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职责概述
Section § 14102
Section § 14104.5
这项法律解释说,当某些公共工程项目无法按整体或单位进行招标,并且主管同意时,这些项目可以使用租赁设备来执行。这些设备可以配备操作员,也可以不配备。这些特定项目不遵循《州合同法》的常规规定,但它们必须遵循《街道和公路法》和《劳动法》中的一些规定。
Section § 14105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部门管辖下的建设项目如何受到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流程。部门可以核实项目是否符合标准,并且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可以指派检查员。如果没有法规要求检查,部门可以实施自己的政策。执行检查职责的承包商必须获得认证,并且质量保证必须贯穿整个合同期。本条款还强调,任何人不得隐瞒或伪造检查结果。如果发生违规行为,相关方在经过彻底调查和听证后,可能会被禁止在1至3年内投标或从事公共合同工作。
Section § 14105.6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制定一份详细计划,以确保其在招聘和授予公共合同时遵循防止歧视或偏袒的指导方针。该计划旨在确保所有合格申请人享有平等机会。部门必须向立法机构报告该计划,并根据需要提供更新。
此外,任何关于该计划提交给立法机构的报告,都必须符合特定的报告条款,即第9795节的规定。
Section § 14106
如果地方机构管理州高速公路上的收费车道,那么收取的通行费必须用于该高速公路所在的同一区域。管理车道有两种类型:高乘载收费车道,对乘载人数足够的车辆免费,但对其他车辆收费;以及快速收费车道,对所有车辆收费,但如果车辆乘载人数足够,可能会提供折扣。
Section § 14108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每年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内容是关于他们购买、拥有或租赁的零排放车辆。报告从2025年开始,每年10月1日前提交,其中要包含这些车辆的数量、类型、成本、性能以及它们替代传统车辆的能力等详细信息。
部门还必须报告其充电和加注站的数量和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完成这些项目所需的时间和成本。最后,报告应在线提供,部门必须提供一个电话号码,供需要纸质报告的人索取。该法规将于2036年1月1日失效。
Section § 14110
Section § 14110.1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2019年1月1日前制定并提交一份外联计划,旨在提高小型企业,特别是女性、少数族裔、残疾退伍军人、LGBT群体等边缘化群体拥有的企业,在所有交通相关项目中的采购机会。
部门必须根据差异性研究结果,每三年审查并更新该计划。外联活动必须包括与学徒计划合作、举办研讨会、向主承包商介绍小型企业,以及与代表未充分代表群体的组织合作。
不迟于2019年1月1日,以及此后的每次更新,外联计划必须提交给加州各个立法核心小组。他们还必须每年向立法机构报告公共合同的获得情况,并按女性所有、少数族裔所有等特定类别细分数据。
总检察长负责确保部门遵守规定,并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实体滥用该系统。“有限合同小型企业”被定义为在过去两年内合同有限的认证小型企业,而“新小型企业”则是在该期间内未与部门签订合同的企业。
Section § 14110.2
本节要求加州政府部门收集关于获得公共合同的特定群体(例如女性、少数族裔、LGBT和残疾退伍军人商业企业)的自愿报告数据。该部门必须每年遵循特定的报告格式向立法机构报告这些信息。
Section § 14110.3
Section § 14110.4
从2018-19财政年度开始,该部门需要采取行动,确保根据联邦弱势企业计划授予的合同旨在实现平等参与,特别是解决那些表现出显著差异的少数族裔群体。这必须符合相关的联邦法律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
该部门还必须采纳该计划下进行的任何差异研究的建议,确保符合联邦法规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条款。
Section § 14110.5
这项法律要求相关部门创建一个网页,其中包含指向来自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和港口项目等各种来源的现有港口短驳卡车登记信息的链接。该网页将包括来自加州混合动力和零排放卡车与巴士代金券激励项目的信息以及其他卡车合规状态的详细信息。
此外,大型海运港口必须每两年调查卡车运输公司关于其司机分类的情况,并在网上分享这些数据,但不得泄露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这不会影响港口准入要求。
Section § 14111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制定一项计划,在交通项目中应用数字施工管理技术。该计划必须在2024年1月1日前上网公布,并旨在不迟于2029年7月1日开始使用这些技术。主要里程碑包括在2025年前制定技术使用指南,并在2029年前将其整合到项目各个阶段。该法律适用于部门负责的交通项目,并要求在2029年12月1日前提交一份关于进展和效益的报告。该法律将数字施工工具定义为用于项目数据管理的云平台,并将于2032年1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