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5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应急服务办公室与支持聋人和听障人士的团体(例如加州聋人协会)、电视台广播公司和应急服务协调员合作。他们的目标是改善紧急信息向这些社区的传播方式,其中包括确保紧急广播带有开放式字幕。

应急服务办公室应与代表聋人和听障人士的倡导团体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加州聋人协会和聋人无障碍服务提供者联盟、加州电视台广播公司、市县应急服务协调员,并酌情与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和联邦通信委员会合作,以改善在紧急情况下与聋人和听障人士的沟通,包括加州电视台广播公司在传输紧急信息时使用开放式字幕。

Section § 8593.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紧急服务办公室应探讨建立一个“数字紧急广播系统”网络的可能性和资金需求。该系统将允许地方和州机构向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发送数字或印刷形式的紧急警报,确保公众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以视觉和听觉形式接收到信息。

Section § 8593.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紧急服务办公室需探讨是否可能设立一个免费的800热线。该热线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聋人、听力障碍者或不讲英语的人。它将提供有关应急准备和灾情状况的最新信息,无论是在紧急情况期间还是非紧急时期。

Section § 8593.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加利福尼亚州的县(包括市县)必须修订其应急计划,以考虑具有特定无障碍和功能需求的个人。这包括确保有效的应急通信、疏散援助和避难所能够适应各种残疾和其他需求。

县应在通信中整合口译员和辅助技术,规划疏散期间的无障碍交通,并在灾害期间利用社区韧性中心。避难所应符合残疾人法规,并且必须有在韧性中心和避难所之间运送人员的系统。

地方政府可以使用社会服务数据将个人纳入紧急警报系统,但必须保护隐私并允许选择退出。他们需要与受影响人群的代表合作,并确保所使用的数据仅用于紧急通知。

(a)CA 政府 Code § 8593.3(a) 县(包括市县)应在其下一次应急计划更新时,将无障碍和功能需求纳入其应急计划,至少应说明以下方面如何为具有无障碍和功能需求的人群提供服务:
(1)CA 政府 Code § 8593.3(a)(1) 应急通信,包括整合口译员、笔译员和辅助技术。
(2)CA 政府 Code § 8593.3(a)(2) 应急疏散,包括以下所有方面:
(A)CA 政府 Code § 8593.3(a)(2)(A) 识别交通资源以及符合1990年联邦美国残疾人法案(42 U.S.C. Sec. 12101 等)的资源,以服务依赖公共交通的个人。
(B)CA 政府 Code § 8593.3(a)(2)(B) 整合疏散和交通计划,以考虑当地社区韧性中心。
(C)CA 政府 Code § 8593.3(a)(2)(C) 确保当地社区韧性中心在极端高温事件和其他灾害期间,能够作为社区范围内的资产提供服务。
(D)CA 政府 Code § 8593.3(a)(2)(D) 指定在紧急情况下可能需要为个人提供临时休息的可用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极端高温、寒冷或不健康空气事件。
(E)CA 政府 Code § 8593.3(a)(2)(E) 整合疏散计划,以考虑以下方面:
(i)CA 政府 Code § 8593.3(a)(2)(E)(i) 社区韧性中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由规划与研究办公室制定的综合气候适应与韧性计划(ICARP)社区韧性与高温补助金项目。
(ii)CA 政府 Code § 8593.3(a)(2)(E)(ii) 展览场地韧性中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由食品和农业部制定的展览场地和社区韧性中心补助金项目。
(3)CA 政府 Code § 8593.3(a)(3) 应急避难,包括以下两方面:
(A)CA 政府 Code § 8593.3(a)(3)(A) 确保指定的避难所符合1990年联邦美国残疾人法案(42 U.S.C. Sec. 12101 等),或可通过改造使其符合要求,并确保淋浴和卫生间对所有居住者完全无障碍。
(B)CA 政府 Code § 8593.3(a)(3)(B) 整合避难和交通计划,以考虑社区韧性中心与避难所之间的交通。
(b)CA 政府 Code § 8593.3(b) 地方政府可以与社会服务部门签订协议,或使用其自身的社会服务部门记录,以获取具有无障碍和功能需求的人员的联系信息,以及这些人员指定的紧急联系人的联系信息(如有),其唯一目的是将这些属于该地方政府居民的个人纳入市营、县营或市县联营的公共紧急预警系统。
(c)CA 政府 Code § 8593.3(c) 县或市县在下一次更新其应急计划时,关于将无障碍和功能需求整合到该应急计划中,应根据 (b) 款的规定,纳入具有无障碍和功能需求的人群的代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组织和交通服务提供者。
(d)CA 政府 Code § 8593.3(d) 根据 (b) 款规定签订协议以获取信息的地方政府,应包含允许任何受涵盖居民或指定紧急联系人选择退出预警系统的程序,以及终止地方政府从县社会服务部门获取居民或指定紧急联系人联系信息的流程。地方政府或任何协助或管理紧急预警系统的第三方承包商或代理人,不得将所收集的信息用于紧急通知以外的任何目的。地方政府应确保联系信息的保密性在合理的安全程序下得到保护。
(e)CA 政府 Code § 8593.3(e) 根据 (b) 款规定签订协议以获取信息的地方政府,在收到该信息后,应通知居民和指定的紧急联系人,他们已被纳入公共紧急预警系统。此通知应包含选择退出预警系统以及终止地方政府为紧急预警系统目的而获取居民或指定紧急联系人联系信息的流程,无论信息来源如何。
(f)CA 政府 Code § 8593.3(f) 就本节而言:
(1)CA 政府 Code § 8593.3(f)(1) “有特殊需求和功能障碍的人群”包括具有发育或智力障碍、身体残疾、慢性疾病、损伤、英语水平有限或非英语使用者、老年人、儿童、居住在机构环境中的人,或低收入者、无家可归者、交通不便者,包括但不限于依赖公共交通的人或孕妇。
(2)CA 政府 Code § 8593.3(f)(2) “联系信息”指一个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3)CA 政府 Code § 8593.3(f)(3) “地方社区韧性中心”指为减轻极端高温和气候变化加剧的其他紧急情况(如野火、停电或洪水)对当地居民的公共健康影响而设立的补水站、避暑中心、清洁空气中心、临时休息中心、社区疏散和应急响应中心或类似设施。
(4)CA 政府 Code § 8593.3(f)(4) “地方政府”指市或县,包括市县合一的政府。
(g)CA 政府 Code § 8593.3(g) 地方政府根据本节规定获得的,来自有特殊需求和功能障碍人群的任何联系信息,或该人员指定紧急联系人的联系信息,不得指明该人员是否接受公共福利,或除联系信息之外的任何其他被视为个人或机密的信息。

Section § 859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每个县在2022年3月1日之前,以及此后每次更新时,向应急服务办公室提交其应急计划的副本。如果被要求,该办公室将审查这些计划,以确保它们符合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的最佳实践,特别是关注残疾人和其他有无障碍和功能需求的人士的需求。审查内容包括警报系统、疏散策略、就地避难程序、社区外展工作、大型动物疏散计划以及停电期间的安全措施。

不迟于2023年1月1日,办公室必须审查至少10个高风险县的计划,并此后每年继续审查至少10个计划。不迟于2028年1月1日,所有县的计划都必须完成审查。县必须随后修订其计划以解决发现的任何问题,并且办公室可以在需要时提供帮助。

