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1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何时可以雇佣私人公司来提供通常由州政府雇员完成的服务。如果与私人公司的合同能够节省资金,不会取代或减少现有州政府雇员的工作,并且不会损害平权行动的努力,那么这些合同是允许的。合同必须遵循适当的招标程序,并且节约的金额应足以抵消成本变化的潜在风险。此外,还要求对工作人员有具体的资格要求和非歧视政策。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允许雇佣私人公司,例如当公务员系统无法提供该服务、需要特殊专业知识,或者涉及一项新的州政府职能时。其他例外情况包括紧急需求,或者当利益冲突导致州检察长无法代表某个机构时。

最后,如果私人承包商实际上是作为州政府雇员工作,那么除非《加利福尼亚州宪法》另有豁免规定,否则他们应通过公务员系统被雇佣。

本条的目的是确立使用个人服务合同的标准。
(a)CA 政府 Code § 19130(a) 在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允许进行个人服务合同签订以实现成本节约:
(1)CA 政府 Code § 19130(a)(1) 签订合同的机构明确证明拟议合同将为州带来实际的总体成本节约,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CA 政府 Code § 19130(a)(1)(A) 在比较成本时,应包括州提供与承包商提议的相同服务所产生的额外成本。这些额外成本应包括所需额外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以及执行该职能所需的额外空间、设备和材料的成本。
(B)CA 政府 Code § 19130(a)(1)(B) 在比较成本时,不应包括州的间接管理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可完全归因于所涉职能,并且如果该职能不由州政府提供服务则不会产生。间接管理费用应指现有行政人员工资和福利、租金、设备成本、公用事业和材料的按比例分摊份额。
(C)CA 政府 Code § 19130(a)(1)(C) 在比较成本时,承包商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成本应包括与合同职能直接相关的任何持续的州成本。这些持续的州成本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监督和监测的费用。
(2)CA 政府 Code § 19130(a)(2) 仅以承包商工资率或福利较低会产生节约的理由,不得批准外包工作的提议。如果承包商的工资处于行业水平且未显著低于州政府的工资率,则外包工作的提议有资格获得批准。
(3)CA 政府 Code § 19130(a)(3) 合同不会导致公务员的职位替代。“职位替代”一词包括裁员、降职、非自愿调动到新类别、非自愿调动到需要改变住所的新地点,以及工时基数减少。职位替代不包括班次或休息日的变更,也不包括在同一类别和大致地点内重新分配到其他职位。
(4)CA 政府 Code § 19130(a)(4) 合同不会对州的平权行动努力产生不利影响。
(5)CA 政府 Code § 19130(a)(5) 节约的金额应足够大,以确保在合同期内通常可能出现的私营部门和州成本波动不会抵消这些节约。
(6)CA 政府 Code § 19130(a)(6) 节约的金额明确证明了合同协议的规模和期限是合理的。
(7)CA 政府 Code § 19130(a)(7) 合同通过公开的竞争性招标程序授予。
(8)CA 政府 Code § 19130(a)(8) 合同包含关于将根据合同执行工作的人员资格的具体条款,以及确保承包商的招聘实践符合适用的非歧视和平权行动标准。
(9)CA 政府 Code § 19130(a)(9) 州因承包商未来可能提高费率而面临的潜在经济风险极小。
(10)CA 政府 Code § 19130(a)(10) 合同是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公司”是指公司、合伙企业、非营利组织或独资企业。
(11)CA 政府 Code § 19130(a)(11) 签订合同的潜在经济优势并未超过公众对由州政府直接履行特定职能的兴趣。
(b)CA 政府 Code § 19130(b) 在符合以下任何条件时,也允许进行个人服务合同签订:
(1)CA 政府 Code § 19130(b)(1)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七条第4款(该款描述了豁免任命)的规定,所签订合同的职能豁免于公务员制度。
(2)CA 政府 Code § 19130(b)(2) 合同是针对一项新的州职能,且立法机关已明确规定或授权由独立承包商执行该工作。
(3)CA 政府 Code § 19130(b)(3) 所签订合同的服务在公务员系统内不可用,无法由公务员满意地执行,或者具有高度专业或技术性质,以至于公务员系统无法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4)CA 政府 Code § 19130(b)(4) 服务是购买或租赁不动产或动产合同的附带事项。根据此标准签订的合同,称为“服务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或租用的办公设备或计算机的维修或维护协议。

