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6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为加州公共雇员设立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计划。这些计划对为参与该计划的雇主工作的所有雇员开放,除非雇主和雇员之间有另行规定的具体协议。

Section § 21671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在加州设立退休储蓄计划,该计划可根据当前联邦法律提供最大的税收优惠。雇主和雇员均可向这些计划缴款。退休储蓄计划包括《美国法典》第457条下的递延补偿计划和第403(b)条下的计划。此外,经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享受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方案也获允许。

根据第21670条设立的享受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计划,可以提供当前联邦法律下可获得的最大税收优惠退休储蓄机会,并且可以规定雇主和雇员的缴款。该计划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计划:
(a)CA 政府 Code § 21671(a) 《美国法典》第26篇第457条所述的递延补偿计划。
(b)CA 政府 Code § 21671(b) 《美国法典》第26篇第403(b)条所述的计划。《保险法》第770.3条不适用于委员会签订此类年金合同。
(c)CA 政府 Code § 21671(c) 经《美国法典》第26篇规定授权并经委员会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的享受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安排。

Section § 2167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根据加州某特定条款设立的任何享受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计划,其设计和管理必须遵守《美国税法典》第26篇中概述的规则和条例。第26篇包含了联邦税收指南,旨在确保退休计划的设计和管理方式符合联邦税法。

根据第21670条设立的享受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计划的设计和管理,应当符合《美国法典》第26篇的适用规定。

Section § 2167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描述了一项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计划可以包含哪些组成部分。它列出了不同的选项,例如供州雇员和其他参与者选择的投资基金选项、年金合同,以及与资产管理和行政管理相关的服务。

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计划可包含以下一项或多项组成部分:
(a)CA 政府 Code § 21672(a) 供参与者选择的投资基金选项,作为由人力资源部为州雇员管理的递延补偿计划的一部分。
(b)CA 政府 Code § 21672(b) 供其他参与者选择的投资基金选项。
(c)CA 政府 Code § 21672(c) 代表所有参与者的年金合同。
(d)CA 政府 Code § 21672(d) 资产管理、行政管理或相关服务。

Section § 216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某个计划中可以包含的投资基金类型,例如抵押贷款支持基金、股票基金、公司或政府债券基金等。此外,它还可以提供定期存单或货币市场账户等稳定选项,以及担保投资合同。负责这些投资的董事会应考虑研究这些及其他选项,以供成员选择,并评估将其整合到特定计划中的可能性。

(a)CA 政府 Code § 21673(a) 根据第21672条(b)款规定的投资基金选择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或所有选项:
(1)CA 政府 Code § 21673(a)(1) 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基金,包括以加州住宅房地产抵押贷款为支持的证券。
(2)CA 政府 Code § 21673(a)(2) 股票基金。
(3)CA 政府 Code § 21673(a)(3) 平衡基金。
(4)CA 政府 Code § 21673(a)(4) 公司债券基金。
(5)CA 政府 Code § 21673(a)(5) 政府债券基金。
(6)CA 政府 Code § 21673(a)(6) 稳定本金基金,包括定期存单和货币市场账户。
(7)CA 政府 Code § 21673(a)(7) 担保投资合同。
(b)CA 政府 Code § 21673(b) 董事会应研究任何一种或多种投资选择以供成员选择,包括在根据第20200条设立的计划中创建投资选项的可行性。

Section § 21674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员工投资基金和退休储蓄所需的协议。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将签订书面协议,以提供投资基金选择。对于所有其他投资,参与的雇主必须与委员会签订合同协议。参与退休储蓄计划的员工,无论是通过税收优惠选项还是减薪,也必须签订必要的协议以实现其参与。

(a)CA 政府 Code § 21674(a) 根据第21672条(a)款提供的投资基金选择,应通过委员会与人力资源部之间的书面机构间协议提供。
(b)CA 政府 Code § 21674(b) 除根据(a)款进行的投资外,参与的雇主应与委员会签订书面合同协议。
(c)CA 政府 Code § 21674(c) 参与者应签订为实现参与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所需的合同协议,包括根据第21671条(a)款或(b)款所述计划参与的雇员,或任何其他提供延期补偿计划或与雇主签订书面减薪协议的计划,旨在进行延期或用于年金合同。

