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720

Explanation
本法条要求参议院秘书和众议院首席书记决定,在立法机构会期内,需要为两院议员和主要官员提供多少份前一日的会议日志。

Section § 9721

Explanation
在每个立法会期结束时,秘书和首席书记必须确保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事日志有足够数量的装订成册的副本,并且页码正确。

Section § 97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每日议事日志以及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官方议事日志必须由州印刷局印刷。每日议事日志应单独以书籍形式印刷,而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事日志则应装订成册。

Section § 972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一旦参议院或众议院的每日议事日志经该议院批准,就必须由首席书记官或秘书正式确认其已获批准。

Section § 9724

Explanation
立法机关结束会期后,各议院的官方每日记录必须装订成单独的册子,并存放在州务卿办公室。这些记录将成为官方议事日志,详细记录该会期的各项活动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