(a)CA 政府 Code § 8593.3(a) 县应不迟于2022年3月1日,以及在该日期之后对计划进行的任何更新时,向应急服务办公室提交其应急计划的副本。
(b)CA 政府 Code § 8593.3(b) 办公室,如果被要求,经与具有各种无障碍和功能需求的人士代表协商,应根据(c)款所述的时间表审查每个县的应急计划,以确定这些计划是否符合联邦应急管理局 (FEMA) 发布的最佳实践和指南,包括那些与充分解决具有无障碍和功能需求的人士(包括残疾人)的需求相关的实践,如第8588.15条(a)款(1)至(3)项所述。审查应包括对以下内容的评估:
(1)CA 政府 Code § 8593.3(b)(1) 县应急警报系统的状态,包括使用的不同警报系统以及每个系统注册的人数。
(2)CA 政府 Code § 8593.3(b)(2) 疏散路线和计划以及就地避难计划,包括为疏散或照护具有无障碍和功能需求的人士所做的准备。
(3)CA 政府 Code § 8593.3(b)(3) 社区外展工作,以准备社区和个人在紧急情况或灾害发生时采取行动。
(4)CA 政府 Code § 8593.3(b)(4) 大型动物疏散计划。
(5)CA 政府 Code § 8593.3(b)(5) 确保公民在停电期间健康和安全的计划。
(c)CA 政府 Code § 8593.3(c) 不迟于2023年1月1日,办公室应根据(b)款审查至少10个自然灾害高风险县的应急计划。不迟于2024年1月1日,以及此后每年,办公室应根据(b)款审查至少10个县的应急计划。不迟于2028年1月1日,办公室应根据(b)款审查每个县的应急计划。
(d)CA 政府 Code § 8593.3(d) 县应制定并修订其应急计划,以解决办公室根据(b)款在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e)CA 政府 Code § 8593.3(e) 办公室,如果被要求,应向县提供技术援助,以协助其制定和修订应急计划,从而解决办公室根据(b)款在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Section § 859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县在更新其应急计划时,必须纳入考虑社区文化多样性的策略。这包括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来自不同背景的人们能够有效沟通,获得应急避难所,获得预防和最小化风险的帮助,并参与到规划过程中。它还强调使用文化适宜的方法来教育社区成员做好应急准备。

此外,县必须在不同地点设立论坛,与这些社区进行互动。法律建议县可以成立咨询委员会来指导这些工作,委员会成员可来自政府机构和社区倡导团体。它强调在这些对话中提供笔译员和口译员的重要性。重点是文化能力,即有效与所有文化背景的人互动,并优先考虑文化多元社区的需求,包括那些有语言障碍、不同种族、年龄和残疾的人群。

(a)CA 政府 Code § 8593.3(a) 县(包括市县)应在其下一次应急计划更新时,将文化能力整合到其应急计划中,至少应说明其管辖范围内的文化多元社区如何通过以下方面获得服务:
(1)CA 政府 Code § 8593.3(a)(1) 应急通信,包括整合口译员和笔译员。
(2)CA 政府 Code § 8593.3(a)(2) 应急疏散和避难。
(3)CA 政府 Code § 8593.3(a)(3) 应急减灾和预防。
(4)CA 政府 Code § 8593.3(a)(4) 应急规划,包括借鉴社区价值观和习俗,并在规划过程中纳入社区中不同人口群体的合格代表。
(5)CA 政府 Code § 8593.3(a)(5) 应急准备,包括使用文化适宜的资源和外展技术,以教育和准备社区成员应对紧急情况或灾害。
(b)CA 政府 Code § 8593.3(b) 关于 (a) 款,县(包括市县)应在地理位置多样化的地点提供一个社区参与论坛,以与其管辖范围内的文化多元社区进行互动。
(1)CA 政府 Code § 8593.3(b)(1) 县(包括市县)可以设立一个独立的社区咨询委员会,旨在共同主办、协调和开展社区参与论坛的外展活动。咨询委员会可以协助县确定优先接触哪些文化多元社区,并实施与 (a) 款中要素相关的策略,以整合到县应急计划中。 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应考虑以下各方的代表:
(A)CA 政府 Code § 8593.3(b)(1)(A) 县政府各机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服务、公共卫生、社会服务和交通部门。
(B)CA 政府 Code § 8593.3(b)(1)(B) 如 (c) 款 (2) 项所指的文化多元社区倡导团体和社区成员。
(2)CA 政府 Code § 8593.3(b)(2) 县(包括市县)可以通过咨询委员会协调社区外展论坛,以征求如 (c) 款 (2) 项所指的文化多元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的意见,并就 (a) 款中确定的应急计划相关主题分享信息。
(3)CA 政府 Code § 8593.3(b)(3) 社区参与论坛可以包括非英语语言的笔译和口译。
(c)CA 政府 Code § 8593.3(c) 就本节而言:
(1)CA 政府 Code § 8593.3(c)(1) “文化能力”是指理解、尊重、沟通并有效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互动,以确保所有社区成员的需求得到满足,并优先考虑“文化多元社区”。“文化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尊重并回应不同人口群体的文化和语言需求。
(2)CA 政府 Code § 8593.3(c)(2) “文化多元社区”包括但不限于种族和民族,包括原住民、有色人种社区以及移民和难民社区;性别,包括女性;年龄,包括老年人和青年;性少数群体;残疾人;职业和收入水平,包括低收入个人和无家可归者;教育水平;英语水平为零或有限的人;以及地理位置。

Section § 859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政府与公共事业机构签订协议,以获取居民的联系信息,目的是将他们纳入紧急预警系统。居民必须能够随时选择退出该预警系统。

地方政府必须保护联系信息的保密性,并且只能将其用于紧急通知。一旦被纳入紧急预警系统,居民应收到通知,并获得如何选择退出的信息。

公共事业机构对其提供给地方政府的联系信息的任何不准确或滥用不承担责任。该法律定义了“联系信息”、“地方政府”和“公共事业机构”等关键术语。

(a)CA 政府 Code § 8593.4(a) 地方政府可以签订协议,通过公共事业机构的记录获取居民账户持有人的联系信息,其唯一目的是将该地方政府的居民纳入市营、县营或市县联营的公共紧急预警系统。
(b)CA 政府 Code § 8593.4(b) 根据 (a) 款签订协议以获取公共事业机构记录的地方政府,应包含使任何居民能够选择退出预警系统的程序,以及终止接收机构从公共事业机构获取居民联系信息的流程。协助或管理紧急预警系统的地方政府或第三方承包商或代理,不得将所收集的信息用于紧急通知以外的任何目的。接收机构应确保联系信息的保密性在合理的安全程序下得到保护。
(c)CA 政府 Code § 8593.4(c) 根据 (a) 款签订协议以获取联系信息的地方政府,在收到该信息后,应通知居民他们已被纳入公共紧急预警系统。该通知应包含选择退出预警系统以及终止地方政府为紧急预警系统目的获取居民联系信息的流程,无论信息来源如何。
(d)CA 政府 Code § 8593.4(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公共事业机构对于其根据本节提供给地方政府的联系信息的准确性、任何使用、未使用或不当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联系信息的任何缺陷或不准确之处,不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e)CA 政府 Code § 8593.4(e) 就本节而言:
(1)CA 政府 Code § 8593.4(e)(1) “联系信息”指一个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2)CA 政府 Code § 8593.4(e)(2) “地方政府”指市或县,包括市县合一的政府。
(3)CA 政府 Code § 8593.4(e)(3) “公共事业机构”具有《公共事业法典》第216条 (a) 款所规定的相同含义,并且还包括《公共事业法典》第224.3条所定义的当地公有电力事业机构、《公共事业法典》第224.4条 (d) 款所定义的移动电话服务、公共水务机构以及负责固体废物或回收服务的机构。

