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5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当成员加入新退休系统时,资金和证券从地方退休系统转移到新系统的事宜。转移应在合同生效日期进行,但如果立即转移会因现有合同造成困难,则可以延迟。如果发生延迟,董事会将通过计算补偿性利息收入,确保退休基金不会蒙受收益损失。董事会还将确定转入证券的价值,并冲减所购证券的价值,以确保回报达到当前利率水平。地方系统的管理机构必须报告来自成员缴款的资金以及每位成员的缴款金额。

任何记入地方系统名下并为成为本系统成员的人员持有的现金和证券,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转入本系统。如果董事会发现,由于保险公司持有的地方系统资产返还存在合同限制,自生效日期起转移资产将给该机构造成困难而无法进行,则董事会可与该机构安排在合同生效日期之后的一段适当时期内转移资产,但不包括等于成员总缴款额的款项。在此情况下,董事会应将转入资产中为弥补因延迟转移而给退休基金造成的收益损失所需的部分,记作利息收入,该金额应通过适用一个费率来确定,该费率等于合同日期前一个财政年度内基金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上的平均收益率与年利率之间的差额,并适用于未转移的资产余额。证券记入签约机构名下的价值应由董事会确定。在将转入的现金记作签约机构的缴款时,董事会可通过冲减用该现金购买的证券的账面价值来确定记入金额,使证券的利息回报至少等于当前记入缴款的利率。截至该日期,地方系统的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应证明其资金中代表成员累计缴款的比例(如有)以及成员的相对份额。

Section § 2053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一个政府机构,如果它与员工签订了退休福利合同,可以请求将员工在加入当前系统之前的工作时间计入州立退休系统。如果员工之前是地方退休计划的成员并获得了积分,只要管理员确认可行,这些积分就可以转移。

这项规定仅适用于在合同或其修订生效时为该机构工作的员工。与受影响员工相关的地方退休计划的任何资产都应在生效日期转移到州立系统。

如果立即转移资产或服务年限会造成困难,系统董事会可以安排分阶段转移,且不影响员工的福利。机构需要通过相应地更新其合同来选择遵守此规定。

(a)CA 政府 Code § 20530.1(a) 签订合同规定其员工参与本系统的机构,可请求将其员工在成为本系统成员日期之前,在该签约机构的服务年限计入本系统。如果员工是地方退休金系统的成员,并已在该地方退休金系统下获得服务年限和缴费积分,经系统管理员证明该地方系统可转入本系统后,方可计入本系统。
(b)CA 政府 Code § 20530.1(b) 本条仅适用于在合同生效日期或签约机构选择受本条规定约束的合同修订生效日期,受雇于该签约机构的成员。地方退休金系统名下且为受影响员工持有的任何现金和证券,应在该生效日期转入本系统。
(c)CA 政府 Code § 20530.1(c) 尽管有 (b) 款规定,如果董事会认为在生效日期进行转移会对该机构或其员工造成困难,董事会可与该机构安排在合同或合同修订生效日期之后的一段适当时期内,转移全部或部分资产,或全部或部分服务年限。这些关于部分资产或服务年限转移的安排,不应影响为确定本系统福利资格而进行的服务年限计入。董事会可酌情收取利息。
(d)CA 政府 Code § 20530.1(d) 本条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除非且直至该机构以合同或合同修订的方式选择受本条约束,该合同或合同修订应按照合同批准规定的方式进行。

Section § 2053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讨论了地方机构成员的退休基金份额在他们加入更广泛的退休系统时的处理方式。他们的缴款被记入个人账户,并被视为在成员资格期间缴纳的。这些缴款会按特定顺序减少养老金金额:首先影响先前服务养老金,然后是当前服务养老金。

如果有人在他们的机构加入系统之前提取了缴款,他们可以通过重新存入这些缴款来恢复服务年限积分,但需遵循特定条件。“原成员”一词包括那些未在《教育法典》中选择特定选项的人。

(a)CA 政府 Code § 20531(a) 地方雇主基金中成员的份额,应记入已纳入本系统的地方机构成员各自的个人账户,并按在本系统成员资格期间缴纳的方式管理,但由这些缴款及其累计利息提供的年金,应首先从原本应因先前服务而支付的养老金中扣除,且缴款及其累计利息的余额,应从原本应因当前服务而支付的养老金中扣除。转移至本系统的资金总额,应根据具体情况抵销先前服务或当前服务负债,然后再确定签约机构应支付的缴款。
(b)CA 政府 Code § 20531(b) 在该机构与本系统签订合同生效日期之前提取任何缴款的地方退休系统的原成员,如果他或她选择根据第 (20750) 条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将任何此类已提取的缴款存入本系统,则有权获得基于这些缴款的服务年限积分。如此存入本系统的任何款项应按本条规定管理。
(c)CA 政府 Code § 20531(c) 在 (b) 款中,“原成员”还应包括根据《教育法典》第 (24810) 条 (b) 款第 (3) 项未能行使选择权的地方退休系统的任何原成员。

Section § 2053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订约机构应如何为其雇员的养老金缴款。这些缴款基于精算师的建议,并须经董事会批准。缴款可以是固定金额,也可以是雇员薪资的百分比,并且必须符合合同条款。

董事会可以调整缴款,以纳入额外的服务年限积分或考虑过去的系统经验。即使在缴款已全额支付后,这些调整也可能发生。

订约机构应根据精算师的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订约机构认证,为其在本系统中的雇员缴款。
该缴款可由固定金额、合同成员薪酬的百分比或两者兼有组成,并应按照合同规定向本系统支付。
实际缴款可由董事会予以调整,以应对订约机构可能希望为其在本系统中的雇员提供的任何额外先前服务年限积分,或应对根据董事会要求进行的定期调查、估值和确定所确定的本系统下的经验,包括董事会认为必要的调整,即使在已确定的全部缴款加上后续调整(如有)已完全支付之后。

Section § 2053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说,雇主缴费率的任何变动都适用于从中扣除缴费的所有员工工资,从费率变动生效后开始。如果雇主需要更正已报告的工资,那么雇主对这些工资的缴费应使用工资最初赚取时有效的费率进行计算。

根据本部分采纳的雇主缴费率,或因对合同或本部分的修订而产生的雇主缴费率,适用于在这些雇主缴费率生效之后,据此扣除成员缴费的所有报酬。
如果需要更正已报告的报酬金额,雇主缴费应使用在需要调整的报酬赚取时生效的雇主缴费率进行计算。

Section § 205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与签约机构就任何先前的服务债务做出特殊的支付安排,具体取决于该机构的财务承受能力。

Section § 20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公共机构为其雇员计算所需缴款的任何相关费用,都应由该机构自行支付。如果涉及咨询精算师和董事会服务的费用,该机构必须直接支付。

Section § 2053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委员会向每个机构收取费用,以支付管理机构雇员退休计划的成本。该费用可能因机构而异,并包括处理迟交报告或付款的情况。所收取的资金用于支持委员会的运作。此外,委员会应要求向机构告知其具体的行政费用金额。

Section § 205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对与其合作的任何机构的逾期付款收取利息。如果一个机构迟迟不付款,他们将每年额外支付10%的利息,直到付清为止。这笔利息被算作支付当年委员会的收入。

Section § 20538

Explanation
任何城市、学区或其他组织欠退休金系统的钱,都必须按照委员会决定的方式以电子方式支付。这项规定在委员会宣布时生效。 但是,如果一个机构有充分理由无法进行电子支付,它可以向委员会申请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但不能通过信用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