Section § 19131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一个州机构计划将工作外包,它必须通知州人事委员会。委员会随后会通知相关的雇员组织和那些已请求接收通知的人,以便他们可以对合同发表意见。该机构必须保留所有与合同相关的必要数据。雇员组织有10天时间可以要求委员会审查合同。委员会的审查将确保合同符合特定的标准。

Section § 191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涉及加州某些州雇员合同的审查和通知程序。如果雇员组织提出请求,州人事委员会必须在特定合同签订前或签订后审查其充分性,但只审查一次。此外,涉及个人服务的合同,除非是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紧急情况,否则在未通知代表从事类似工作的州雇员的组织之前,不得最终确定。通知必须包含完整的合同文本,但可排除机密信息,并且总务部负责认证此通知程序。存在例外情况,特别是和平警员标准与培训委员会签订的合同。

(a)CA 政府 Code § 19132(a) 州人事委员会应州雇员代表组织的要求,审查第19130条 (b) 款所列类型的任何拟议或已签订合同的充分性。审查应根据《公共合同法》第10337条 (c) 款进行。但是,一份在拟议阶段应雇员组织要求已审查过的合同,在签订后无需再次审查。
(b)Copy CA 政府 Code § 19132(b)
(1)Copy CA 政府 Code § 19132(b)(1) 除非根据第19130条 (b) 款签订的个人服务合同是由于构成明显和迫在眉睫危险的突发和意外事件所必需,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以防止或减轻生命、健康、财产或基本公共服务的损失或损害,否则,在提议签订合同的州机构已通知所有代表将要承包的工作类型的州雇员的组织之前,不得签订该合同。
(2)CA 政府 Code § 19132(b)(2) 通知至少应包含拟议合同的完整副本。通知机构可以从通知中删除特定的机密或专有信息。
(3)CA 政府 Code § 19132(b)(3) 总务部应建立一个流程来认证第 (1) 款中的通知。
(4)CA 政府 Code § 19132(b)(4) 本款的通知和通知认证要求不改变第11045条项下合同的要求,也不要求额外通知。
(5)CA 政府 Code § 19132(b)(5) 本款不适用于和平警员标准与培训委员会根据《刑法典》第13503条 (c) 款和本条签订的合同。

Section § 191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州机构通过与高等教育机构和基金会签订协议,招聘大学生从事与其专业相关的兼职工作。学生每年最多可工作194天,但不能获得公务员身份,也不能取代现有公务员。

此处禁止的“取代”员工,指的是裁员或降职等行为,但不包括班次变更或在同一职位类别内的调动。

(a)CA 政府 Code § 19133(a) 任何州机构均可与加利福尼亚州的任何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性校园基金会或州高等教育基金会签订协议,为就读于与该州机构签订协议的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或就读于与非营利性校园基金会或州高等教育基金会(与该州机构签订协议)有附属关系的公立或私立机构的学生,提供与其所学专业相关领域的兼职工作。
(b)CA 政府 Code § 19133(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条受雇的学生不得从事以下任何行为:
(1)CA 政府 Code § 19133(b)(1) 获得州公务员身份。
(2)CA 政府 Code § 19133(b)(2) 在首次受雇之日起的365天内,受雇时间超过194天。
(3)CA 政府 Code § 19133(b)(3) 导致公务员被取代。
(c)CA 政府 Code § 19133(c) 就本条而言,“取代”包括裁员、降职、非自愿调动到新类别、非自愿调动到需要改变住所的新地点以及基于时间的减员。就本条而言,“取代”不包括班次或休息日的变更,也不包括在同一类别和大致地点内调任其他职位。

Section § 191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机构签订的个人服务合同,例如清洁、餐饮和安保等工作,必须包含至少85%的薪资和福利,与州雇员从事类似工作所获得的薪资和福利相当。

