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035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灾难”一词具体定义为本州内由战争或敌人造成的事件,例如核武器袭击。

就本条而言,“灾难”指本州内由战争或敌人造成的灾祸,例如核武器袭击。

Section § 9036

Explanation

如果加利福尼亚州发生灾害,立法机关必须在灾害发生后立即召开特别会议。这次会议将在萨克拉门托举行,如果萨克拉门托不可行,则在另一个指定地点举行。在这次会议期间,他们可以处理任何与解决灾害影响或帮助政府继续运作相关的立法问题。他们也可以在此期间处理其他指定的立法事务。

如果发生灾害,立法机关应在该灾害首次发生后立即自行召开特别会议,该会议应在萨克拉门托市的永久政府所在地召开,或者,如果会议无法在萨克拉门托市举行,则在依法设立的临时政府所在地召开。在此特别会议上,立法机关可以依照法律填补其成员中的任何空缺,并可以审议并就旨在减轻或缓解该灾害后果或恢复或维持与此相关的州和地方政府的任何立法事项采取行动,以及就立法机关两院通过的共同决议所规定的、在立法机关规章或控制范围内的其他事项采取行动。

Section § 90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立法机关在原定开始常会的同一天被召集召开特别会议,他们有几种选择。他们可以不结束特别会议就同时开始两个会议,或者他们可以决定在特别会议期间处理常会的主题,而不正式开始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