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8699.01(a) 幸存者灵活援助(FAS)试点赠款计划特此设立,由紧急服务办公室管理,旨在改善幸存者以及因暴力受伤或死亡者的亲属的安全、康复和财务稳定。
(b)CA 政府 Code § 8699.01(b) FAS赠款应根据本章规定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社区组织,旨在设立援助基金,以直接现金援助形式分发给幸存者。
(c)CA 政府 Code § 8699.01(c) 办公室应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受暴力影响的人、曾被监禁的人以及在为边缘化幸存者实施支持服务方面有直接经验的人。在所有任命中,应考虑种族、性别和民族多样性,以及(h)和(i)款所述社区和身份的代表性。委员会应由六名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1)Copy CA 政府 Code § 8699.01(c)(1)
(A)Copy CA 政府 Code § 8699.01(c)(1)(A) 三名来自社区组织的代表,这些组织向弱势幸存者提供直接服务和康复援助,例如住房、就业安置或经济支持。
(B)Copy CA 政府 Code § 8699.01(c)(1)(A)(B)
(A)Copy CA 政府 Code § 8699.01(c)(1)(A)(B)(A)项所述的三名成员中,一名成员应由州长任命,一名成员应由众议院议长任命,一名成员应由参议院临时议长任命。
(2)Copy CA 政府 Code § 8699.01(c)(2)
(A)Copy CA 政府 Code § 8699.01(c)(2)(A) 三名在社区暴力减少项目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社区服务提供者或倡导者。
(B)Copy CA 政府 Code § 8699.01(c)(2)(A)(B)
(A)Copy CA 政府 Code § 8699.01(c)(2)(A)(B)(A)项所述的三名成员中,一名成员应由州长任命,一名成员应由众议院议长任命,一名成员应由参议院临时议长任命。
(d)CA 政府 Code § 8699.01(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除非《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七条第8节(b)款另有规定,一个人的犯罪记录不应使其失去被任命为咨询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e)CA 政府 Code § 8699.01(e) 咨询委员会应制定实施本章的规则。社区组织应在其申请中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1)CA 政府 Code § 8699.01(e)(1) 描述该组织服务(i)款所述的一个或多个群体的历史。
(2)CA 政府 Code § 8699.01(e)(2) 描述该组织所服务的社区如何受到暴力和监禁的影响。
(3)CA 政府 Code § 8699.01(e)(3) 该组织或项目目前服务的幸存者估计人数。
(4)CA 政府 Code § 8699.01(e)(4) 该组织或项目预计将向其分发赠款的幸存者估计人数。
(5)CA 政府 Code § 8699.01(e)(5) 该组织计划如何向幸存者分发现金援助资金,以快速满足其即时财务需求。
(6)CA 政府 Code § 8699.01(e)(6) 该组织计划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幸存者提供文件或提交文书工作的负担。
(f)CA 政府 Code § 8699.01(f) 咨询委员会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8699.01(f)(1) 努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赠款申请人和受赠人的文书工作负担。
(2)CA 政府 Code § 8699.01(f)(2) 提供关于制定申请、项目结构和进度报告的指导。
(3)CA 政府 Code § 8699.01(f)(3) 制定一项计划,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宣传赠款项目,包括向服务不足的地区、枪支暴力和监禁率过高的社区以及小型组织进行宣传。
(4)CA 政府 Code § 8699.01(f)(4) 与办公室合作开发工具以支持申请人申请本章规定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模板和申请范例,这些应在办公室的互联网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
(5)CA 政府 Code § 8699.01(f)(5) 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与办公室合作宣传并举办至少两次向公众开放的网络研讨会,详细说明如何根据本章申请赠款。
(6)CA 政府 Code § 8699.01(f)(6) 制定受赠人的报告指标,以向办公室提供信息,协助办公室编制第8699.02节要求的报告。在制定这些指标时,咨询委员会应努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申请援助的幸存者的文书工作负担。
(g)CA 政府 Code § 8699.01(g) 如果社区组织有服务幸存者的历史,并且该组织或组织内将管理赠款的项目所服务的大多数人是幸存者,则该组织有资格根据本章申请赠款。
(h)CA 政府 Code § 8699.01(h) 办公室在咨询委员会的同意下,应制定一个评级流程,优先考虑那些位于、服务并雇用经历不成比例的高枪支暴力和监禁率社区成员的组织。
