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应急服务法案应急服务办公室
Section § 8585
本节在州政府内、州长办公室下设立了紧急服务办公室(OES)。紧急服务主任领导该办公室,并继承了此前加州紧急管理机构和国土安全办公室的权力和职责。
紧急服务办公室负责处理该州针对自然、技术或人为事件的紧急和灾害响应,包括预防、响应、恢复和减轻活动。此外,它被认定为一个执法实体,以便在其工作需要时访问刑事情报。但是,员工不能使用这些信息来确定灾害援助的资格。
Section § 8585.01
Section § 8585.1
加利福尼亚州州长任命一名局长,负责监督该州的灾害和应急相关行动,包括响应、规划、恢复和国土安全。这项任命需要参议院批准,局长将获得法律中其他地方规定的薪水。
州长还可以任命一名副局长,副局长根据州长的意愿任职。以前在其他机构中不属于正式公务员制度的职位将转移到这个办公室。
此外,法律禁止使用州或联邦资金支付局长或副局长任命的任何副手或雇员的工资或福利,如果他们不符合特定的宪法要求。
Section § 8585.2
本节解释了当与加州紧急事务管理局相关的职位、财产和资金被转移到一个新办公室时会发生什么。担任这些职务的雇员将根据公务员制度规定保留其工作和权利,除非他们的工作属于豁免职位。他们的人事档案也将转移到新办公室。该机构的所有财产都将移交给新办公室,如果对某些财产的去向不明确,总务部将做出决定。未使用的资金或用于这些职务的款项也将转移到新办公室,如果对资金去向有任何疑问,财政部将予以解决。
Section § 8585.05
本节解释了本条中与紧急服务相关的某些术语的含义。它明确指出,“机构”或“办公室”指的是紧急服务办公室。“加州应急管理机构”一词也被定义为紧急服务办公室。此外,“主任”或“秘书”被定义为紧急服务办公室主任。
Section § 8585.5
Section § 8585.8
Section § 8586.5
应急服务办公室已设立加州网络安全整合中心,以应对可能损害加州经济或重要系统的网络事件。其作用是作为所有州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枢纽,与各级政府、教育机构、公用事业和私营组织进行协调。
该中心成员来自重要的州和联邦机构,负责共享网络威胁信息、发布预警并协助保护基础设施。它还负责制定网络安全战略,以改进威胁响应和公众意识,同时确保隐私和信息安全。
此外,它还设有一个网络事件响应小组,专注于检测和响应网络威胁、协助执法部门并维护信息安全。该中心必须每年向立法机构报告其网络安全工作的支出。
Section § 8586.7
这项加州法律设立了野火预测与威胁情报整合中心,由紧急服务办公室和森林与防火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收集和分享有关火灾气象和威胁的信息,以预防和减轻野火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影响。
该中心汇集了包括州立大学和公用事业提供商在内的多个机构,以协调和共享数据。它还与联邦和地方组织合作,以改进野火探测、预测和预防。该中心旨在制定一项全州范围的战略,以提升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利用先进科学方法,并提高公众对野火风险的认识。
最后,该中心确保共享数据尊重隐私和保密性,同时实现有效的野火管理。
Section § 8586.8
本节设立了林业和消防局内的野火技术研究与开发办公室。该办公室致力于研究和建议用于扑灭和预防野火的新技术。它由林业和消防局局长领导,负责开发和评估工具与策略,以提高野火防备和响应能力。
该办公室与各种公共和私人实体合作,并向州和地方机构提出建议。它由一个咨询委员会监督,该委员会由来自政府、学术界和工业界等不同部门的成员组成,负责审查其活动并向州长和立法机关提交报告。
该委员会定期开会,但其成员不领取薪水,只报销费用。这项法律是临时性的,将于2029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8586.9
本节概述了紧急服务办公室在管理特别区消防应急基金方面的职责。该办公室必须为消防区制定一份标准拨款申请表,设定申请时间表,并确保资金不足的区了解这项资源。他们必须说明一个区如何获得资金资格,资金将支持多少新员工,以及对消防员安全和社区响应的益处。此外,他们还必须设立报告要求,并根据具体标准评估申请。专门为消防目的成立的县也符合这些拨款的资格。
Section § 8587
Section § 8587.5
