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8770(a) 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职位特此设立。
(b)CA 政府 Code § 8770(b) 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应由州长从艺术委员会通过以下程序获得的、由三名年龄在13至19岁(含)之间的被提名人组成的名单中任命:
(1)CA 政府 Code § 8770(b)(1) 委员会应设立一个由三名文学专家组成的小组,该小组可包括以下任何人员:
(A)CA 政府 Code § 8770(b)(1)(A) 文学教授和教师,包括在“加州学校诗人”等项目和其他学校艺术项目中任教的专业诗人。
(B)CA 政府 Code § 8770(b)(1)(B) 具有重要文学组成部分的公共和私人艺术组织。
(C)CA 政府 Code § 8770(b)(1)(C) 专业诗人、城市桂冠诗人、青少年桂冠诗人以及其他适当的称号。
(D)CA 政府 Code § 8770(b)(1)(D) 文学组织的董事会成员和理事。
(E)CA 政府 Code § 8770(b)(1)(E) 文学评论家。
(F)CA 政府 Code § 8770(b)(1)(F) 主任认为在当代美国诗歌方面具有专长的其他人。
(2)Copy CA 政府 Code § 8770(b)(2)
(A)Copy CA 政府 Code § 8770(b)(2)(A) 小组应从广泛的文学来源和个人征集提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方面:
(i)CA 政府 Code § 8770(b)(2)(A)(i) 高中、大学和学院的文学系。
(ii)CA 政府 Code § 8770(b)(2)(A)(ii) 文学组织、学会和中心。
(iii)CA 政府 Code § 8770(b)(2)(A)(iii) 诗歌书籍出版商和诗歌编辑。
(iv)CA 政府 Code § 8770(b)(2)(A)(iv) 诗歌朗诵系列活动的主管。
(v)CA 政府 Code § 8770(b)(2)(A)(v) 专门经营诗歌的独立书商。
(vi)CA 政府 Code § 8770(b)(2)(A)(vi) 社区中心。
(vii)CA 政府 Code § 8770(b)(2)(A)(vii) 地方艺术机构。
(B)CA 政府 Code § 8770(b)(2)(A)(B) 委员会应尽一切努力确保有关征集提名的信息得到广泛传播。
(3)CA 政府 Code § 8770(b)(3) 委员会可制定有关提名过程的其他规则和条例,并为此目的支出资金。
(c)CA 政府 Code § 8770(c) 艺术委员会提交给州长的每位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被提名人,在提交申请时应居住在加州,并在其担任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期间居住在加州。
(d)CA 政府 Code § 8770(d) 艺术委员会提交给州长的每位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被提名人,在申请提交截止日期时,年龄应在13至19岁(含)之间。
(e)CA 政府 Code § 8770(e) 根据本节任命的青少年桂冠诗人任期为两年,且不得连任。
(f)CA 政府 Code § 8770(f) 在立法机关为本章目的拨款后,艺术委员会应向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提供每年一万美元($10,000)的津贴,并支付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在参加朗诵会和会议期间产生的差旅费。此外,委员会可为委员会和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双方同意开展的活动提供其他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朗诵设施、为此购买保险以及其他类似活动。
(g)CA 政府 Code § 8770(g) 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应作为任命条件,承担以下最低职责:
(1)CA 政府 Code § 8770(g)(1) 在其两年任期内提供至少六场公开朗诵,努力确保全州所有地理区域的人民在任期内至少有一次合理的机会参加朗诵。
(2)CA 政府 Code § 8770(g)(2) 承担一个经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和委员会同意的、贯穿整个任期的特定项目,其目标是将诗歌艺术带给加州居民和那些可能很少有机会接触诗歌的加州学生。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可以并且鼓励与加州桂冠诗人正在进行的任何类似项目进行协调。
(3)CA 政府 Code § 8770(g)(3) 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和委员会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合理活动。
(h)CA 政府 Code § 8770(h) 加州青少年桂冠诗人根据本章签订的所有合同不受《家庭法典》第11部第3章(第6750节起)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