Section § 859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获得州政府资助的学院和大学使用自己的记录,将学生和教职员工纳入其紧急警报系统。这些机构必须制定程序,以便人们可以选择不接收这些警报。用于紧急警报的信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并且必须保密和安全。学生和雇员在被添加到这些系统时必须收到通知,并有机会选择退出。“联系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a)CA 政府 Code § 8593.5(a) 接受州政府资金(包括学生资助资金)的高等教育机构管理机构,可以查阅其自身的招生、注册和人事记录,唯一目的是将学生和雇员纳入大学或学院运营的公共紧急预警系统。
(b)CA 政府 Code § 8593.5(b) 根据 (a) 款运营公共紧急预警系统并接受州政府资金(包括学生资助资金)的高等教育机构管理机构,应当包含程序,以使任何学生或雇员能够通过 (d) 款定义的联系信息选择退出接收预警系统消息。接受州政府资金(包括学生资助资金)的高等教育机构管理机构,以及任何协助或管理紧急预警系统的第三方承包商或代理,不得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紧急通知以外的任何目的。接受州政府资金(包括学生资助资金)的各高等教育机构管理机构,均应确保联系信息的保密性在合理的安全程序下受到保护。
(c)CA 政府 Code § 8593.5(c) 接受州政府资金(包括学生资助资金)并根据 (a) 款查阅联系信息的高等教育机构管理机构,在收到该信息后,应当通知学生和雇员他们已被纳入公共紧急预警系统。该通知应当包含一个通过 (d) 款定义的联系信息选择退出接收预警系统消息的流程。
(d)CA 政府 Code § 8593.5(d) 就本节而言,“联系信息”指一个人的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号码以及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Section § 859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紧急服务局局长成立一个小组,通过与企业合作,探索用于公众紧急警报的新技术。该小组将包括来自各政府机构的官员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私营部门代表。他们的任务是通过提出程序、规程和标准建议,为改进警报系统提供咨询。他们要确保警报能与不同的通信技术兼容,并能被急救人员获取。该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警报验证和取消的规程,考虑成本估算,以及探讨责任问题。局长可以接受私人捐赠用于此项目。

(a)CA 政府 Code § 8593.6(a) 在为本节目的获得资金后的六个月内,紧急服务局局长应召集一个工作组,旨在评估公共和私营部门现有和未来的技术,以通过公私合作扩大向公众传输紧急警报。该工作组应向秘书提供建议,并协助制定政策、程序和规程,为改进公众预警系统奠定基础。
(b)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6(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6(b)(1) 工作组应由以下成员组成,由局长任命:
(A)CA 政府 Code § 8593.6(b)(1)(A) 紧急服务办公室的一名代表。
(B)CA 政府 Code § 8593.6(b)(1)(B) 司法部长办公室的一名代表。
(C)CA 政府 Code § 8593.6(b)(1)(C) 州公共卫生部的一名代表。
(D)CA 政府 Code § 8593.6(b)(1)(D) 州紧急通信委员会的一名代表。
(E)CA 政府 Code § 8593.6(b)(1)(E) 洛杉矶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一名代表,由该机构自行决定。
(F)CA 政府 Code § 8593.6(b)(1)(F) 地方政府的一名或多名代表,由该地方政府或多个地方政府自行决定。
(G)CA 政府 Code § 8593.6(b)(1)(G) 私营部门的代表,拥有有助于发展公私合作以向公众扩展警报系统的技术、经验或见解,包括但不限于大众通信系统提供商、急救人员和广播公司的代表。
(H)CA 政府 Code § 8593.6(b)(1)(H) 局长认为适当的任何公共或私营实体的额外代表。
(2)CA 政府 Code § 8593.6(b)(2) 在履行职责时,工作组应咨询联邦通信委员会,以及在拨款和财政事务方面,咨询紧急服务办公室。
(c)CA 政府 Code § 8593.6(c) 工作组应审议并就以下所有事项提出建议:
(1)CA 政府 Code § 8593.6(c)(1) 私营和公共项目,包括旨在整合公私合作以扩展警报系统的试点项目。
(2)CA 政府 Code § 8593.6(c)(2) 用于通过警报系统传输的警报的规程,包括格式、来源或发起者识别、威胁严重程度、危险描述以及响应要求或建议,确保警报能够在州和地方层面,通过最广泛的通信技术加以利用。
(3)CA 政府 Code § 8593.6(c)(3) 优先确保急救人员及其家属最高互操作性水平的规程和指南。
(4)CA 政府 Code § 8593.6(c)(4) 用于验证、启动、修改和取消通过警报系统传输的警报的程序。
(5)CA 政府 Code § 8593.6(c)(5) 警报系统技术能力的指南。
(6)CA 政府 Code § 8593.6(c)(6) 提供警报优先传输的技术能力的指南。
(7)CA 政府 Code § 8593.6(c)(7) 警报系统其他能力的指南。
(8)CA 政府 Code § 8593.6(c)(8) 警报系统所用设备和技术的标准。
(9)CA 政府 Code § 8593.6(c)(9) 成本估算。
(10)CA 政府 Code § 8593.6(c)(10) 符合或预期联邦通信委员会要求以及联邦法规或条例的标准和规程。
(11)CA 政府 Code § 8593.6(c)(11) 责任问题。
(d)CA 政府 Code § 8593.6(d) 局长可以接受私人货币或实物捐赠用于本节目的。

Section § 8593.7

Explanation

加州紧急服务办公室(OES)必须在2022年7月1日前,与各方利益相关者协商,制定紧急情况下向公众发布警报的指导方针。这些指导方针侧重于警报的发布时间、提前预警、与邻近地区的协调、系统冗余、操作员培训以及对残疾人的无障碍访问。

地方政府将收到这些指导方针,以改进其紧急警报系统,并且可能需要遵守这些方针才能获得某些拨款。OES还将开发关于警报系统、设备以及指导方针本身的培训项目,特别会考虑到残疾人的需求。

社区必须拥有受过适当培训的操作员和充足的警报资源;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向OES寻求帮助。OES有权制定紧急法规来支持这些举措。