这项法律指示加州交通部与拥有交通信号优先系统的城市合作,申请联邦资金来测试一个项目。该项目将在紧急车辆上安装特殊设备以控制交通信号,旨在减少事故和伤害。该项目将分析这些设备是否能减少事故,并可能提高紧急响应时间。
交通部必须在六个月内申请联邦资金,除非有正当理由延迟;如果需要任何地方资金,参与城市必须平等分担这笔费用。
Section § 8587.6
这项法律规定,在2018年1月1日之前,一个政府机构应该设立一个公众教育项目,帮助人们了解如何识别和报告可疑的恐怖活动。他们必须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这个项目的信息,并将其纳入现有的项目和培训课程中。
Section § 8587.7
这项法律要求紧急服务办公室与其他州机构合作,制作一份教育宣传册,帮助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学校工作人员识别并减少非结构性地震危害。这些危害与建筑物中不承担承重作用的部分有关,例如家具或照明设备,在地震期间可能很危险。
该办公室必须印刷并分发该宣传册,连同其学校应急响应出版物,给加州的公立学区和社区大学。私立学校也可以索取一份。此外,该宣传册和应急响应材料必须在线提供。
Section § 8587.8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紧急服务办公室建立一个全州范围的地震预警系统。他们将与加州理工学院和美国地质调查局等多个机构合作,采用公私合作的方式。该系统将包括传感器、改进的通信技术、预警中心以及向公众发布通知的方式。此外,还将包括地震教育。
该办公室还负责建立一个审查和批准系统标准的流程,确保这些标准是适当的,并找出如何执行它们的方法。这需要许多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最后,该办公室必须为该项目寻找资金来源。
Section § 8587.9
这项法律强调了加州需要一个由州长紧急服务办公室管理的协调一致的地震安全方法。这包括各种项目,如地震响应、恢复和公众教育。为了支持这些工作,加州地震安全基金已经设立,用于资助这些举措。该基金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得资金,包括联邦、地方和私人捐款,并用于支持抗震安全项目,例如早期预警系统。
Section § 8587.11
本条文规定在州政府内设立加利福尼亚州地震预警计划和地震预警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由八名成员组成,他们来自不同领域,如自然资源、健康、交通等,其中一些成员由州领导指定。成员们不领工资,但开会产生的差旅费可以报销。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为地震预警系统的各个方面提供建议,包括如何运行、资金管理以及如何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
委员会还会与大学、地质调查机构及其他组织合作,共同支持这个系统,确保公众能参与进来,并广泛听取专家和各方的意见。加州综合地震网络负责处理地震预警的技术工作。委员会必须公开举行会议并管理公共记录,但对于某些商业秘密,则必须保密。
Section § 8587.12
这项法律要求在2018年2月1日之前制定并提交一项特定项目的商业计划。该计划必须详细说明资金来源、成本、参与者的角色、时间表和潜在风险。此后每年2月1日,必须向立法机关报告更新情况,包括进展、资金详情、合同和建议。目的是有效跟踪和管理系统的实施。
Section § 8588
如果出现需要宣布紧急状态的紧急情况,但州长无法进行宣布,那么局长可以代表州长宣布紧急状态。一旦州长可以联系到,他们必须批准或取消局长所作的紧急状态声明。
Section § 8588.1
这项法律鼓励加州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以提高防灾备灾能力。它允许政府自愿地让私营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参与灾害规划工作。政府可以提供指导、开展宣传,并建立在紧急情况下交换信息的系统。他们还可以与私营部门合作开发技术,以在灾害期间保护公众安全。如果费用由私营合作伙伴承担,则可以共享设施和系统。该法律确保私人和敏感信息受到保护。可以接受捐赠和私人赠款来支持这些工作,资金通过抗灾社区基金进行管理。其实施取决于收到的捐助或联邦拨款。
Section § 8588.2