(i)CA 政府 Code § 8699.01(i) 办公室应在咨询委员会的同意下,制定一个评级流程,优先考虑那些有为弱势幸存者提供服务历史的社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类幸存者:
(1)CA 政府 Code § 8699.01(i)(1) 有色人种幸存者。
(2)CA 政府 Code § 8699.01(i)(2) 老年幸存者。
(3)CA 政府 Code § 8699.01(i)(3) 残疾幸存者。
(4)CA 政府 Code § 8699.01(i)(4) 跨性别或性别不符合者幸存者。
(5)CA 政府 Code § 8699.01(i)(5) 曾面临过度警务接触的幸存者。
(6)CA 政府 Code § 8699.01(i)(6) 曾被监禁或有逮捕或定罪记录的幸存者。
(7)CA 政府 Code § 8699.01(i)(7) 有移民身份问题的幸存者。
(8)CA 政府 Code § 8699.01(i)(8) 无家可归的幸存者。
(9)CA 政府 Code § 8699.01(i)(9) 枪支伤害幸存者。
(10)CA 政府 Code § 8699.01(i)(10) 因他杀失去家庭成员的幸存者。
(11)CA 政府 Code § 8699.01(i)(11) 面临精神健康危机的幸存者。
(12)CA 政府 Code § 8699.01(i)(12) 低收入幸存者。
(13)CA 政府 Code § 8699.01(i)(13) 受药物滥用困扰的幸存者。
(j)CA 政府 Code § 8699.01(j) 根据本章获得拨款的组织可按以下方式使用资金:
(1)CA 政府 Code § 8699.01(j)(1) 向幸存者提供灵活的现金援助,以满足幸存者的财务需求或支付幸存者的开支,由组织根据幸存者的需求自行决定分配金额,并以尽量减少或消除幸存者提供其需求或开支的外部证明负担的方式进行。组织可以直接向幸存者分发灵活的现金援助资金,如果幸存者是未成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则可代表幸存者向其父母或监护人分发;或者,如果幸存者或未成年或受抚养幸存者的父母或监护人提出请求,可向供应商、企业或其他第三方分发,以代表幸存者支付费用或购买产品。分发给幸存者或幸存者父母或监护人的现金援助可以现金、电子转账、支票、直接存款、预付卡或组织根据幸存者需求自行决定的其他类似方式分发。向单个幸存者发放超过五千美元($5,000)的现金援助可能需要提供重大需求的额外证明。
(2)CA 政府 Code § 8699.01(j)(2) 最高可将百分之十用于组织管理拨款的开支。
(k)CA 政府 Code § 8699.01(k) 根据本章获得拨款的社区组织应制定向其服务的幸存者分配资金的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应符合以下所有规定:
(1)CA 政府 Code § 8699.01(k)(1) 制定一种方法,允许幸存者证明其受害经历,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要求幸存者获取受害证明的负担,例如通过使用社区组织提供的经核实的书面声明。
(2)CA 政府 Code § 8699.01(k)(2) 促进以快速满足幸存者即时需求的方式向幸存者分配资金。
(3)CA 政府 Code § 8699.01(k)(3) 不得要求幸存者参与其他服务或项目作为获得资金的条件。
(4)CA 政府 Code § 8699.01(k)(4) 不得要求幸存者提供或保留其需求或开支的繁重证明文件。
(5)CA 政府 Code § 8699.01(k)(5) 不得要求幸存者向执法机构报案作为获得现金援助的条件。
(6)CA 政府 Code § 8699.01(k)(6) 不得以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为由排除幸存者。
(7)CA 政府 Code § 8699.01(k)(7) 不得以逮捕或定罪记录为由,也不得以幸存者处于矫正监督下的身份为由排除幸存者。
(l)CA 政府 Code § 8699.01(l)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幸存者根据本章获得的现金援助,在确定其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九部(自第10000条起)获得福利的资格或福利金额时,应与联邦劳动所得退税的处理方式相同。
(m)CA 政府 Code § 8699.01(m)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章获得的现金援助不应减少加州受害者赔偿委员会提供的受害者最高福利津贴,但根据本章为幸存者全额支付的特定用途费用,不得由委员会就相同用途进行报销或支付。如果一个组织根据本章代表幸存者分发灵活的现金援助以部分支付特定开支或账单,加州受害者赔偿委员会可以报销或支付幸存者尚未覆盖的该特定开支或账单的剩余金额。
(n)CA 政府 Code § 8699.01(n) 每个受助者应每年向办公室报告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8699.01(n)(1) 通过拨款项目获得现金援助的幸存者总数。
(2)CA 政府 Code § 8699.01(n)(2) 每位幸存者通过拨款项目获得的平均援助金额。
(3)CA 政府 Code § 8699.01(n)(3) 对应于根据 (f) 项第 (6) 款制定的衡量标准的信息。
(o)CA 政府 Code § 8699.01(o) 办公室每年可使用拨给拨款项目资金的最多 5% 用于管理拨款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雇用人员、向受助者或潜在受助者提供技术援助,以及发布一份关于拨款项目截至 2026-27 财年影响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