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149.20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本文件被称为《举报人保护法案》。

Section § 9149.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鼓励州雇员及其他人举报任何不当的政府行为,只要他们这样做不违反任何法律。

立法机关旨在,州雇员及其他人员在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范围内,应当披露不当的政府活动。

Section § 9149.2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与调查政府不当活动相关的关键术语。它涵盖了谁被视为“雇员”,包括由州长任命的人员以及在州机构、大学和地方政府机构工作的人员。“不当政府活动”包括州雇员的非法、浪费或不道德行为,例如腐败或滥用政府资源。“个人”一词涵盖了个人和实体。最后,“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指的是在政府人事事务中提供利益或威胁等行为。

就本条而言,以下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政府 Code § 9149.22(a) “委员会”指立法机关的任何调查委员会。
(b)CA 政府 Code § 9149.22(b) “雇员”指由州长任命的任何个人,或在根据第11000条定义的州机构(包括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大学)中受雇或任职的任何个人,或根据第7260条定义的任何公共实体,或根据《加州宪法》第十三B条第8款 (d) 项定义的地方政府的任何机构。
(c)CA 政府 Code § 9149.22(c) “不当政府活动”指政府机构或雇员在履行雇员公务职责时进行的任何活动,无论该行为是否在其雇佣范围内,且该活动 (1) 违反任何州或联邦法律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腐败、渎职、贿赂、盗窃政府财产、欺诈性索赔、欺诈、胁迫、侵占、恶意起诉、滥用政府财产或故意不履行职责,或 (2) 经济上浪费,或涉及严重不当行为、不称职或低效率。
(d)CA 政府 Code § 9149.22(d) “个人”指任何个人、公司、信托、协会、任何州或地方政府,或前述任何机构或部门。
(e)CA 政府 Code § 9149.22(e) “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包括承诺给予或给予任何利益;实施或威胁实施任何报复;或采取、指示他人采取、推荐、处理或批准任何人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任命、晋升、调动、分配、绩效评估、停职或其他纪律处分。

Section § 9149.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禁止雇员利用其官方权力恐吓或阻止他人向立法委员会举报政府不当行为。如果雇员违反此规定,他们可能会被起诉并需要支付赔偿金。然而,本法不授权个人披露法律禁止分享的信息。它也不改变或限制个人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法律责任或补救措施。

(a)CA 政府 Code § 9149.23(a) 雇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或试图使用其官方权力或影响力,旨在恐吓、威胁、胁迫、命令或试图恐吓、威胁、胁迫、命令任何人,以干预该人向立法委员会披露不当政府活动的权利。
(b)CA 政府 Code § 9149.23(b) 任何违反(a)款的雇员,可能在受害方对该雇员提起的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中承担责任。
(c)CA 政府 Code § 9149.23(c) 本节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授权个人披露法律禁止或根据法律禁止的信息。
(d)CA 政府 Code § 9149.23(d) 本节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废除或限制任何其他责任理论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