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7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州官员或雇员,如果某人并非合法地担任州公务员职位,则从州资金中向该人发放或批准任何款项是违法的。简单来说,不应该向不合法担任该职位的人支付报酬。

Section § 197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禁止向非法雇佣的人支付薪水或任何形式的报酬。如果有人明知故犯地批准或支付了这笔钱,他们将对这笔金额负个人责任,并且可能需要从自己的资金或保证金中支付。

Section § 19763

Explanation
如果一位官员或员工被告知某个职位是违规填补的,他们就不能批准或支付该职位的薪水,除非法院下达命令。

Section § 197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不当地向州公务员支付薪水或其他报酬,他们将对该付款负责。批准此类付款的人,以及担保其行为的人(担保人),都有义务偿还州政府。州政府可以通过司法部长或纳税居民,在合适的法院采取法律行动追回这笔钱。

Section § 197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从某种法律诉讼中获得的任何款项都应缴入州金库。但是,如果你赢得了官司,你可以保留一笔合理的金额,用于支付你的律师费以及法律允许的其他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