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合同成员河滨县地方杂项成员的备选补充服务退休计划
Section § 20550
这项法律允许河滨县与雇员组织签订新协议,为某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提供特殊福利。这些福利在第20552条和第20553条中有详细说明。被视为当地杂项成员且已纳入联邦系统的雇员可能会受到此变更的影响。
所有符合条件的雇员都必须获得清晰的信息和建议,了解这些变更将如何影响他们的财务状况。他们还需要一份表格来做出选择,并将其交回给雇主。尽管这项新计划是更大系统的一部分,但如果发生冲突,本法律将优先适用。
Section § 20551
如果您在地方机构合同生效日期之后成为其杂项成员,您将有资格获得某些福利,但每年可以在一个120天的期限内选择不同的福利。您必须为未来服务永久声明此选择,并从您提交选择后的次月开始生效。如果您已经是成员,您可以在相同的年度期限内做出此永久选择,该选择将在次月生效。
服务满10年后切换到不同福利的成员可以再次选择,但不能改回。一旦做出此选择,就是永久的。
Section § 20552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某些地方政府雇员退休金的计算方式。它指出,养老金金额是根据雇员的缴款和其退休年金的总和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雇员最终工资的一个比例。这个比例会根据雇员退休时的年龄而变化,并乘以其服务年限。
对于拥有35年认可服务年限并在55岁退休的成员,计算公式将使用65岁对应的比例。雇员在年满55岁并拥有至少五年州政府服务年限后,若提交书面申请,则有资格退休。
Section § 20553
本节解释了某些地方政府雇员退休时养老金金额的计算方式。养老金由雇员和雇主双方的缴费组成。养老金总额是根据退休年龄和服务年限,按照详细表格中所示的特定公式计算的。此外,如果雇员曾向联邦系统缴费,特别是每月薪酬低于400美元的部分,养老金计算的一部分可能会被扣减。
要退休,该雇员需要至少50岁,并拥有至少五年的州服务年限。
Section § 20554
这项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地方杂项雇员的退休金正常缴费率为其工资的2%。如果雇主选择,这笔缴费可以由雇主全额或部分承担。本条应被理解为是自第20670条开始的更广泛规则集的一部分。
Section § 20555
本法律规定,某些退休计划中的地方杂项雇员将其月薪的8.25%缴入退休系统。如果他们的服务不受联邦保障覆盖,则此费率适用于其所有报酬。如果受联邦保障覆盖,则此费率仅适用于每月收入超出133.33美元的部分。此缴费率自雇员受第20553条约束之日起生效。