(a)CA 政府 Code § 8593.7(a) 在2022年7月1日或之前,紧急服务办公室应至少与以下各方协商:电信运营商、加州有线电视和宽带行业、广播电视机构、加州县协会、加州城市联盟、有获取和功能需求群体(包括残疾人,如第8588.15条(a)款的(1)至(3)项所述)、相关联邦机构以及标准化应急管理系统警报和预警专家委员会,制定向公众发布紧急警报和预警的指南。这些指南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CA 政府 Code § 8593.7(a)(1) 在紧急情况下发送警报的时间表。
(2)CA 政府 Code § 8593.7(a)(2) 发送即将发生威胁的提前预警的做法。
(3)CA 政府 Code § 8593.7(a)(3) 对市、县或市县的警报和预警系统进行测试、培训和演练的做法。
(4)CA 政府 Code § 8593.7(a)(4) 考虑与邻近司法管辖区协调警报。
(5)CA 政府 Code § 8593.7(a)(5) 关于冗余和利用多种形式警报的指南和协议。
(6)CA 政府 Code § 8593.7(a)(6) 关于指挥链通信和考虑人员配置模式以确保受过培训的操作员始终待命的指南和协议。
(7)CA 政府 Code § 8593.7(a)(7) 根据第8593.3条(f)款定义,向有获取和功能需求群体进行有效通知的做法。
(8)CA 政府 Code § 8593.7(a)(8) 消息模板。
(9)CA 政府 Code § 8593.7(a)(9) 通用术语。
(b)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7(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7(b)(1) 紧急服务办公室应向每个市、县和市县提供根据(a)款制定的指南副本。
(2)CA 政府 Code § 8593.7(b)(2) 在紧急服务办公室向每个市、县和市县提供指南六个月后,该办公室可以对市、县或市县申请由该办公室管理的、与应急管理绩效相关的任何自愿性拨款施加条件,要求该市、县或市县以符合根据(a)款制定的指南的方式开展其警报和预警活动。
(c)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7(c)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7(c)(1) 在根据(b)款提供指南后的六个月内,并至少每年一次,紧急服务办公室应通过其加州专业培训学院,并在有获取和功能需求群体代表(包括残疾人,如第8588.15条(a)款的(1)至(3)项所述)的参与下,制定警报和预警培训。
(2)CA 政府 Code § 8593.7(c)(2) 根据本款制定的培训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A)CA 政府 Code § 8593.7(c)(2)(A) 无线紧急警报系统(WEA)和紧急警报系统(EAS)设备和软件的评估、采购和操作,包括满足有获取和功能需求群体通信需求的功能。
(B)CA 政府 Code § 8593.7(c)(2)(B) WEA和EAS在警报系统中的技术功能,根据现行的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和联邦通信委员会法规(经不时修订)。
(C)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7(c)(2)(C)
(a)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7(c)(2)(C)(a)款中制定的警报和预警指南。
(d)CA 政府 Code § 8593.7(d) 地方社区的安全要求指定的警报发布机构确保其拥有多名操作员、充分的测试和培训以及功能正常的设备和软件。如果指定的警报发布机构在获取或维护足够的警报和预警资源方面遇到困难,他们可以就实现这些目标的最佳实践咨询紧急服务办公室。
(e)CA 政府 Code § 8593.7(e) “操作员”是指指定警报发布机构要求传输警报和预警消息的人员。
(f)CA 政府 Code § 8593.7(f) 紧急服务办公室(OES)可以制定紧急法规以实施本节。为第11346.1条和第11349.6条之目的,本节授权的法规的制定、修订、废止或重新制定均被视为处理紧急情况,并且OES为此目的特此免除第11346.1条(b)款的要求。

Section § 859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包括市县)与邻近县达成协议,在紧急情况下出借其应急管理和交通服务。这专门用于帮助在需要疏散和重新安置时,转移有特殊需求的人群。这些服务必须全天候提供。

“相邻县”指的是位于同一或附近互助区域内的县。

如果一个县决定签订此类协议,它必须在签订协议后的90天内更新其应急计划,将该协议纳入其中。

(a)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8(a)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8(a)(1) 县(包括市县)可应相邻县请求,与相邻县订立协议,旨在允许相邻县有偿借用该县的应急管理和交通服务,以应对需要疏散和重新安置相邻县内有特殊需求人群的紧急情况。根据本条订立的协议所提供的服务应全天24小时、每周7天提供。
(2)CA 政府 Code § 8593.8(a)(2) 就本条而言,“相邻县”指位于同一或相邻互助区域内的县,定义见第8559条。
(b)CA 政府 Code § 8593.8(b) 选择根据(a)款订立协议的县(包括市县)应在订立协议后90天内将该协议纳入其应急计划。

Section § 859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紧急服务办公室在2022年1月1日前制定指导方针,以帮助各县制定和更新其应急计划。它还建立了一个流程,供各县将其应急计划提交给紧急服务办公室审查。审查结束后,该办公室将就计划的充分性提供反馈和建议。反馈将检查计划是否符合推荐的最佳实践,是否确保在灾害期间保护弱势群体,以及是否包含在紧急情况下警报、疏散和安置人员的程序。此外,根据该办公室的决定,还可以审查其他必要的组成部分。

(a)CA 政府 Code § 8593.9(a) 紧急服务办公室应在2022年1月1日前,制定供各县制定和更新县级应急计划使用的最佳实践。
(b)CA 政府 Code § 8593.9(b) 紧急服务办公室应在2022年1月1日前,建立一个流程,供各县请求该办公室审查其县级应急计划。审查流程结束后,该办公室应就县级应急计划的充分性提供技术援助和反馈,其中包含以下要素:
(1)CA 政府 Code § 8593.9(b)(1) 计划是否符合该办公室提出的最佳实践。
(2)CA 政府 Code § 8593.9(b)(2) 计划是否在自然灾害期间保护并照顾到弱势群体。
(3)CA 政府 Code § 8593.9(b)(3) 计划是否已建立在紧急情况下警报、疏散和安置个人的程序。
(4)CA 政府 Code § 8593.9(b)(4) 任何其他由该办公室确定的必要和适当的要素。

Section § 8593.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市和县更新其应急计划,以确保应急避难所、降温中心和取暖中心能够容纳携带宠物的人员。在指定这些中心时,至少应有一个避难所、一个降温中心和一个取暖中心是宠物友好的。这些设施必须遵守安全和灾害政策,包括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的政策。市或县提供的关于这些中心的公共信息需要明确是否允许携带宠物。此外,市和县必须在其网站上发布宠物应急计划的信息,包括疏散清单、当地宠物援助组织以及宠物友好型避难所和中心的地点。

(a)CA 政府 Code § 8593.10(a) 就本节而言,以下所有定义均适用:
(1)CA 政府 Code § 8593.10(a)(1) “降温中心”是指为减轻极端高温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而设立的设施。
(2)CA 政府 Code § 8593.10(a)(2) “应急避难所”是指为受灾人员提供基本庇护的临时或暂时的安全场所。
(3)CA 政府 Code § 8593.10(a)(3) “宠物”是指为娱乐而非商业目的通常饲养在家中的驯养动物,例如狗或猫。
(4)CA 政府 Code § 8593.10(a)(4) “取暖中心”是指为减轻极端寒冷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而设立的设施。
(b)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10(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10(b)(1) 在市或县的应急计划下次更新时:
(A)CA 政府 Code § 8593.10(b)(1)(A) 县应更新其应急计划,指定能够容纳携带宠物人员的应急避难所。
(B)CA 政府 Code § 8593.10(b)(1)(B) 此前已通过指定应急避难所的应急计划的市,应更新其应急计划,指定能够容纳携带宠物人员的应急避难所。
(C)CA 政府 Code § 8593.10(b)(1)(C) 无论市或县指定多少个应急避难所,都应指定至少一个能够容纳携带宠物人员的应急避难所。
(D)CA 政府 Code § 8593.10(b)(1)(D) 无论市或县指定多少个应急降温中心,都应在可行范围内,指定至少一个能够容纳携带宠物人员的降温中心。
(E)CA 政府 Code § 8593.10(b)(1)(E) 无论市或县指定多少个应急取暖中心,都应在可行范围内,指定至少一个能够容纳携带宠物人员的取暖中心。
(2)CA 政府 Code § 8593.10(b)(2) 被指定为能够容纳携带宠物人员的应急避难所,应符合以下两项规定:
(A)CA 政府 Code § 8593.10(b)(2)(A) 州和地方应急计划组成部分中提及或制定的关于宠物庇护的安全程序。
(B)CA 政府 Code § 8593.10(b)(2)(B) 联邦应急管理局适用的灾害援助政策和程序。
(c)CA 政府 Code § 8593.10(c) 无论市或县何时提供关于降温中心或取暖中心可用性的公共信息,该信息应包括该降温或取暖中心是否能够容纳宠物。
(d)CA 政府 Code § 8593.10(d) 市或县应通过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宠物应急准备信息,向公众提供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CA 政府 Code § 8593.10(d)(1) 与食品和农业部以及联邦应急管理局公开发布的建议一致的,用于制定宠物疏散计划和应急清单的信息。
(2)CA 政府 Code § 8593.10(d)(2) 可能提供宠物应急援助的地方组织。
(3)CA 政府 Code § 8593.10(d)(3) 当地正在运行的、能够容纳携带宠物人员的应急避难所、降温中心或取暖中心。

