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再是会员的情形如下:
(a)CA 政府 Code § 20340(a) 退休时,但参与部分服务退休的减少工时计划者除外。
(b)CA 政府 Code § 20340(b) 如果其正常缴款已支付给他或她,除非缴款是根据第 21070 条 (b) 款第 (1) 项的选择结果,或者除非在扣除与提取缴款相关的服务后,会员的记入服务仍符合第 21075 条的要求,或者如果他或她获得部分正常缴款(在进行多笔支付的情况下),或者这些缴款根据第 21500 条持有。
就本款而言,将以会员为收款人开具的、寄往本系统办公室存档的会员最新地址的支票存入美国邮件,或通过电子资金转账至该个人的银行、储蓄贷款协会或信用合作社账户,均构成向该个人支付支票所列或电子转账的金额。
(c)CA 政府 Code § 20340(c) 如果会员的服务年限少于五年,或者如果会员受第 21076 条或第 21076.5 条约束则服务年限少于十年,并且在终止服务时退休基金中没有累计缴款,除非会员在法官退休系统、法官退休系统 II、立法者退休系统、州教师退休系统或加州大学退休计划中建立会员资格,或与互惠退休系统建立互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