这项法律要求建立一个全州范围的系统,供私营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捐赠服务、物品和设施,以帮助应对紧急情况和灾害。它规定了捐赠品应如何收集、维护和分发,且不对政府或受害者收取任何费用。它确保所有捐赠物资的安全性和符合法律规定,并保证参与灾害响应的实体能够获得这些资源。
捐赠物品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规定:它们应正确储存,药品必须采用适当的包装。该系统旨在促进以安全高效的方式支持全州的应急工作。
Section § 8588.3
本节阐述了加利福尼亚州在确保公民安全与和平方面的责任,尤其是在灾害或紧急情况期间。它强调了各公共机构之间需要合作,以管理紧急情况的准备、缓解、响应和恢复阶段。为实现这一目标,加利福尼亚专业培训学院已移交给紧急服务办公室,为州和地方机构提供必要的培训。
学院院长可以从各种公共实体筹集资金或资源以支持其运作,也可以接受武器等捐赠物品用于培训目的。最后,从运作中收取的所有款项都将拨入州的普通基金。
Section § 8588.5
这项法律旨在增加加州的灾害搜救犬队数量。为此,它要求向当地的训犬员提供瑞士技术的培训。此外,它还包括争取使用圣路易斯奥比斯波营地的设施进行训练,在南加州招募更多队伍,并报销训导员和教练员与训练相关的差旅费用。
Section § 8588.7
紧急服务办公室需要采购移动通信设备,以帮助应急机构进行沟通,即使他们使用不同的无线电频率。这些设备应在旧金山湾区和洛杉矶提供,并准备好供地方安全官员使用。该计划只有在预算或其他法律中有可用资金的情况下才会实施。
Section § 8588.8
当州长宣布紧急状态时,紧急服务办公室必须在线发布信息,说明这如何影响租金价格。他们需要包含《刑法典》第396条的详细信息,以便业主了解紧急情况下租金受到的影响。
Section § 8588.9
加州非营利组织安全补助计划旨在加强学校、宗教中心和社区空间等面临暴力或仇恨犯罪风险的非营利组织的安全。该计划资助安全改进措施,例如雇佣保安或安装警报系统。补助金可用于脆弱性评估和其他安全措施,单个补助金额上限为50万美元。
高达5%的补助金可用于行政费用,建设费用限制在10万美元以内。申请时不考虑过往的补助金历史,但更有可能面临仇恨驱动暴力的组织将获得优先考虑。
该计划的运作取决于州预算的拨款,紧急服务办公室提供技术援助,包括免费的脆弱性评估。
Section § 8588.10
这项法律规定设立一个课程开发咨询委员会,由一名主任领导,旨在帮助开发教育项目。主任负责挑选委员会成员,其中包括来自州和地方公共安全、卫生和紧急服务部门的代表,以及非营利组织和其他相关机构的代表。此外,该委员会还会与警官标准与培训委员会合作。
Section § 8588.11
这项法律要求为消防员和紧急医疗人员开发一项专门的培训课程,以帮助他们做好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准备。该课程必须符合既定标准,并涵盖救援、灭火以及处理危险材料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技术。加州消防员联合学徒计划将在专家意见的指导下创建此课程,以确保其全面性。该计划还将培训能够向他人传授这些技能的教员,并通过与消防机构和教育机构签订合同,提供资金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此项培训。
Section § 8588.12
本法律阐述了课程开发咨询委员会在为应急响应人员和志愿者推荐及监督恐怖主义意识培训方面的作用。它强调了快速更新培训材料的重要性,并着重指出此类培训应包含的各种核心主题。这些主题涵盖了不同类型的威胁、响应策略、与其他服务的协调、信息管理以及大规模伤亡情况的影响。该法律强调所有相关机构必须优先开展这项培训,因为它被认为对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Section § 8588.15
这项法律要求有无障碍和功能需求的人群,例如残疾人,在应急管理委员会中拥有代表。局长必须任命这些代表,确保其中包括来自特定残疾群体的个人,例如盲人、有感官或认知障碍的人,以及有肢体残疾的人。
法律规定,应急计划必须考虑这些群体的需求,并且关于应急准备的宣传材料必须以无障碍格式提供,例如盲文和电子媒体。
局长与州消防局一起,还负责寻求资金,以开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疏散这些群体的技术和系统。此外,用于国土安全的联邦资金也可以用于支持这些工作。
Section § 8589.1
加州应急服务办公室计划设立州计算机应急数据交换计划 (SCEDEP),该计划将负责收集和共享用于管理紧急情况的重要数据。
该计划将涉及水资源部、林业和消防部、公路巡警局等多个州政府部门,以及其他收集关键应急相关信息的部门。