Section § 8593.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利福尼亚州的各县更新其应急计划,重点关注由野火等事件引起的空气质量问题。每个县必须制定一份县级专项计划,该计划需符合现有的健康与安全指导方针,并指定具体机构或部门牵头落实每项建议。各县还应在空气质量不佳期间设立公共避险设施,并规划快速响应团队和公共信息共享。此外,还应有流程为有呼吸道问题的人提供空气净化器和药物等紧急物资。各县可以合作制定区域性计划,而不是各自实施计划,但这些计划需要所有相关县的监事会批准。

(a)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25(a)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3.25(a)(1) 县(包括市县)应在其下一次应急计划更新之前,使用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7250条(a)款制定的计划,并制定一份县级专项计划,以解决《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7250条(a)款制定的计划中的所有建议和指导方针。
(2)CA 政府 Code § 8593.25(a)(2) 县(包括市县)还应指定一个角色、部门或机构,在由野火或其他来源造成的严重空气质量不佳事件中,作为每项建议和指导方针的牵头单位。如果县(包括市县)拥有现有的职责分配层级,以应对由野火或其他来源造成的严重空气质量不佳事件,则该县可将其现有流程纳入其县级专项计划以履行此项要求。
(b)CA 政府 Code § 8593.25(b) 县(包括市县)应在其下一次应急计划更新之前,为在空气质量不佳和其他与天气相关的事件期间设立的公共避险设施,制定标准、地点和有效性衡量指标。
(c)CA 政府 Code § 8593.25(c) 根据(a)款制定的县级专项计划应包含一项计划,以确定人员迅速向灾区部署援助和专业知识,以及一项公共宣传计划,以及时有效地告知公众健康威胁以及公众应如何应对。
(d)CA 政府 Code § 8593.25(d) 根据(a)款制定的县级专项计划应包含一个流程,为患有呼吸道和肺部疾病的人以及出现呼吸道和肺部疾病症状的人提供呼吸防护用品、空气净化器、药物和氧气的紧急供应。如果县(包括市县)拥有获取和分发紧急物资的现有流程,则该县可将其现有流程纳入其县级专项计划以履行此项要求。
(e)CA 政府 Code § 8593.25(e) 两个或更多县可以建立多县协议,以制定和实施区域性多县计划,代替每个县实施自己的计划。多县计划应经各县监事会批准。

Section § 859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在加利福尼亚州,当一名18岁以下儿童或残疾人被绑架并处于即时危险时,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EAS)的程序。它规定,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例如面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迫在眉睫的危险,以及有可用于协助找回受害者的信息,执法部门必须迅速请求启动EAS。然而,它不适用于不构成危险的监护权纠纷。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CHP)负责在接到请求后启动系统,并与其他机构合作,制定信息传输和EAS启动的标准化程序。此外,CHP将与其他机构协商,审查并根据其他地区的成功项目制定政策,并设计教育计划,教导儿童如何避免被绑架。

(a)CA 政府 Code § 8594(a) 如果执法机构接到报告,称发生了绑架事件,或有儿童被任何人带走,包括但不限于有监护权的父母或监护人,且该机构确定一名17岁或以下的儿童,或一名经证实有精神或身体残疾的个人已被绑架或带走,且受害者面临严重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迫在眉睫的危险,并且有可用的信息,如果传播给公众,可能有助于受害者的安全找回,则该机构应通过授权启动紧急警报系统的人员,在没有特殊调查需求的情况下,请求在适当的当地区域启动紧急警报系统。执法机构只有在满足这些要求的情况下,才能根据本款请求启动紧急警报系统。紧急警报系统不适用于因监护权纠纷导致的绑架,如果这些纠纷不被合理地认为会危及儿童的生命或身体健康。
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在接到执法机构请求时,应启动该系统。
(b)CA 政府 Code § 8594(b) 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应与司法部以及加利福尼亚州治安官协会、加利福尼亚州警察局长协会和加利福尼亚州和平警官协会的代表协商,制定政策和程序,明确规定执法机构、参与紧急警报系统的广播公司以及任何可能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和(在适当情况下)其他补充预警系统的中间紧急机构,在向执法机构报告了(a)款所述的符合条件的事件后应如何操作。这些政策和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
(1)CA 政府 Code § 8594(b)(1) 从执法机构向广播公司传输有关受害者和符合条件的事件信息的程序。
(2)CA 政府 Code § 8594(b)(2) 如果启动紧急警报系统报告符合条件的事件,应使用的事件代码的规定。
(3)CA 政府 Code § 8594(b)(3) 根据本节发布的紧急警报的推荐措辞。
(4)CA 政府 Code § 8594(b)(4) 报告执法机构应包含的信息的规定,包括与符合条件的事件相关信息的人员应联系哪个机构以及如何联系该机构。
(5)CA 政府 Code § 8594(b)(5) 关于根据本节发布的紧急警报应广播的地理区域范围的建议。
(c)CA 政府 Code § 8594(c) 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应与司法部协商,审查其他州采纳的“安珀计划”以及奥兰治县的“儿童绑架区域紧急警报计划”,以指导制定使用紧急警报系统和(在适当情况下)其他补充预警系统报告符合条件的事件的适当政策和程序。
(d)CA 政府 Code § 8594(d) 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应与司法部合作,制定一项全面的儿童绑架教育计划,以教育本州儿童采取适当行为来预防绑架。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应召集一个小组,由加利福尼亚州治安官协会、加利福尼亚州警察局长协会和加利福尼亚州和平警官协会的代表、倡导团体的代表以及教育部组成,以协助制定该计划。

Section § 859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蓝色警报”定义为一种系统,用于在警察遭到袭击后迅速传播信息。如果一名警官被杀害、受重伤或被致命武器袭击,且嫌疑人逃跑,就可以发布蓝色警报。如果嫌疑人对公众或警察构成危险,有其车辆的详细描述,并且传播这些信息有助于更快地抓捕他们,加州公路巡警局就会启动此警报。

该警报利用各种技术和系统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州公路巡警局的网站也将提供关于蓝色警报如何运作及其含义的信息。