Section § 21675

Explanation
如果你有一个享受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计划,比如401(k)或类似的计划,那么开发和管理这些计划的任何费用都必须由雇主和参与计划的员工承担。这意味着这些开支不会由任何外部来源承担,而是直接由相关方承担。

Section § 216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公共雇员递延补偿基金,并允许董事会以多种方式管理该基金。董事会可以在基金内设立不同类型的账户或信托,并聘请银行或信托公司来管理或保管资金、处理记录并报告投资情况。基金中的所有资金都拨给董事会,可根据需要使用,不受特定财政年度的限制。

特此设立公共雇员递延补偿基金。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董事会可以:
(a)CA 政府 Code § 21676(a) 在基金内设立一个或多个账户、信托、集团信托或类似工具。
(b)CA 政府 Code § 21676(b) 聘请银行、信托公司或类似实体作为基金或基金内任何账户、信托、集团信托或其他类似工具的保管机构。
董事会还可以聘请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托管人,负责基金或基金内任何账户、信托、集团信托或类似工具的投资相关的保管、记录保存、交付、证券估值、投资业绩报告或其他服务。
尽管有第13340条规定,基金中的所有款项均持续拨款给董事会,不考虑财政年度,以执行本章的宗旨。

Section § 2167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公职人员递延补偿基金的构成和运作方式。该基金的资金来源多样:包括管理退休储蓄计划的费用、投资收益中的资产管理费,以及雇主和参与者的供款。费用和供款每月收取,签约机构的支付通常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但经委员会批准可有例外。支出根据计划规定和联邦法律进行。参与者的账户反映了他们在基金收益中的份额。委员会全面控制基金的管理和投资,并且必须在计划中提供储蓄账户选项。

公职人员递延补偿基金应由以下来源和收入组成,其支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核算:
(a)CA 政府 Code § 21677(a) 由委员会确定并由雇主和计划参与者支付的、用于管理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成本的费用。
(b)CA 政府 Code § 21677(b) 由委员会确定的、从委员会提供给州或其他公共雇主的投资选项或其他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中收取的资产管理费。资产管理费应向参与者披露。
(c)Copy CA 政府 Code § 21677(c)
(1)Copy CA 政府 Code § 21677(c)(1) 参与雇主或参与者每月支付的递延款项或供款,由委员会根据本章规定进行投资。这些资金应存入公职人员递延补偿基金内的相应账户、信托、集合信托或类似工具中,并根据参与者选择的基金选项或基金进行投资。
(2)CA 政府 Code § 21677(c)(2) 由签约机构支付的递延款项或供款,应通过委员会规定的电子资金转账方式支付。此支付要求自委员会宣布之日起生效。
(3)CA 政府 Code § 21677(c)(3) 因正当理由无法遵守第 (2) 款的签约机构,可向委员会申请豁免,允许该机构以委员会规定的替代方式支付,但不得通过信用卡支付。
(d)CA 政府 Code § 21677(d) 支出应从公职人员递延补偿基金内的相应账户、信托、集合信托或类似工具中支付,并应符合本章规定、管理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的文件和文书,以及与税收优惠储蓄计划相关的现行联邦法律。
(e)CA 政府 Code § 21677(e) 委员会应在那些应支付给参与者的递延补偿账户中提供一个储蓄账户等效计划。
(f)CA 政府 Code § 21677(f) 公职人员递延补偿基金的净收益应计入相应的账户、信托、集合信托或类似工具。参与者账户应单独记账,以反映参与者投资的每个基金的净资产价值。
(g)CA 政府 Code § 21677(g) 委员会对公职人员递延补偿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拥有专属控制权。

Section § 216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从公共雇员递延补偿基金内的一个特定账户中支出资金。他们可以用这些资金研究退休福利、为参与者启动新的福利计划、雇佣员工或支付员工工资,但前提是必须有另一项法律授权他们这样做。

Section § 21679

Explanation

管理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的工作人员必须以参与者的最佳利益行事。他们的职责包括确保该计划仅涵盖退休储蓄和合理的管理费用。

他们必须谨慎选择并分散投资方案,以避免重大损失,同时确保参与者充分了解他们的选择。他们应遵守所有指导该计划的相关规则和文件,只要这些规则和文件与本章法律规定一致。