目标是确保州机构之间沟通顺畅,并使应急数据易于地方市县应急办公室获取。应急服务办公室将制定针对此数据交换的政策和所需软件。
Section § 8589.2
这项法律要求紧急服务办公室与加州公路巡警局等机构合作,制定一项全州范围的计划,以帮助应对涉及危险材料的紧急情况。一旦该计划制定完成,只有同意遵守该计划的实体才能获得州政府提供的用于应对危险材料紧急情况的培训和设备资金。
该法律还详细说明了哪些行动属于危险材料的应急响应,例如清理泄漏或疏散区域。它还提到,这些团体在应对此类紧急情况时,将无需支付某些费用。
Section § 8589.3
本法律要求在特殊洪灾危险区(如“A”或“V”区)出售房产的任何人,必须告知潜在买家有关洪灾风险。如果卖方知晓洪灾风险,或者地方政府已将该房产列为此类区域,则需要进行此项披露。信息可以通过特定的披露表格进行分享。某些人员,例如特定的代理人或处理止赎的人员,不被视为有责任进行这些披露。关于交易中诚实以防止欺诈的更广泛规定,本法律不予推翻。
此外,有关洪灾风险的重要信息,例如联邦应急管理局的地图或修订,必须在某些县级办公室公开张贴。
Section § 8589.4
如果你在洪水易发区出售房产,你或你的代理人必须告知潜在买家。你只有在你知情,或者有公开张贴的信息将该房产列为洪水区域时,才需要披露这一点。这些信息可以通过特定的房地产或自然灾害表格进行分享。某些人,例如担任特定法律职务或根据出售权行事的人,不被视为这些披露的代理人。此外,除了本法律规定的披露之外,可能还有其他法律要求来防止房产销售中的欺诈行为。
Section § 8589.5
本节规定了加州大坝安全应急行动计划的要求。应急行动计划是一份书面文件,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大坝相关紧急情况下对生命和财产的风险。它必须基于官方淹没图,与地方安全机构协商制定,并遵守联邦应急管理局的指导原则。主要组成部分包括通信计划、职责和响应程序。
每年,大坝所有者必须与地方公共安全机构进行一次通信演练,以确保准备就绪。公共安全机构可以根据应急行动计划,结合地方需求,制定自己的疏散和控制程序,包括公众警报、疏散路线和交通安排。
此外,应急服务办公室可以提供指导并制定紧急法规来支持这些计划。重要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应急行动计划的详细内容不对外公开。
Section § 8589.6
本法律条款指示加州紧急服务办公室为希望建立灾害登记计划的地方政府机构和社区组织制定示范指南。采纳这些指南是自愿的,但可供咨询。这些指南涵盖了几个问题,例如明确指出登记的目的不是为了提供即时灾害援助,而是为了在灾后进行安康检查,并且登记人员应准备好72小时的自给自足能力。
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包括残疾人、老年人、非英语使用者以及某些护理机构的居民。它澄清了未能联系到登记人员的响应者不承担法律责任。此外,还有确保在没有电脑的情况下数据仍可访问的计划、社区外展策略以及响应人员的培训。此外,还包括获取资金的建议,以及在尊重保密性的前提下将登记计划整合到现有服务组织中的方法。
Section § 8589.7
本法律概述了加州紧急服务办公室在处理危险材料泄漏或释放报告方面的职责。该办公室是报告此类紧急情况的主要联络点,负责通知相关的州和地方机构。法律详细说明了具体情况,例如溢油或管道事故,并明确了需要通知哪些机构。办公室必须通知相关机构,例如溢油事件的州土地委员会和管道事故的州消防局长。负责报告事件的个人仍必须通知地方机构或使用911系统。如果办公室未能准确通知或传输信息,报告事件的设施不承担责任。
Section § 8589.45
如果您在2018年7月1日之后在加州租房,房东必须告知租户该物业是否位于易受洪水影响的区域,前提是房东知晓此事实。他们必须使用至少八号字体进行披露。了解洪水风险包括收到公共机构的通知、被要求购买洪水保险或实际持有洪水保险。房东还应告知租户可以在线了解危险信息,提醒租户其物品不在房东的保险范围内,并建议考虑购买租客保险和洪水保险。此外,房东无需提供超出此初步披露的更多洪水危险详情,此披露被视为足够。
Section § 8589.65
这项法律要求紧急服务办公室和加州志愿者组织与灾害志愿组织合作,制定计划,以识别用于灾害响应和恢复的资源和志愿者。目标是利用非营利和私营部门的资源来改进灾害响应。这些计划必须与现有的州紧急计划保持一致,并考虑帮助弱势群体的最佳实践。近期灾害的经验应为这些计划的制定提供参考。初步规划指南必须发布,并且立法机构应在2022年5月1日前收到一份关于其进展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