(a)CA 政府 Code § 8594.5(a) 就本节而言,“蓝色警报”是指在执法人员遭受分节 (b) 所述袭击后,旨在发布和协调警报的快速响应系统。
(b)CA 政府 Code § 8594.5(b) 除第 8594 节所述情况外,经调查第 (1) 款所述罪行的执法机构授权人员请求,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加州公路巡警局应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并发布蓝色警报:
(1)CA 政府 Code § 8594.5(b)(1) 一名执法人员被杀害、遭受严重人身伤害或被致命武器袭击,且嫌疑人已逃离犯罪现场。
(2)CA 政府 Code § 8594.5(b)(2) 调查该罪行的执法机构已确定嫌疑人对公众或其他执法人员构成迫在眉睫的威胁。
(3)CA 政府 Code § 8594.5(b)(3) 嫌疑人车辆或车牌的详细描述可供广播。
(4)CA 政府 Code § 8594.5(b)(4) 公开传播现有信息可能有助于避免进一步伤害或加速抓捕嫌疑人。
(5)CA 政府 Code § 8594.5(b)(5) 加州公路巡警局已被指定使用联邦授权的紧急警报系统用于发布蓝色警报。
(c)CA 政府 Code § 8594.5(c) 蓝色警报系统整合了多种通知资源和正在发展中的技术,这些资源和技术可根据相关袭击的情况和地理位置进行调整。蓝色警报系统应酌情利用州控制的紧急数字信息系统、地方数字标牌、定向短信或其他技术,此外,如果获得联邦政府授权并符合其允许的条件,还应利用联邦紧急警报系统。
(d)CA 政府 Code § 8594.5(d) 在2011年12月31日或之前,加州公路巡警局应扩充其部门的公共互联网网站,以包含一个蓝色警报链接,该链接应描述“蓝色警报”的流程、目标和可用的快速响应措施。该互联网网站应解释,“蓝色警报”一词将传达一名执法人员遭到袭击或被杀害的信息,并且警报的范围将根据犯罪情况和可用技术进行调整。

Section § 8594.1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概述了“银色警报”系统,这是一个通知系统,旨在向公众警示失踪的65岁及以上、发育障碍或认知障碍人士。如果失踪人员符合特定条件,例如处于危险之中或在可疑情况下失踪,并且某些信息的公开传播可能有助于找到该人员,执法机构可以请求启动银色警报。

如果加州公路巡警局同意条件符合,他们将启动警报。他们可以使用各种方法传播警报,包括广播和电视节目、电子传单和可变信息标志,尤其是在涉及车辆的情况下。媒体机构被鼓励协助分享这些警报,但并非强制要求。

(a)CA 政府 Code § 8594.10(a) 就本节而言,“银色警报”是指根据 (b) 款启动的通知系统,旨在针对年满65岁或以上、发育障碍或认知障碍且被报告失踪的人员发布和协调警报。
(b)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0(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0(b)(1) 如果有人向执法机构报告失踪,且该机构确定符合 (c) 款的要求,该机构可请求加州公路巡警局启动银色警报。如果加州公路巡警局同意符合 (c) 款的要求,则应在调查执法机构请求的地理区域内启动银色警报。
(2)CA 政府 Code § 8594.10(b)(2) 广播、电视以及有线和卫星系统被鼓励但非强制性地配合传播银色警报中包含的信息。
(3)CA 政府 Code § 8594.10(b)(3) 银色警报启动后,加州公路巡警局应通过发布协查警报、紧急数字信息服务消息、电子传单或符合 (4) 款规定的可变信息标志来协助调查执法机构。
(4)CA 政府 Code § 8594.10(b)(4) 银色警报启动后,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加州公路巡警局可使用可变信息标志:
(A)CA 政府 Code § 8594.10(b)(4)(A) 执法机构确定失踪人员事件可能涉及车辆。
(B)CA 政府 Code § 8594.10(b)(4)(B) 具体的车辆识别信息可供公众传播。
(c)CA 政府 Code § 8594.10(c) 如果执法机构确定在失踪人员调查中满足所有以下条件,该机构可请求启动银色警报:
(1)CA 政府 Code § 8594.10(c)(1) 失踪人员年满65岁或以上、发育障碍或认知障碍。
(2)CA 政府 Code § 8594.10(c)(2) 调查执法机构已利用所有可用的地方资源。
(3)CA 政府 Code § 8594.10(c)(3) 执法机构确定该人员在不明或可疑情况下失踪。
(4)CA 政府 Code § 8594.10(c)(4) 执法机构认为该人员因年龄、健康、精神或身体残疾、环境或天气条件而处于危险之中,该人员与潜在危险人物在一起,或存在其他表明该人员可能处于危险中的因素。
(5)CA 政府 Code § 8594.10(c)(5) 有可用的信息,如果向公众传播,可能有助于安全找回失踪人员。
(d)CA 政府 Code § 8594.10(d)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具有以下含义:
(1)CA 政府 Code § 8594.10(d)(1) “发育障碍”指受发育障碍影响,如《福利与机构法典》第4512节 (a) 款所定义。
(2)CA 政府 Code § 8594.10(d)(2) “认知障碍”指受认知障碍影响,如《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4522.4节所定义。

Section § 8594.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濒危失踪人员警报,这是一个向公众警示失踪人员的系统,这些失踪人员因发育障碍、认知障碍或被绑架等情况而处于危险之中。如果有人报告失踪并符合特定条件,执法机构可以请求加州公路巡警局发布警报。警报系统可以包括电子传单和可变信息标志,特别是当涉及车辆且车辆可识别时。广播、电视和社交媒体被鼓励协助传播警报。

要启动此类警报,失踪人员必须无法照顾自己并处于重大风险中。执法机构必须用尽地方资源,并认为该人员在可疑情况下失踪,构成迫在眉睫的危险。必须有有用的信息,可以帮助安全找回失踪人员。

(a)CA 政府 Code § 8594.11(a) 就本节而言,“濒危失踪人员警报”是指根据 (b) 款启动的通知系统,旨在针对处于危险中、发育障碍、认知障碍或已被绑架的人员发布和协调警报。
(b)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1(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1(b)(1) 如果有人向执法机构报告失踪,且该机构确定符合 (c) 款的要求,该机构可请求加州公路巡警局启动濒危失踪人员警报。如果加州公路巡警局同意符合 (c) 款的要求,加州公路巡警局可在适当的地理区域内启动濒危失踪人员警报。
(2)CA 政府 Code § 8594.11(b)(2) 广播、电视、有线电视、卫星和社交媒体系统被鼓励但不强制配合传播濒危失踪人员警报中包含的信息。
(3)CA 政府 Code § 8594.11(b)(3) 濒危失踪人员警报启动后,加州公路巡警局可依照 (4) 款的规定,通过散发电子传单或启动可变信息标志来协助调查执法机构。
(4)CA 政府 Code § 8594.11(b)(4) 濒危失踪人员警报启动后,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加州公路巡警局可使用可变信息标志:
(A)CA 政府 Code § 8594.11(b)(4)(A) 执法机构确定失踪人员事件可能涉及车辆。
(B)CA 政府 Code § 8594.11(b)(4)(B) 关于该车辆的具体识别信息可供公众传播。
(c)CA 政府 Code § 8594.11(c) 如果执法机构确定关于失踪人员的调查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该机构可请求启动濒危失踪人员警报:
(1)CA 政府 Code § 8594.11(c)(1) 失踪人员患有发育障碍、认知障碍、已被绑架,或无法自行照顾自己,使其人身安全面临风险。
(2)CA 政府 Code § 8594.11(c)(2) 调查执法机构已利用所有可用的地方资源。
(3)CA 政府 Code § 8594.11(c)(3) 执法机构确定该人员在无法解释或可疑的情况下失踪。
(4)CA 政府 Code § 8594.11(c)(4) 执法机构认为该人员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精神或身体残疾、环境或天气条件而处于危险之中,该人员与潜在危险人员在一起,或存在其他表明该人员可能处于危险中的因素。
(5)CA 政府 Code § 8594.11(c)(5) 有可用信息,如果向公众传播,可能有助于失踪人员的安全找回。
(d)CA 政府 Code § 8594.11(d) 就本节而言,适用以下定义:
(1)CA 政府 Code § 8594.11(d)(1) “认知障碍”指受认知障碍影响,如《福利与机构法典》第 14522.4 节所定义。
(2)CA 政府 Code § 8594.11(d)(2) “发育障碍”指受发育障碍影响,如《福利与机构法典》第 4512 节 (a) 款所定义。

