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820.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董事会权力,可以资助加州各地公立大学和学院的建筑项目。这些项目可以包括新建、翻新以及为设施配备设备。任何此类项目都必须与这些教育机构的管理机构达成一致。

Section § 15820.3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依照本章指导方针建造或更新的任何公共建筑或设施,必须专门用于图书馆及相关教育活动。

Section § 15820.3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委员会可以与加州的特定教育机构(如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签订租赁购买协议,以管理公共建筑或设施。这些设施必须用于图书馆和教育活动。委员会还根据与承租人达成的协议,监督这些设施的规划、建造、翻新和设备配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