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7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艺术提升了加州的生活品质,并认识到鼓励和支持艺术技能的重要性,因为它们源于人类的创造力,并有助于所有居民的福祉。

立法机关认为艺术丰富了加州的生活。
艺术的源泉在于人类思维的自然流动。然而,实现技艺和美感是具有挑战性的,本州人民希望无论这些技能出现在何处,都能鼓励和培养它们,以造福所有人。

Section § 87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政府设立了一个艺术委员会,由11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成员由立法机构任命,其余九名由州长任命,州长在任命时必须考虑艺术组织的意见。州长的任命必须得到参议院的确认。

成员任期错开:五名任期四年,四名任期三年,两名任期两年。这些任期通过抽签决定。之前的委员会成员可以被重新任命,除非他们已经连续任职超过四年。

每年一月,委员会选举一名主席。成员每次会议可获得100美元,并报销必要的差旅费和其他公务开支。

(a)CA 政府 Code § 8751(a) 州政府设有一个艺术委员会,由11名成员组成。1979年1月10日或之前,州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应各自任命一名成员,代表公众。在任命其余九名成员之前,州长应征求并考虑代表艺术界的组织的建议,并在任命时应考虑本州各种艺术门类以及不同族裔和地理区域。州长对委员会的所有任命均须经参议院确认。
(b)CA 政府 Code § 8751(b) 十一名成员中,五名任期四年,四名任期三年,两名任期两年。任期应在1979年1月1日之后委员会的首次会议上通过抽签决定。
(c)CA 政府 Code § 8751(c) 本节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重新任命或替换目前在现有艺术委员会任职的任何个人,除非该人已作为加州艺术委员会或艺术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超过四年。
(d)CA 政府 Code § 8751(d) 每年一月,委员会成员应选举一名主席。委员会成员每次会议应获得一百美元($100),并应报销履行公务所产生的必要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Section § 87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成员与申请拨款的艺术组织有联系,他们不得与其他委员会成员或咨询小组成员讨论该申请。此外,在审议拨款申请时,他们不得在场。

如果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是已向委员会申请拨款的任何艺术组织的雇员、成员、董事或高级职员,则该成员不得就该拨款申请与委员会的任何其他成员或咨询小组的任何成员进行沟通,且该成员在委员会或小组审议该申请时不得在场。

Section § 8752

Explanation
委员会每年最多可以开八次会,由主席召集。通常,会议需要提前至少八天发布公告,除非有紧急情况。这些会议应该在全州不同的地方举行,以吸引不同背景的人参加。

Section § 8753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规概述了一个专注于艺术的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该委员会鼓励艺术参与和创造力,支持本地艺术项目,并促进艺术家的就业。它还安排在公共建筑中举办艺术品展览,并与州机构合作,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艺术表现力。委员会可以制定必要的规章,雇用人员,并设定与州标准相当的薪资。它可以组建咨询委员会,并从州机构获取协助和数据。委员会还有权举行听证会、签订协议,并接受包括联邦拨款和私人捐款在内的资金。它制定拨款标准,颁发奖项,并可以任命同行评审小组提供指导。

委员会应:
(a)CA 政府 Code § 8753(a) 鼓励艺术意识、参与和表达。
(b)CA 政府 Code § 8753(b) 帮助独立的本地团体发展其自身的艺术项目。
(c)CA 政府 Code § 8753(c) 促进艺术家和手工艺技能人才在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就业。
(d)CA 政府 Code § 8753(d) 提供在加利福尼亚州各地公共建筑中展览艺术作品的条件。
(e)CA 政府 Code § 8753(e) 争取所有州机构的协助,以确保我们艺术潜力的最充分表达。
(f)CA 政府 Code § 8753(f) 根据《行政程序法》的规定,通过为适当执行本章授予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所必需的规章。
(g)CA 政府 Code § 8753(g) 雇用必要的行政、技术及其他人员。
(h)CA 政府 Code § 8753(h) 确定根据本章雇用的工作人员的薪资,该薪资应尽可能与州人事委员会为州公务员系统中涉及类似职责和责任的职位类别所确定的薪资相符。
(i)CA 政府 Code § 8753(i) 必要时任命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成员应无偿服务,但每位成员可报销因履行公务而产生的必要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j)CA 政府 Code § 8753(j) 向州的任何部门、司、委员会、局、委员会或其他机构请求并获取有助于其适当履行权力和职责的协助和数据。
(k)CA 政府 Code § 8753(k) 举行听证会、签订协议,并执行为实现本章宗旨所必需和适当的任何行为。
(l)CA 政府 Code § 8753(l) 为本章的任何目的接受联邦拨款。
(m)CA 政府 Code § 8753(m) 仅为本章的任何目的接受来自私人来源和公共机构的无限制的赠与、捐赠、遗赠或资金拨款。但是,委员会应仔细考虑捐赠者关于特定处置的任何请求。
(n)CA 政府 Code § 8753(n) 制定拨款申请标准和程序。
(o)CA 政府 Code § 8753(o) 根据委员会可能规定的规章,向个人或组织颁发奖项或直接拨款。在颁发奖项或直接拨款时,委员会应通知受助人所在选区的立法者办公室。
(p)CA 政府 Code § 8753(p) 必要时有权任命同行评审小组。同行评审小组的每位成员可由委员会酌情决定,获得每日津贴和酬金,并报销因履行公务而产生的必要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Section § 87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理事会只能提供拨款或资助那些根据本章授予的权力或《2021年加州创意劳动力法案》专门设立的项目。

Section § 8753.6

Explanation

本节在州金库中设立了加州艺术委员会捐款和捐赠基金。该基金中的资金拨给艺术委员会,不受财政年度限制,这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时将其用于自身目的。此外,来自特定捐赠账户的资金也将转入这个新基金。

(a)CA 政府 Code § 8753.6(a) 加州艺术委员会捐款和捐赠基金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以根据第8753条(m)款接收资金。尽管有第13340条的规定,该基金中的款项持续拨款,不考虑财政年度,用于艺术委员会实现本章目的。
(b)CA 政府 Code § 8753.6(b) 特别存款基金中艺术委员会捐赠账户的任何款项应转入加州艺术委员会捐款和捐赠基金。

Section § 875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州长负责任命艺术委员会的主任。艺术委员会可以授权主任处理委员会的政策。

主任协助执行委员会的任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招聘和行政事务,其中可能包括副主任等职位,并根据委员会的需要承担其他任务。

州长应为艺术委员会任命一名主任。委员会可授权主任负责执行委员会政策。
主任应协助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招聘,包括但不限于副主任,负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行政事务,并履行委员会指示的其他职责。

Section § 8755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推荐某人,州长可以授予一位展现出杰出才能并对本州文化或艺术做出独特贡献的加州人一项特殊荣誉。

Section § 8755.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艺术委员会的主要办事处必须设在萨克拉门托县。但是,如果需要,委员会可以在州内其他地方开设额外的办事处,以有效履行其职责。

艺术委员会的执行或主要办事处应设在萨克拉门托县。如果委员会确定需要此类办事处以妥善执行本章的规定,则可在州内其他地点设立一个或多个次级办事处。

Section § 87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本章的正式名称是“1975年Dixon-Zenovich-Maddy加州艺术法案”。

本章应称为并可引用为1975年Dixon-Zenovich-Maddy加州艺术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