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设立该委员会的目的是,通过以下任何或所有方式,为州长和立法机关自身提供协助,以促进州政府行政部门的各个部门、机构和机关在处理公共事务方面的节约、效率和改进服务,并使所有州部门、机构和机关的运作以及所有公共资金的支出,更能直接响应人民通过其民选代表所表达的意愿:
(a)CA 政府 Code § 8521(a) 通过采取方法和程序,将支出降至与有效履行基本服务、活动和职能相符的最低金额。
(b)CA 政府 Code § 8521(b) 通过消除服务、活动和职能的重复和重叠,以及耗时或浪费的做法。
(c)CA 政府 Code § 8521(c) 通过合并性质相似的服务、活动和职能。
(d)CA 政府 Code § 8521(d) 通过废除对政府的有效运作并非必需的服务、活动和职能。
(e)CA 政府 Code § 8521(e) 通过消除不必要的州部门和机构,设立必要的新的州部门和机构,重组现有的州部门和机构,以及在州部门和机构之间转移职能和职责。
(f)CA 政府 Code § 8521(f) 通过界定或重新界定州官员的职责和责任。
(g)CA 政府 Code § 8521(g) 通过修订现有关于无论何种类型、无论何种目的的州资金持续或永久拨款的规定,废除任何此类现有规定,并采纳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