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1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利福尼亚州与其他州共同设立的机构与美国政府合作,将其社会保障福利扩展至其雇员。它允许这些机构与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部长达成协议,为其雇员提供联邦老年和遗属保险。

该法律还允许这些机构从雇员的工资中扣除此项保险的缴款,并向美国财政部支付必要的款项以履行此类协议。

本州与其他州或多州共同设立的任何机构,在本州可授予权限的范围内,且在其他州或多州授予类似权限后,特此授权:
(a)CA 政府 Code § 8150(a) 与美国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部长签订协议,以便将联邦老年和遗属保险制度的福利扩展至此类机构的雇员。
(b)CA 政府 Code § 8150(b) 要求其雇员支付(并为此目的从其工资中扣除)老年和遗属保险的雇员缴款。
(c)CA 政府 Code § 8150(c) 根据此类协议向美国财政部部长支付款项,包括从其自有资金中支付,并以其他方式遵守此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