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771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永久雇员、试用期雇员或豁免雇员,被征召到武装部队或国民警卫队等军事部门服现役,您有权获得最长五年的军事休假。临时雇员或有限期雇员可以休假至其任期结束。 如果本规定与劳工协议之间存在冲突,劳工协议优先。但是,任何需要额外预算资金的协议,除非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中批准,否则无效。

Section § 19771.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州警卫队成员有权享有与国民警卫队成员或其他军事预备役部队成员相同的军事服役假,以及相同的权利、福利和他们返回后的工作复职。

Section § 1977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两种军事假:短期军事假,即为期六个月或更短的假期;以及长期军事假,即为期超过六个月的假期。

“短期军事假”指为期六个月或更短的假期。“长期军事假”指为期超过六个月的假期。

Section § 19773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国民警卫队成员的雇员,当您在已宣布的紧急状态或暴动期间被召集服现役时,您的雇主必须给您军事休假。此休假包括往返勤务的足够时间。这被称为“紧急军事假”。

任命机关应准予国民警卫队成员的雇员军事休假,休假期间为现役期间以及往返该勤务的行程,具体由国民警卫队规定。此休假应在州长根据《军事和退伍军人法典》第143条和第146条的规定发布极端紧急状态或暴动公告期间,或在国民警卫队根据《军事和退伍军人法典》第146条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况处于现役期间。根据本条准予的休假应称为“紧急军事假”。

Section § 197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属于预备役军事单位或国民警卫队并需要履行某些军事职责的雇员,可以从其民事工作中请无薪假。这不包括训练演习,训练演习由另一条款规定。但是,这些雇员可以选择使用他们的年假或累计的补休时间,而不是无薪休假。

如果这项法律与雇员团体和管理层之间达成的任何协商协议相冲突,则以这些协议为准。但如果协议的任何部分需要额外支出,则除非州立法机关在预算中批准,否则不会生效。

(a)CA 政府 Code § 19774(a) 预备役军事单位和国民警卫队的雇员成员,被要求履行非现役义务(第19775.1条规定的非现役和现役训练演习期除外),应根据联邦法律规定获得无薪军事休假。履行或参加非现役义务(第19775.1条规定的非现役和现役训练演习期除外)的雇员成员,可选择使用年假或累计的补休时间来履行这些其他义务。
(b)CA 政府 Code § 19774(b) 如果本条规定与根据第3517.5条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则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约束力,无需进一步立法行动,但如果谅解备忘录的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这些规定除非获得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的批准,否则不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