口低于20万的参与县,经其向CSA申请降低配套资金水平后,CSA可以减少其配套资金要求。
(b)CA 政府 Code § 15820.907(b) CDCR和CSA应优先资助根据第6270节协助州政府选址安置再入境设施的县。CSA应在可能的情况下,确保新建监狱床位的资金与CDCR选址安置新再入境设施的努力相协调。
(c)CA 政府 Code § 15820.907(c) CDCR和CSA应优先资助根据《刑法典》第3073节协助州政府选址安置精神健康日间治疗和危机护理的县,以及提供连续护理的县,以便有精神健康和药物滥用需求的假释犯在假释期结束后仍能继续获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