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590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如果州机构在法律上被允许,并且某些工作需要《商业与职业法典》中规定的特定执照,同时这些工作无法通过正常招聘途径有效完成,那么州机构可以聘请独立承包商来完成。

Section § 185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公务员制度包括为成人管理局或惩教署署长工作的官员和雇员。这些人负责管理和执行法律,或履行与被判处送交惩教署或从州监狱假释人员相关的职责。

“州公务员制度”包括由成人管理局或惩教署署长任命或雇用,或在其管辖下任命或雇用的州官员和雇员,他们专门从事或负责管理或执行、或履行或解除(职责),管辖被判处送交惩教署或从州监狱假释人员的法律、规章或条例,或根据其享有的权力或职责。

Section § 185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在洛斯阿拉米托斯武装部队预备役中心工作的消防人员都被视为州公务员制度的一部分。

“州公务员制度”应包括所有受雇于洛斯阿拉米托斯武装部队预备役中心的消防人员。

Section § 1859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教育部教学司学生人事服务局的所有工作人员均被视为州公务员制度的一部分。

“州公务员制度”应包括教育部教学司学生人事服务局所有被任命或雇佣的人员。

Section § 1859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在州教育部受雇或被任命的职业教育工作者,如果他们目前因工作涉及联邦资金或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合作而被排除在外,现在将被视为“州公务员制度”的一部分。

Section § 1859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在盲人指导中心工作至少六个月的教师,现在都被视为州公务员制度的一部分,尽管他们以前被排除在外。

Section § 1859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指出,州公务员制度包括教育部下属的国防教育法管理局的所有工作人员。它明确规定,在该法生效前至少六个月担任局长或副局长等关键职位的人员被视为永久雇员。另一方面,截至该法生效之日担任其他职位的人员则被视为临时雇员。

“州公务员制度”应包括教育部国防教育法管理局所有任命或雇用的工作人员。
国防教育法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凡在本条生效之日担任,且在该日期之前已担任六个月或更长时间的以下职位:国防教育局局长;国防教育局副局长;教育研究项目调查员;或国防教育顾问,均为永久雇员。该局所有其他在本法生效之日担任此类职位的人员均为临时雇员,其临时任命期限自本法生效之日起计算。

Section § 1859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由加州科学技术委员会提供的加州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员不被视为“州公务员制度”的一部分。它规定,一名研究员若要“正式授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他们必须根据与政府机构签订的谅解备忘录中列出的标准进行选拔。其次,研究员必须按照与政府的协议遵守行为和披露规定。该法律阐明,这项规定并未改变现有法律,而仅仅是对此进行澄清。

(a)CA 政府 Code § 18599.5(a) “州公务员制度”不包括由加州科学技术委员会提供并经由委员会与行政部门机构或部门之间签署的谅解备备忘录正式授权的加州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员。
(b)CA 政府 Code § 18599.5(b) 就本节而言,加州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员“经由委员会与行政部门机构或部门之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正式授权”仅当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时:
(1)CA 政府 Code § 18599.5(b)(1) 加州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员已根据委员会与行政部门机构或部门之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包含的标准和程序选拔。
(2)CA 政府 Code § 18599.5(b)(2) 加州科学技术委员会已与行政部门机构或部门签署协议,规定加州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员必须遵守行为标准、经济利益披露要求以及州规定的其他要求。
(c)CA 政府 Code § 18599.5(c) 本节不构成对现有法律的修改,而是对现有法律的宣告。

Section § 1859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来自某些协会的政策研究员不被视为加州州公务员制度的一部分。这些协会是免税组织,例如亚裔太平洋岛民议会协会、加州立法黑人职员协会、议会LGBTQ协会和加州拉丁裔议会协会基金会。该法规明确指出,这项规定并未改变现有法律,而是解释了现有法律的含义。

(a)CA 政府 Code § 18599.8(a) “州公务员制度”不包括由某个协会提供的政策研究员。
(b)CA 政府 Code § 18599.8(b) 就本节而言,“协会”指根据联邦《国内税收法》第501(c)(3)条免税的以下任何组织:
(1)CA 政府 Code § 18599.8(b)(1) 亚裔太平洋岛民议会协会。
(2)CA 政府 Code § 18599.8(b)(2) 加州立法黑人职员协会。
(3)CA 政府 Code § 18599.8(b)(3) 议会LGBTQ协会。
(4)CA 政府 Code § 18599.8(b)(4) 加州拉丁裔议会协会基金会。
(c)CA 政府 Code § 18599.8(c) 本节不构成对现有法律的改变,而是对现有法律的宣告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