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12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参议院开支和立法委员会费用所需的资金必须存入参议院应急基金,这是州金库中的一个专门账户。这些资金可用于参议院相关开支,并根据参议院或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制定的规则进行管理。该委员会有权在参议院会期内和休会期间管理这些资金,具体依照参议院制定的规则或决议。在新规则通过之前,1949年常会的指导方针仍然有效。

除非本节另有明确豁免,所有用于参议院及其立法委员会应急开支的拨款,包括此前已拨付但尚未归还普通基金的拨款,均应存入参议院应急基金并记入其名下,该基金在州金库中设立。该基金中的资金可用于参议院及其立法委员会的开支,并应根据参议院的规则、命令和决议的规定,在参议院的指示下或依照其指示支付,或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该委员会在会期内和休会期间持续存在,并拥有参议院不时规定的权力、职责和责任)在参议院授权时和授权后规定。该基金中的资金应根据参议院在1949年常会通过的规则、命令和决议的规定支付,参议院规则委员会的权力、职责和责任也应根据这些规定确定,直到在后续会期中被参议院的行动修改或取代。

Section § 9127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所有用于众议院及其委员会额外开支的资金,都必须存入州金库中一个专门的“众议院应急基金”。这包括过去预算中尚未退还给州主要基金的资金。该基金的资金用于支付众议院和委员会的开支,并根据众议院的规定进行管理。众议院规则委员会负责监督这些资金的使用,遵循1949年制定的规定,除非众议院日后对其进行修改。

Section § 91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用于立法程序相关印刷的款项,必须根据参议院或众议院设定的规则和指示来使用。他们有自己的规则和决议来指导这些资金的使用方式。

任何拨付用于立法印刷的款项,应根据参议院或众议院的指示或依照其指示,按照参议院或众议院的规则、命令和决议,或其联合规则和决议的规定进行支付。

Section § 91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存入参议院或众议院应急基金的资金可以随时使用,不受特定财政年度的限制。但是,如果在特别或临时会议期间拨付资金,这些资金将存入特别账户,并且只能在首次可用后的一年内使用。一年期满后,任何剩余资金将退回原基金。

存入参议院应急基金或众议院应急基金的拨款应持续可用,不受财政年度限制,但为特别或临时会议开支而作出的拨款应作为特定基金内的特别账户维护,并自拨款首次可用于支出之日起一年内可用于该目的的支出,任何此类拨款的未动用余额应在其可用期最后一天起一年届满时归还至拨款来源的基金。

Section § 913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针对参议院或众议院应急基金的索赔,可以通过在伪证罪处罚下的证明来提交,而无需宣誓书。这意味着你可以通过签署声明确认索赔的真实性,而不是去办理经过公证的宣誓书。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制作虚假证明,他们就犯了重罪。一旦被定罪,他们将面临与加州伪证罪相同的处罚。

Section § 91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每年11月30日前,加州议会的三个委员会必须准备一份公开报告,详细说明立法机构运营基金在前一年的所有支出。报告必须列出每位议员和每个委员会的支出,类别包括差旅费、汽车费、办公费和工资等。

这些类别涵盖了州内外的差旅和生活费用,到建筑物水电费和办公用品等运营成本,以及典礼、活动等费用。

截至每年11月30日止的期间,议会规则委员会、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和联合规则委员会应每年向公众准备一份报告,说明从受其指导和控制的运营基金中支出的所有款项。该报告应不迟于报告所涉年份的次年11月30日向公众提供。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议会每位议员和每个委员会按以下类别列出的支出清单:
(a)CA 政府 Code § 9131(a) 州外差旅和生活费用报销以及州内差旅和生活费用报销。
(b)CA 政府 Code § 9131(b) 汽车费用。
(c)CA 政府 Code § 9131(c) 建筑物水电费、维护费和租金。
(d)CA 政府 Code § 9131(d) 电话费。
(e)CA 政府 Code § 9131(e) 邮资。
(f)CA 政府 Code § 9131(f) 印刷费。
(g)CA 政府 Code § 9131(g) 办公用品。
(h)CA 政府 Code § 9131(h) 通讯。
(i)CA 政府 Code § 9131(i) 出席立法会议的每日津贴。
(j)CA 政府 Code § 9131(j) 员工工资和福利。
(k)CA 政府 Code § 9131(k) 员工差旅和每日津贴。
(l)CA 政府 Code § 9131(l) 设备和家具。
(m)CA 政府 Code § 9131(m) 电报费。
(n)CA 政府 Code § 9131(n) 运费。
(o)CA 政府 Code § 9131(o) 出版物。
(p)CA 政府 Code § 9131(p) 研究合同以及未在任何其他类别下报告的任何其他合同。
(q)CA 政府 Code § 9131(q) 餐费。
(r)CA 政府 Code § 9131(r) 典礼和活动。
(s)CA 政府 Code § 9131(s) 头等舱机票。
(t)CA 政府 Code § 9131(t) 汽车维修费。
(u)CA 政府 Code § 9131(u) 办公室改造费。
(v)CA 政府 Code § 9131(v) 所有其他支出。

Section § 913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从特定的政府委员会获得用于差旅、商品、服务或立法印刷的预付款,他们需要报告实际花费的金额。如果他们没有用完所有预付款,则必须在支出发生后的30天内退还多余的款项。

Section § 91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某些立法委员会每年向财政总监提供一份详细的计划支出清单。这份清单必须提交,以便列入州预算。列出的费用包括差旅、水电费、租金、邮资、印刷费、办公用品、员工工资以及各种其他运营成本。这是追踪议会和参议院财务需求的一种方式,但不遵循另一项财务审查程序(第13320条)的规定。该清单涵盖了从州外差旅到办公室改造等类别,确保对支出进行全面监督。