Section § 8594.13

Explanation

羽毛警报系统是加利福尼亚州的一项通知计划,专门用于发布关于失踪濒危原住民的警报,重点关注原住民妇女和原住民。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需与部落民族及其他机构协调,制定关于在符合失踪人员案件条件时,如何通过广播公司和紧急系统启动和传播羽毛警报的指南。

执法机构或部落如果认为启动羽毛警报有助于寻找可能处于危险中的失踪原住民,可以请求公路巡逻队启动该警报。公路巡逻队需在48小时内回应此类请求,并会利用各种通讯方式协助寻找失踪人员。

调查因素包括潜在危险、可能的人口贩运、残疾、药物滥用障碍,或者公开信息是否能帮助找回失踪人员。公路巡逻队必须在2027年前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报告该计划的有效性,报告要求将于2031年结束。

(a)CA 政府 Code § 8594.13(a) 就本节而言,以下术语适用:
(1)CA 政府 Code § 8594.13(a)(1) “羽毛警报”是指根据(d)款启动的通知系统,旨在针对被报告失踪的濒危原住民,特别是原住民妇女或原住民,发布和协调警报。
(2)CA 政府 Code § 8594.13(a)(2) “执法机构”是指州、地方或部落执法机构或警察部门。
(3)CA 政府 Code § 8594.13(a)(3) “部落”或“加利福尼亚部落”是指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北美原住民部落,该部落在北美原住民遗产委员会为2004年第905章法令和2014年第532章法令之目的而维护的联系名单上。
(b)CA 政府 Code § 8594.13(b) 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应与部落民族、司法部以及加利福尼亚州治安官协会、加利福尼亚州警察局长协会和加利福尼亚州和平警官协会的代表协商,制定政策和程序,明确规定在向执法机构报告失踪人员且符合(e)款所述条件后,执法机构、参与紧急警报系统的广播公司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启动羽毛警报的中间紧急机构,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其他补充预警系统应如何操作。这些政策和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
(1)CA 政府 Code § 8594.13(b)(1) 将有关失踪人员及其失踪情况的信息从执法机构传输给广播公司的程序。
(2)CA 政府 Code § 8594.13(b)(2) 明确如果启动羽毛警报以报告失踪人员时应使用的事件代码。
(3)CA 政府 Code § 8594.13(b)(3) 根据本节发布的羽毛警报的推荐措辞。
(4)CA 政府 Code § 8594.13(b)(4) 明确报告执法机构应包含的信息,包括掌握失踪人员相关信息的人员应联系哪个机构以及如何联系该机构。
(5)CA 政府 Code § 8594.13(b)(5) 关于根据本节发布的羽毛警报应广播的地理范围的建议。
(c)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3(c)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3(c)(1) 执法机构或加利福尼亚部落可直接请求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根据(2)款的要求启动羽毛警报。
(2)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3(c)(2)
(A)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3(c)(2)(A) 如果向执法机构报告有人失踪,且该机构确定符合(e)款的要求,则该执法机构或加利福尼亚部落可请求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启动羽毛警报。
(B)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3(c)(2)(A)(B)
(i)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3(c)(2)(A)(B)(i) 就本款而言,执法机构应在收到初步报告后的24小时内,确定是否符合(e)款的要求。
(ii)CA 政府 Code § 8594.13(c)(2)(A)(B)(i)(ii) 如果执法机构未能在(i)项要求的时间内(24小时内)作出决定,则加利福尼亚部落可直接请求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启动羽毛警报。
(d)CA 政府 Code § 8594.13(d) 如果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同意符合(e)款的要求,则应在调查执法机构请求的适当地理区域内启动羽毛警报。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3(d)(1)
(A)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3(d)(1)(A) 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应在收到执法机构或部落启动羽毛警报的请求后48小时内作出回应。
(B)CA 政府 Code § 8594.13(d)(1)(A)(B) 该部门应采取合理措施,确认失踪人员家属的报告并非试图寻找故意躲避或逃避以下任何形式虐待的原住民妇女或原住民:
(i)CA 政府 Code § 8594.13(d)(1)(A)(B)(i) 性侵犯。
(ii)CA 政府 Code § 8594.13(d)(1)(A)(B)(ii) 性骚扰。
(iii)CA 政府 Code § 8594.13(d)(1)(A)(B)(iii) 家庭暴力。
(iv)CA 政府 Code § 8594.13(d)(1)(A)(B)(iv) 亲密伴侣暴力。
(2)CA 政府 Code § 8594.13(d)(2) 如果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拒绝启动羽毛警报,应在作出决定后48小时内向请求的执法机构或部落提供书面通知,说明拒绝请求的理由。
(3)CA 政府 Code § 8594.13(d)(3) 鼓励但不要求广播、电视、有线电视、卫星和社交媒体系统配合传播羽毛警报中包含的信息。

Section § 8594.14

Explanation

乌木警报系统旨在向公众发出通知,内容涉及失踪的非裔青年,特别是年轻的非裔女性和女孩,她们在神秘或危险情况下失踪,或患有发育或认知障碍。当这个群体中的某人失踪时,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失踪人员的年龄在 12 至 25 岁之间,以及表明他们可能处于危险中的情况),地方执法部门可以请求加州公路巡警局发布乌木警报。媒体机构被鼓励分享这些警报,尽管这不是强制性的。

一旦启动,加州公路巡警局会协助传播警报,使用各种方法,如电子传单或可变信息标志,特别是如果可能涉及特定车辆。执法机构在请求警报前必须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使用所有地方资源。这些规定被广义解释,以确保实现其目标。

此外,到 2027 年 7 月,加州公路巡警局必须报告乌木警报系统的有效性,以评估其成功以及对其他警报计划的影响。

(a)CA 政府 Code § 8594.14(a) 就本节而言,“乌木警报”指根据 (b) 款启动的一种通知系统,旨在发布和协调针对据报在情况不明或可疑、处于危险中、发育障碍、认知障碍或被绑架的情况下失踪的非裔青年(包括年轻的非裔女性和女孩)的警报。
(b)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4(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4(b)(1) 如果有人向执法机构报告失踪,且该机构认定符合 (c) 款的要求,该执法机构可请求加州公路巡警局启动乌木警报。如果加州公路巡警局同意符合 (c) 款的要求,它应在调查执法机构请求的适当地理区域内启动乌木警报。
(2)CA 政府 Code § 8594.14(b)(2) 广播、电视、有线电视、卫星和社交媒体系统被鼓励但非强制要求配合传播乌木警报中包含的信息。
(3)CA 政府 Code § 8594.14(b)(3) 乌木警报启动后,加州公路巡警局应通过发布协查警报、电子传单或符合 (4) 段规定的可变信息标志来协助调查执法机构。
(4)CA 政府 Code § 8594.14(b)(4) 乌木警报启动后,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加州公路巡警局可以使用可变信息标志:
(A)CA 政府 Code § 8594.14(b)(4)(A) 执法机构认定失踪人员事件可能涉及车辆。
(B)CA 政府 Code § 8594.14(b)(4)(B) 有关该车辆的具体识别信息可供公众传播。
(c)CA 政府 Code § 8594.14(c) 如果执法机构认定有可用的信息,若向公众传播,可能有助于失踪人员的安全找回,且在失踪人员调查方面满足以下条件,该机构可请求启动乌木警报:
(1)CA 政府 Code § 8594.14(c)(1) 失踪人员年龄在 12 至 25 岁之间(含 12 岁和 25 岁)。
(2)CA 政府 Code § 8594.14(c)(2) 调查执法机构已使用所有可用的地方资源,且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
(A)CA 政府 Code § 8594.14(c)(2)(A) 执法机构认定该人员在不明或可疑情况下失踪,包括表明以下任何情况的情形:
(i)CA 政府 Code § 8594.14(c)(2)(A)(i) 失踪人员的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
(ii)CA 政府 Code § 8594.14(c)(2)(A)(ii) 失踪人员可能遭受贩运。
(B)CA 政府 Code § 8594.14(c)(2)(B) 执法机构认为该人员处于危险之中,原因包括年龄、健康状况、精神或身体残疾、环境或天气条件,该人员与潜在危险人物在一起,或有其他因素表明该人员可能处于危难之中。
(d)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4(d)
(c)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4(d)(c) 款 (2) 段的 (A) 和 (B) 分段应作广义解释,以实现本节的立法意图。
(e)CA 政府 Code § 8594.14(e) 加州公路巡警局应编写并提交一份报告给州长办公室和立法机构,该报告应包括对乌木警报的评估,包括其效力、优势以及对其他警报计划的影响。该局应在 2027 年 7 月 1 日或之前,根据第 9795 节的规定向立法机构提交该报告。

