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授权发行和出售总额为二十亿美元 ($2,000,000,000) 的债券(不包括再融资债券),或其中必要的部分,用于执行本章所述目的,并根据第16724.5条偿还普通债券费用周转基金。本文授权并已按本文规定正式出售和交付的所有债券,应构成州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普通义务,兹以州的全部信用和信誉作担保,用于按时支付其本金和利息。
抗震加固债券法案财政规定
Section § 8879.5
这项法律授权加利福尼亚州发行和出售高达20亿美元的债券,用于资助特定项目并偿还一个州基金。这些债券由州政府担保,这意味着加利福尼亚州承诺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债券发行 二十亿美元 普通义务债券
Section § 8879.6
本法律规定,本章允许发行的债券必须遵守加州《州一般义务债券法》的规定。这个过程包括这些债券如何准备、签署、发行、出售、偿还和赎回。该法的所有相关规定,除一个特定条款外,都包含在本章中,并像在本章中完整写明一样适用。
本章授权的债券应按照《州一般义务债券法》(第4分部第3部分第4章 (自第16720条起)) 的规定进行准备、签署、发行、出售、支付和赎回,但第16727条除外;且该法经不时修订的所有其他规定均适用于本债券和本章,并特此并入本章,如同在本章中全文载明一样。
债券 州一般义务债券法 债券准备
Section § 8879.7
本法设立抗震改造融资委员会,其唯一目的是监督加州抗震改造债券的发行和销售。该委员会被视为《州一般义务债券法》的一部分,由财务长、审计长、财政部主任和交通部长或其代表组成,财务长担任主席。
委员会可以制定指导方针,以管理融资计划并保护债券的免税地位,但这些指导方针不被视为官方规章或法律。此外,根据本债券法,任何从财政部获得资金的部门都被指定为理事会。
(b)CA 政府 Code § 8879.7(b) 委员会可制定指导方针,规定其融资计划的管理要求,以在必要范围内保护债券的有效性及其利息的免税地位。该指导方针不构成普遍适用的规则、规章、命令或标准。
(c)CA 政府 Code § 8879.7(c) 就《州一般义务债券法》而言,任何从财政部获得拨款的部门均被指定为“理事会”。
抗震改造 融资委员会 一般义务债券
Section § 8879.8
当董事会需要资金用于地震救济时,他们可以要求一个委员会决定是否适合通过出售债券来筹集资金。如果委员会同意,它将确定出售多少债券。他们可以随着时间分批出售债券,并且这些债券的利息可能需要缴纳联邦政府的税。
地震救济 债券发行 资金确定
Section § 8879.9
这项法律规定,每年在收取其他州税收或收入的同时,也要收取一笔额外的资金。这笔额外的资金用于偿还特定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所有负责收取州收入的官员,也同样负责收取这笔额外的资金。
州收入征收 债券偿还 年度收入征收
Section § 8879.10
本法律条款从州普通基金中拨款,用于支付与债券相关的特定开支。首先,它确保每年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根据本章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当这些款项到期时。其次,它提供执行第8879.12条所需的资金,且不受特定财政年度的限制。
尽管有第13340条规定,兹从州财政总库的普通基金中,为本章目的拨款,其金额应等于以下各项的总和:
(a)CA 政府 Code § 8879.10(a) 每年为支付根据本章发行和出售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而必需的款项,当本金和利息到期应付时。
(b)CA 政府 Code § 8879.10(b) 为执行第8879.12条而必需的款项,不考虑财政年度进行拨款。
普通基金拨款 债券本金支付 债券利息支付
Section § 8879.11
本法律允许委员会向统筹资金投资账户申请贷款。他们可以申请的金额上限是已批准出售但尚未售出的债券金额,减去已提取的任何款项。委员会必须完成必要的文件手续才能获得并偿还贷款。贷出的资金将存入一个由加利福尼亚州交通委员会管理并用于分配的基金。
委员会贷款请求 统筹资金投资账户 贷款限额
Section § 8879.12
这项法律允许财政部长批准从州政府的普通基金中取钱,但取出的金额不能超过尚未售出的债券的总额,前提是这些钱必须用于抗震改造。取出的钱必须存入1996年抗震改造债券基金。一旦债券售出,取出的钱,加上本应赚取的利息,必须归还给普通基金。
为执行本章规定,财政部长可根据行政命令,授权从普通基金中提取任何金额,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委员会通过决议授权出售的、为执行本章规定而发行的未售出债券的金额。任何提取的款项应存入1996年抗震改造债券基金。根据本条规定提供的任何款项,连同该款项本应在统筹资金投资账户中赚取的利息,应从债券销售所得款项中(该款项本应存入该基金)返还至普通基金。
财政部长 普通基金提取 未售出债券
Section § 8879.13
这项法律规定,债券可以根据《州一般义务债券法》(从第16780节开始)设定的特定条件进行再融资。一旦选民批准这项法案,也就意味着他们同意根据该法律发行的任何再融资债券。
债券再融资 再融资债券 州一般义务债券法
Section § 8879.14
本法律规定,本章授权的任何债券,其到期期限不得超过自各债券系列开始之日起30年。该30年期限从每个独立债券系列的发行日期开始计算。
债券到期限制 30年债券期限 债券发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