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长服务与社区参与办公室社区伙伴关系与战略传播办公室
Section § 8415
加州立法机关旨在设立一个单一的州级办公室,负责主要的公众宣传和社区推广活动。这项举措旨在使与加州多元化人口的沟通更有效、更具包容性,同时减少小型组织与州政府合作的障碍。通过利用数据驱动的决策,该办公室将帮助改进资源分配和策略,特别是针对面临健康和社会不平等的社区。该举措侧重于吸取过去活动中的经验教训,并与地方政府合作,以加强沟通工作。
Section § 8416
本加州法律条款定义了与社区服务工作相关的关键术语。“社区组织”是指有效服务社区需求的非营利组织。“执行官”负责管理社区伙伴关系办公室,并由州长任命。“中介机构”是协助这些组织管理拨款和资金的第三方实体。“办公室”指的就是社区伙伴关系和战略传播办公室本身。
Section § 8419
这项法律在州长办公室内部设立了社区伙伴关系和战略传播办公室,负责管理加州主要的公众意识和外展工作。该办公室的任务是吸引加州居民参与,特别是那些面临健康和社会挑战的人群,通过提供具有文化相关性的信息和支持。它将与社区组织、媒体和州实体密切合作,开展公众意识宣传活动,创造资助机会,并促进州与社区之间的沟通。此外,它旨在将之前宣传活动(如2020年人口普查和COVID-19相关工作)中使用的策略制度化,利用其专业知识和资源来实现这些目标。
Section § 8420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该办公室在选择宣传和推广活动时应遵循的标准。这些标准包括针对那些受到健康和社会问题不成比例影响的受众,利用数据来指导决策,关注可操作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目标受众福祉的威胁。它还强调了跨机构协调的重要性,设定可衡量的目标,以及应对紧急新出现的事项。此外,该办公室必须公开张贴关于如何拨付用于社区伙伴关系和战略传播的资金的指南。
Section § 8421
这项法律旨在加强社区组织与州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目标是通过解决可能存在的任何障碍来简化这些合作。它还规定州政府将提供拨款,以支持公众宣传和外展活动。为实现这一目标,州政府可以:协助申请流程,聘请第三方管理拨款和贷款,允许重新分配拨款,并与私人实体合作以加强外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