Section § 8594.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描述了加州的“黄色警报”系统,这是一种针对导致人员死亡的肇事逃逸事件的通知程序。它允许执法部门在满足特定条件(例如掌握嫌疑人或其车辆的详细信息)时,通过加州公路巡警局 (CHP) 请求发布警报。警报一旦启动,信息会通过可变信息标志发布,并鼓励媒体协助传播。加州公路巡警局可以根据多种因素(例如事件发生以来的时间)优先处理警报。加州公路巡警局还负责追踪黄色警报请求,并需在 2026 年前报告该系统的有效性。这项法律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失效。

(a)CA 政府 Code § 8594.15(a) 就本节而言,“黄色警报”指根据 (b) 款启动的通知系统,旨在针对《车辆法》第 20001 条所述的导致人员死亡的肇事逃逸事件发布和协调警报。
(b)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5(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94.15(b)(1) 如果肇事逃逸事件报告给执法机构,且该机构确定符合 (c) 款的要求,该机构可请求加州公路巡警局启动黄色警报。如果加州公路巡警局同意符合 (c) 款的要求,它可在调查执法机构请求的地理区域内启动黄色警报。
(2)CA 政府 Code § 8594.15(b)(2) 鼓励但不强制要求广播、电视以及有线和卫星系统配合传播黄色警报中包含的信息。
(3)CA 政府 Code § 8594.15(b)(3) 黄色警报启动后,加州公路巡警局应通过可变信息标志发布黄色警报,协助调查执法机构。
(4)CA 政府 Code § 8594.15(b)(4) 如果请求启动多个黄色警报,加州公路巡警局可根据任何因素优先启动警报,包括但不限于肇事逃逸事件与请求之间的时间间隔,或启动警报合理可能导致嫌疑人被捕的可能性。
(c)CA 政府 Code § 8594.15(c) 如果执法机构确定在调查肇事逃逸事件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则可请求启动黄色警报:
(1)CA 政府 Code § 8594.15(c)(1) 因肇事逃逸事件导致人员死亡。
(2)CA 政府 Code § 8594.15(c)(2) 有迹象表明嫌疑人利用州高速公路系统逃离现场,或可能在州高速公路系统上被公众发现。
(3)CA 政府 Code § 8594.15(c)(3) 调查执法机构掌握有关嫌疑人或嫌疑车辆的额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A)CA 政府 Code § 8594.15(c)(3)(A) 嫌疑车辆的完整车牌号。
(B)CA 政府 Code § 8594.15(c)(3)(B) 部分车牌号以及其他独特的识别特征,例如嫌疑车辆的品牌、型号和颜色,合理可能导致嫌疑人被捕的。
(C)CA 政府 Code § 8594.15(c)(3)(C) 嫌疑人的身份。
(4)CA 政府 Code § 8594.15(c)(4) 公开传播可用信息既有助于避免进一步损害,又能加速嫌疑人被捕,基于任何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肇事逃逸事件与请求之间的时间间隔,或启动警报合理可能导致嫌疑人被捕的可能性。
(d)CA 政府 Code § 8594.15(d) 加州公路巡警局应追踪其从执法机构收到的黄色警报请求数量。
(e)CA 政府 Code § 8594.15(e) 加州公路巡警局应撰写一份报告,其中应包括对黄色警报系统的效力、优点和缺点的评估。该局应根据第 9795 条的规定,不迟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向立法机关提交该报告。
(f)CA 政府 Code § 8594.15(f) 本节仅在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

Section § 8594.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将紧急通知翻译成英语以外语言的重要性,以确保所有居民在紧急情况下都能获得信息。各县可以根据当地评估,将通知翻译成最常用的非英语语言,或多种语言。紧急服务办公室负责建立一个翻译库和一个包含标准缩写词汇表的风格指南。当局在发布警报时应使用这些资源。无线警报中可以使用超链接来提供翻译后的消息。该办公室还可以将警报翻译作为某些拨款的条件。法律还提供了“指定警报机构”和“紧急通知”等关键术语的定义,并明确规定警报必须及时发布。

(a)CA 政府 Code § 8594.16(a) 将紧急通知翻译成英语以外最常用的语言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府活动。为了使受紧急情况影响的居民了解紧急情况,至关重要的是,向公众发布的紧急通知应翻译成受影响县或多个县中英语以外最常用的语言,或者,由县选择,根据对该县的个性化语言评估,翻译成该县一种或多种英语以外的常用语言。
(b)CA 政府 Code § 8594.16(b) 紧急服务办公室应创建一个翻译后的紧急通知库,供指定警报机构在发布紧急通知时使用。该办公室在创建该库时,应考虑本州内英语以外的两种最常用语言。
(c)CA 政府 Code § 8594.16(c) 紧急服务办公室应制定一份翻译风格指南,其中包含紧急通知中使用的标准缩写词的翻译词汇表。
(d)CA 政府 Code § 8594.16(d) 指定警报机构在向公众发布紧急通知时,应考虑使用根据 (b) 和 (c) 款开发的翻译库和翻译风格指南。
(e)CA 政府 Code § 8594.16(e) 指定警报机构可以在通过无线紧急警报传播的消息中使用指向翻译后的紧急通知的超链接,以发布翻译后的警报。
(f)CA 政府 Code § 8594.16(f) 紧急服务办公室根据 (b) 和 (c) 款推出翻译库和翻译风格指南六个月后,该办公室可以对市、县或市县申请与该办公室管理的应急管理绩效相关的任何自愿性拨款施加条件,要求市、县或市县内的指定警报机构翻译紧急通知。
(g)CA 政府 Code § 8594.16(g)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政府 Code § 8594.16(g)(1) “指定警报机构”是指根据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授权向公众发布紧急情况警报的联邦、州、地方、部落或属地管辖区。
(2)CA 政府 Code § 8594.16(g)(2) “紧急通知”是指由指定警报机构编写的任何旨在提醒或警告公众生命安全或财产面临迫在眉睫威胁的消息,并通过指定警报和预警系统(例如紧急警报系统或联邦无线紧急警报系统)传播。
(h)CA 政府 Code § 8594.16(h) 本节不延迟或禁止指定警报机构及时发布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