这些福利包括健康、牙科、退休、视力保险以及带薪休假。人力资源部每年设定标准的薪资和福利成本,承包商也可以选择直接向雇员支付现金而非提供福利。

未能遵守将被视为重大违约。本法律适用于超过90天的合同,并影响在大型州租赁设施中的分包商。

对于根据特殊许可证或康复计划雇佣员工的非营利组织,存在例外情况。

(a)CA 政府 Code § 19134(a) 州机构根据Section 19130签订的,为提供清洁和家政服务、管理员、餐饮服务人员、洗衣工人、擦窗工人和保安服务人员的个人服务合同,应包含雇员薪资和福利条款,其价值至少为州雇主向州雇员提供类似职责的薪资和福利成本的85%。
(b)CA 政府 Code § 19134(b) 就本节而言,“福利”包括“健康、牙科、退休和视力福利,以及节假日、病假和带薪休假工资。”
(c)Copy CA 政府 Code § 19134(c)
(1)Copy CA 政府 Code § 19134(c)(1) 人力资源部应每年确定本节所涵盖工人的州雇主薪资和福利成本。
(2)CA 政府 Code § 19134(c)(2) 福利成本应根据单身雇员、雇员加一名受抚养人以及雇员加两名或以上受抚养人的费率确定,或者经人力资源部决定,可以基于混合费率。
(d)CA 政府 Code § 19134(d) 承包商可以不提供实际福利,而是通过向雇员支付等于 (c) 款项下适用确定金额的现金来遵守本节规定。
(e)CA 政府 Code § 19134(e) 未能按照本节要求向雇员提供福利或现金替代,应被视为任何受本节涵盖的个人服务合同的重大违约。
(f)CA 政府 Code § 19134(f) 总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可以采纳指导方针和规章,以实施本节的要求。
(g)CA 政府 Code § 19134(g) 本节适用于所有超过90天的合同。
(h)CA 政府 Code § 19134(h) 在提供 (a) 款项中规定服务的承包商雇员,在提供服务的州设施关闭的任何州定节假日,应获得节假日工资。
(i)CA 政府 Code § 19134(i) 本节也适用于在州租赁设施中提供 (a) 款项中规定服务的分包商雇员的薪资和福利,其中该设施面积至少为50,000平方英尺,且州租赁该设施所有已占用楼面空间。
(j)CA 政府 Code § 19134(j) 除 (h) 款项外,本节不适用于由非营利组织雇员提供 (a) 款项中描述的服务之个人服务合同,这些雇员的雇佣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规定:
(1)CA 政府 Code § 19134(j)(1) 根据《劳动法》第1191.5节颁发的特殊许可证。
(2)CA 政府 Code § 19134(j)(2) 根据《美国法典》第29篇第214节颁发的特殊证书。
(3)CA 政府 Code § 19134(j)(3) 《福利和机构法典》第19152节和第19404节所述的社区康复计划。
(4)CA 政府 Code § 19134(j)(4) 《福利和机构法典》第19352节和第19356.6节所述的康复服务计划。

Section § 19135

Explanation

如果合同被委员会或其代表否决,州机构必须立即停止执行该合同,除非另有指示。机构不能通过签订相同或类似服务的新合同来规避这一决定。

如果被告知停止合同,机构必须在委员会做出决定后的15天内通知供应商,除非另有规定。他们还必须通知委员会和提出异议的员工组织。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未来相关的合同被拒绝。

(a)CA 政府 Code § 19135(a) 如果合同因委员会或其代表的行动而被否决,州机构应立即终止该合同,除非委员会或其代表另有指示。州机构不得通过签订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另一份合同,或继续提供被委员会或其代表否决的合同所涉及的服务,来规避或无视委员会的行动。
(b)CA 政府 Code § 19135(b) 被命令终止合同的州机构应在委员会最终行动之日起15天内向供应商送达合同终止通知,除非另有规定的通知期限。通知副本也应送达委员会以及提出合同异议的员工组织。未送达此通知可能成为拒绝未来针对已终止的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合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