议会规则委员会、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以及联合规则委员会,应每年向财政总监提供一份议会运营基金、参议院运营基金以及议会和参议院运营基金的拟议支出明细表,以供列入随后的财政年度的州长预算。该拟议支出明细表不受第13320条规定的约束。
拟议支出明细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a)CA 政府 Code § 9132(a) 州外差旅和生活费用报销以及州内差旅和生活费用报销。
(b)CA 政府 Code § 9132(b) 汽车费用。
(c)CA 政府 Code § 9132(c) 建筑物水电费、维护费和租金。
(d)CA 政府 Code § 9132(d) 电话费。
(e)CA 政府 Code § 9132(e) 邮资。
(f)CA 政府 Code § 9132(f) 印刷费。
(g)CA 政府 Code § 9132(g) 办公用品。
(h)CA 政府 Code § 9132(h) 通讯。
(i)CA 政府 Code § 9132(i) 出席立法会议的每日津贴。
(j)CA 政府 Code § 9132(j) 员工工资和福利。
(k)CA 政府 Code § 9132(k) 员工差旅和每日津贴。
(l)CA 政府 Code § 9132(l) 设备和家具。
(m)CA 政府 Code § 9132(m) 电报费。
(n)CA 政府 Code § 9132(n) 运费。
(o)CA 政府 Code § 9132(o) 出版物。
(p)CA 政府 Code § 9132(p) 研究合同以及未在任何其他类别下报告的任何其他合同。
(q)CA 政府 Code § 9132(q) 餐费。
(r)CA 政府 Code § 9132(r) 典礼和活动。
(s)CA 政府 Code § 9132(s) 头等舱机票。
(t)CA 政府 Code § 9132(t) 汽车维修费。
(u)CA 政府 Code § 9132(u) 办公室改造。
(v)CA 政府 Code § 9132(v) 所有其他支出。

Section § 9133

Explanation

联合规则委员会每年负责聘请一家独立的审计公司,审查加州立法机构的所有财务活动和资金。这包括审查各种立法运营基金的支出,以及根据特定条款进行的报销支出。这些审计必须遵循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标准。他们审查的关键领域包括差旅、水电费、员工费用、办公用品,以及更广泛的类别,如仪式和活动、头等舱航空旅行和办公室改造。此外,审计还会核实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这些审计结果必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给立法机构和公众,涵盖上一财政年度。

(a)CA 政府 Code § 9133(a) 联合规则委员会应每年签订合同,对立法机构的所有资金和实体进行一次或多次独立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众议院运营基金、参议院运营基金、众议院和参议院的运营基金的支出,立法印刷支出,以及根据第8902和8903条向立法机构成员报销的普通基金支出。这些审计应按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公认审计准则进行。
(b)CA 政府 Code § 9133(b) 这些审计应各自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各项的评估:
(1)CA 政府 Code § 9133(b)(1) 以下类别的支出:
(A)CA 政府 Code § 9133(b)(1)(A) 州外差旅和生活费用报销以及州内差旅和生活费用报销。
(B)CA 政府 Code § 9133(b)(1)(B) 汽车费用。
(C)CA 政府 Code § 9133(b)(1)(C) 建筑水电费、维护费和租金。
(D)CA 政府 Code § 9133(b)(1)(D) 电话费。
(E)CA 政府 Code § 9133(b)(1)(E) 邮资。
(F)CA 政府 Code § 9133(b)(1)(F) 印刷费。
(G)CA 政府 Code § 9133(b)(1)(G) 办公用品。
(H)CA 政府 Code § 9133(b)(1)(H) 通讯。
(I)CA 政府 Code § 9133(b)(1)(I) 出席立法会议的每日津贴。
(J)CA 政府 Code § 9133(b)(1)(J) 员工工资和福利。
(K)CA 政府 Code § 9133(b)(1)(K) 员工差旅和每日津贴。
(L)CA 政府 Code § 9133(b)(1)(L) 设备和家具。
(M)CA 政府 Code § 9133(b)(1)(M) 电报费。
(N)CA 政府 Code § 9133(b)(1)(N) 运费。
(O)CA 政府 Code § 9133(b)(1)(O) 出版物。
(P)CA 政府 Code § 9133(b)(1)(P) 研究合同以及未在任何其他类别下报告的任何其他合同。
(Q)CA 政府 Code § 9133(b)(1)(Q) 餐费。
(R)CA 政府 Code § 9133(b)(1)(R) 仪式和活动。
(S)CA 政府 Code § 9133(b)(1)(S) 头等舱航空旅行。
(T)CA 政府 Code § 9133(b)(1)(T) 汽车维修费。
(U)CA 政府 Code § 9133(b)(1)(U) 办公室改造。
(V)CA 政府 Code § 9133(b)(1)(V) 所有其他支出。
(2)CA 政府 Code § 9133(b)(2) 规则委员会年度财政年度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c)CA 政府 Code § 9133(c) 这些独立审计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向立法机构各议院和公众提交截至6月30日的上一财政年度的相关报告。

Section § 913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议会和参议院使用的特定州政府资金不能用于购买商品进行转售,除非这些商品是由其他州政府实体制造的。

Section § 91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任何法律或法规中,如果提到“参议院应急基金”、“众议院应急基金”或“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应急基金”,都应该理解为是指“参议院运营基金”、“众议院运营基金”或“众议院和参议院的运营基金”。

任何法典或法规中提及参议院应急基金、众议院应急基金或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应急基金,应分别视为提及参议院运营基金、众议院运营基金或众议院和参议院的运营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