本系统的管理人员和雇员应仅为参与者的利益,以以下方式履行其与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相关的职责:
(a)CA 政府 Code § 21679(a) 专为向参与者提供税收优惠退休储蓄,并支付管理该计划的合理费用。
(b)CA 政府 Code § 21679(b) 在选择投资方案时,应在当时普遍存在的情况下,以一名审慎之人,在类似职位上,熟悉相关事务,并在经营类似性质和具有类似目标的企业时所会使用的谨慎、技能、审慎和勤勉。
(c)CA 政府 Code § 21679(c) 通过分散提供给参与者的投资方案,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重大损失的风险,并以合理的勤勉准确告知所有雇员和参与者所有方案。
(d)CA 政府 Code § 21679(d) 依照管理该计划的文件和文书,只要这些文件和文书与本章规定一致。

Section § 216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防止某些退休储蓄计划的管理人员和雇员从事不公平或不平衡的交易。他们不应以不公平的价格在计划和参与者之间出售、租赁或交换财产。资金借贷或信用延期也必须公平,需有适当的担保和合理的利率。商品和服务不得以过低的价格提供给参与者,也不得以过高的价格从参与者处获取。最后,计划的任何资产都不得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转让。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系统的管理人员和雇员不得从事涉及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的交易,如果他们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交易直接或间接构成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CA 政府 Code § 21680(a) 任何财产的出售、交换或租赁,从计划到参与者,对价不足;或从参与者到计划,对价过高。
(b)CA 政府 Code § 21680(b) 资金借贷或其他信用延期,从计划到参与者,未获得充分担保和合理利率;或从参与者到计划,提供过多担保或不合理高利率。
(c)CA 政府 Code § 21680(c) 商品、服务或设施的提供,从计划到参与者,对价不足;或从参与者到计划,对价过高。
(d)CA 政府 Code § 21680(d) 将计划的任何资产转让给参与者,或由参与者使用,或为参与者利益使用,对价不足。

Section § 216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个政府项目的官员和雇员在处理该项目资产时,必须避免利益冲突。他们不得将项目资产用于个人利益,不得代表与项目有冲突利益的各方,也不得在涉及项目资产的交易中接受礼物或个人好处。

本系统的官员和雇员不得从事以下任何行为:
(a)CA 政府 Code § 21681(a) 为自身利益或以自身名义处理该项目的资产。
(b)CA 政府 Code § 21681(b) 以其个人身份或任何其他身份,代表与该项目有利害冲突或与参与者有利害冲突的一方,参与涉及该项目的任何交易,或代表该方。
(c)CA 政府 Code § 21681(c) 在涉及该项目资产的交易中,从与该项目有业务往来的任何一方收取任何个人报酬或任何礼物。

Section § 216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该系统(指本法所提及的系统)的官员和雇员可以像其他州雇员一样,加入一项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计划。他们享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

本章不得解释为禁止本系统的官员和雇员参与一项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计划,其条款与其他州雇员或参与者相同。

Section § 2168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与本系统合作的投资经理或记录保管人承担法律中另一部分(即第21679条)所列出的具体责任。

Section § 216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本条中的任何内容都不会减轻高级职员和雇员因犯罪行为或重大过失而承担的责任。简单来说,如果他们的行为违法或表现出严重疏忽,他们仍需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Section § 2168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关于加州公共机构员工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一章中使用的关键术语。“参与雇主”是指任何选择为其员工提供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的加州公共机构,例如学区或社区学院。“雇主”涵盖了加州范围广泛的公共实体,包括市、县和学区。“参与者”是指加入这些退休储蓄计划之一的人。

尽管本部分的任何其他规定,以下定义适用于本章的解释:
(a)CA 政府 Code § 21685(a) “参与雇主”指任何加利福尼亚州公共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县学区总监办公室、学区、社区学院区,或第20056条定义的已选择为其任何或所有员工签订合同以提供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的公共机构。
(b)CA 政府 Code § 21685(b) “雇主”指本州内的任何市、县、市县、区、学区、社区学院区、县学区总监以及其他公共权力机构或实体。
(c)CA 政府 Code § 21685(c) “参与者”指任何已加入本章设立的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